案件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共 页 第 页 主送单位: 主办人:
1
2、受案时间: 立案时间 :
3、案件调查的主要过程:
4、收集的证据及对证据的分析、认定: 、行政相对人基本情况:
5、调查结论(违法行为定性定量认定):
6、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具体到条、款、项):
7、处罚或者处理建议:
8、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理由:
9、预审意见:
10、附件清单:附件1:证据清单;附件2:违法产品及违法行为情况;附件3:处罚依据(具体内容)。
案件主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案件预审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第二篇: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新)
1101134 J26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011)第 号
当 事 人: 案 由: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案
承办机构: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承办人 :
案情及违法事实:
20xx年 月 日监督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单位餐饮具未消毒就给顾客使用
相关证据:
1、现场检查笔录
2、责令整改通知书
3、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争议要点:
无
处理意见: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六项,《省食药局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建议:罚款二千元
承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