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土 地 登 记
申 请 书
单位(个人)名称:
地 址:
年 月 日
单位:
土地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1)申请单位(个人):单位填写全称,个人填写姓名。
(2)地址:填写申请登记的土地所在地址。如申请者所在地址和申请登记的土地所在地不同要在备注栏中注记。
(3)单位性质:填“全民”或者“集体”或者“个体”,个人住宅用地填写个人。
(4)土地所有权性质:填写“国有”或“集体”。
(5)土地权属来源:填写“农民人社”、“划拨”(写清楚是国有土地划拨还是集体土地对内部单位或个人的划拨)、“征用”等。
(6)批准用地机关、批准日期、批准文号、批准使用期限、批准用途:按正式批文上机关名称、日期、文号、用途填写。
(7)国有农业用地使用权申请者:指国营农、林、牧、渔场(不包括农场内部土地承包者)及其他使用国有土地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地类面积按填表时各类用地实际面积填写。
(8)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申请者:一般指村农民集体。
(9)城镇村土地使用权申请者:指使用城市、乡镇、村庄内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10)用地面积:填写申请者独自使用的土地面积,不包括与他人共同使用的土地面积和分摊面积。
(11)建筑占地:填写“用地面积”内的建筑物占地面积。
(12)共有使用权面积:指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土地面积。通常是指在地面上不宜或无法划分使用者之间使用权界限的土地面积。
(13)分摊面积:指使用者在共有使用权面积中应分摊的面积。共同使用一幢建筑物时,可按使用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14)用地类别:按城市的土地分类标准填写,如工业、住宅等。
(15)土地等级:填写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评等定级确定的土地等级。尚未评等定级的暂不填写。
(16)土地实际用途:指申请者申请登记的土地,登记时的实际用途。填写用地的主要项目,如商店、住宅等。
(17)地上物权属:指申请登记的土地上的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按情况填写“本单位”或“本人”或“X X单位”(全称)或某人(姓名)。
(18)家庭人口:指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土地建住宅的市民或村民户中,有正式户口的人口数。
(19)四至:填写相邻土地地名,如权属界线上有线状地物或附近有永久性显著界标(如河流、山峰等),可填写地物或界标名称,或界线与某一界标或地物的距离。
(20)申请者提供的权属证明材料:分别填写申请者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名称、来源等。
(21)申请理由主要填写三项内容:①土地权属有何合法依据;②土地面积是否准确;③权属界线是否清楚。
例:本单位(人)用地权属来源有合法依据,土地面积准确、合法,四至界线清楚无争议。请予登记。
(22)附图:指申请登记单位(个人)所申请登记宗地的正规图件或草图。
第二篇:土地登记申请书1
附件1:
土地登记申请书
编号: 单位:?平方米/?公顷、万元
一、使用说明
1.申请书以宗地为单位填写。
2.一个土地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使用或拥有两宗以上土地的,按宗地分别填写申请书。
3.一宗地有多个土地使用权人的,由各共有土地使用权人分别填写申请书。
4.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填写一份申请书。
5.申请书必须如实填写,确属不填的栏目用上斜线填充。
二、填写说明
1.名称(姓名):申请人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
2.证件种类:土地申请人(权利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 机构代码证。土地申请人(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填写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
3.证件编号:土地申请人(权利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土地申请人(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填写公民身份号码、军官证号码、护照号码等。
4.单位性质:行政事业单位填写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填写国有、集体、私营、外资、港澳台、联营、股份制、个体或其他(依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个人住宅填写个人。 )
5.通讯地址:土地申请人(权利人)的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为非法人单位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7.联系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联系人姓名以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信箱等联系方式。
8.代理人姓名:土地登记申请人(权利人)委托办理登记申请的代理人的姓名自行申请的不填。
9.职业资格证书号:代理人为专业的土地登记代理人的,填写其职业资格证书号, 否则不填。
10.代理机构名称:代理人为专业的土地登记代理人的,填写其所属的代理机构的名称,否则不填。
11.坐落:宗地所在地的名称。
12.宗地面积:宗地土地面积。
13.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的二级类填写。
14.权属性质:填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
15.使用权类型:指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与土地的权属性质相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
填写划拨、出让、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租赁或授权经营等。集体土地使用权填写荒地拍卖批准拨用宅基地、批准拨用企业用地、集体土地入股、联营等。
16.需役地坐落:地役权登记时填写。
17.土地价格:土地抵押合同约定的土地价格。
18.土地抵押面积:用以抵押的土地面积。
19.土地抵押金额: 土地抵押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
20.土地抵押期限: 土地抵押合同确定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21.申请登记的内容: 简述申请登记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应的理由等。
22.备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3.申请人签章:土地申请人(权利人)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