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车辆置换协议
车 辆 置 换 协 议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多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置换车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提供置换的车辆
甲方:奥迪 壹辆 已行驶 万公里
乙方:奥迪 壹辆 已行驶 万公里
二、 双方置换车辆的价格
甲方上述壹台车辆作价 万元人民币(大写: 整)。 乙方上述壹台车辆作价 万元人民币(大写: 整)。 甲乙双方车辆差价部分,冲抵乙方所欠甲方的货款 万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三、交/提车日期:
甲乙双方约定交/提车日期: 年 月 日。
四、甲乙双方保证车辆的来源合法,手续全齐,并真实合法有效。
五、甲乙双方务必在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天内处理好各自车辆所有交通违章及经济纠纷等。
六、车辆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置换前原车主负责,车辆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以后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
责任均由置换后的车主负责。
七、过户手续的办理:
过户或转籍由置换后的车主负责办理,费用由置换后的车主负责。
八、 经济纠纷的处理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出现经济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