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西北工业大学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证国防科工委党建创优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党组织关系隶属我校党委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第三条 对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下简称基层党委)的考核主要包括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作用发挥和特色项目等四项内容,考核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标准及考核材料见《西北工业大学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内容、标准和考核材料》(附表)。对党支部的考核办法由各基层党委参照附表的指标内容和标准制订并组织考核。
第四条 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总分达到900分以上且全部二级指标得分不低于该指标分值的60%。
良好:总分达到750分以上且全部二级指标得分不低于该指标分值的60%。
合格:总分达到600分以上。
不合格:总分低于600分。
第五条 学校党委负责考核基层党委的党建工作,各基层党委负责考核本单位所属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学校每两年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一次,党建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
— 3 —
第六条 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考核的具体程序为:
(一)对所属党支部进行考核。各基层党委对本单位所属党支部进行评价考核,并给出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各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自评。按照《西北工业大学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内容、标准和考核材料》,准备指标考核材料,各基层党委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给出自我评价得分。
(三)各基层党委党建工作互评。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和基层党委书记组成若干党建考核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观摩交流、现场评估等形式对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进行评价。
(四)学校评价。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基层党委党建工作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党建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各基层党委党建工作的考核等级,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
(五)整改提高。党建领导小组将考核情况及时向各基层党委反馈,各基层党委根据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第七条 根据考核结果,学校将对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基层党委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党建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党委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各基层党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所属党组织考核的具体办法和奖惩措施。
第九条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试行,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 4 —
附表
西北工业大学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内容、标准和考核材料
5
6
说明: 1、指标体系分为两级,其中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3项。
2、计分:按照支撑材料检查指标内容和标准,如果二级指标评价为好,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较好得75%~90%,一般得75%以下到60%,差得60%以下。
7
第二篇: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XXXXXXX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1
XXXXX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2
XXXXX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3
XXXXX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