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计划安排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计划安排
各院系、有关师生: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计划安排,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xx年1月18日开始,1月21日结束,共4天。为方便广大学生提前做好时间规划和学习安排,现将考试计划安排公布如下:
一、考试时间
北校区:20xx年1月18—21日。每日安排三场考试,时间分别为: 上午 08:30—10:30;下午 14:30—16:30;晚上 19:00—21:00。 南校区:20xx年1月18—19日。每日安排二场考试,时间分别为: 上午 08:30—10:30;下午 14:30—16:30。
二、考试地点
北校区:8号教学楼;
南校区:1号教学楼。
三、注意事项
1.请期末考试命题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按时递交考试试题,并办理试题审批、印制等有关手续。审题教师、学院(系、部)教学秘书要对试题质量、试卷格式进行审查。涉题人员做好试题保密工作。
2.因休学、复学,跟班重修、补修等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学生,请向本人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咨询处理办法或申请缓考。
3.参加考试的学生须严格遵守《xx科技大学考试规则》,持学生证或一卡通参加考试。对违纪考生,将严格按照《xx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x学发﹝2005﹞x号)和《xx科技大学本科生考试违纪与作弊处理实施细则》(x教发﹝2013﹞x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请参加考试的学生提前做好时间规划和学习安排,按时参加考试。缓考申请未被批准或未履行任何手续而不参加考试者,一律按旷考对待。
教务处
20xx年11月26日 ww w. 5 Y k j.CoM文
章 来源
第二篇: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及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学期初补考工作安排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及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初补考工作安排
各学院、各直属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定于20xx年7月6日~17日进行。为了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依照《北京联合大学考试管理规定》(京联教〔2011〕6号),经教务处批准,本学期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实验班)课程的考试用时为60分钟,其余各科考试用时均为9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考试时间
本学期所有统考课程考试均安排在集中考试周(第18~19周)。下学期学期初补考时间为开学第0周。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注:全校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2. 打铃时间
1
*注:7月13日(第19周周一)上午9:30有一场60分钟的考试结束,请打一次打铃。
二、 期末考试排考的相关要求
(一)期末考表的制作要求及查询要求
1.考表制作。期末考表统一由各校区自行从正方教务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按照样
表(见附件2)进行格式调整、排版后打印。考表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更。
2.下发期末考表。各校区教务部门负责印制期末考表并盖章,于20xx年6月30
日(第17周周二)下发至相关教学单位。
3.打印考场情况登记表。20xx年6月30日(第17周周二)各教学单位自行打
印本单位《考场情况登记表》,电子阅卷的课程一式两份。
4.查询考试安排。20xx年6月30日(第17周周二)开放网上查询端口,教师
及学生均可以个人身份登录正方教务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个人考试安排。
(二)监考安排相关要求
直属教学单位考试课的监考人员由本部门和学院分别安排;学院考试课的监考人员
由学院负责安排。各教学单位在核对完考试课程信息,确认无误并告知校教务处后,方
可开始安排监考人员。
原则上,每个考场监考人员不得少于2人;二合班的考场须安排3位监考人员,三
合班的考场须安排4位监考人员。每个考试教室不得多于三个班考试。
三、 补考安排表制作要求及补考答疑安排
(一)补考安排表制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自行在正方教务系统中安排补考,导出补考安排表,并按照样表(见附
件3)进行格式调整和排版后打印。补考考表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更。
具体要求如下:
1.20xx年7月22~24日,各教学单位在正方教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补考安排,制
作补考安排表;
2.各教学单位于20xx年7月24日核对考表后,于16:00前将纸质版考表签字盖章
后上交校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校教务处教务科邮箱:ldyx@;
3. 20xx年7月25日开放网上查询端口,教师和学生可网上查询学期初补考安排。
(二)补考答疑安排
各教学单位补考答疑日自行安排时间。
各教学单位的补考答疑均安排在学生所在校区进行;由学生所在校区教务部门负责
安排答疑地点。各开课单位制作本教学单位的《补考答疑安排表》,打印盖章后随补考
2
考表一起上交校教务处,并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校教务处教务科邮箱。
(三)监考安排相关要求
各开课学院和直属教学单位各自负责安排本单位课程学期初补考的监考人员。 原则上,每个考场监考人员不得少于2人;考生人数在60~79人之间的考场须安排3位监考人员;考生人数在80人(含)以上的考场须安排4位监考人员。每个教室考生人数不得多于100人。
四、 试卷命题要求
1.考试课程的每份试卷满分值为100。考查学生不同层次知识和能力的题目应比例适当,一般基本题占60%~70%,灵活运用题占20%~30%、难度较大的题目占10%左右。
2.各科考试命题完成后,教师须对试卷进行试做。考试用时为90分钟的试卷试做时间原则上应控制在45分钟左右;考试用时为120分钟的试卷试做时间原则上应控制在60分钟左右。
3.凡是开卷考试的课程,其试卷须由各教学单位教务部门统一报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各教学单位教务部门于20xx年6月19日(第15周周五)将本单位申请开卷考试的课程试卷、教材、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安排表、试卷、试卷命题审批表和开卷考试申请一并交教务处审批,教务处于20xx年6月25日(第16周周四)将开卷考试的审批结果返回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根据审批结果准备相关课程试卷。
五、 取消考试资格、办理缓考及处理违纪、作弊的工作要求
1.办理、公布取消考试资格的工作要求
任课教师需在考前两周办理取消考试资格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填写电子版的《北京联合大学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学生登记表》,并打印一份纸质表(此表可在OA网或教务处网站上下载)。同时将纸质的《北京联合大学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学生登记表》交本单位审批。
▲各教学单位将纸质《北京联合大学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学生登记表》报教务处审批。同时汇总本单位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学生名单,填写《北京联合大学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学生名单》(附件4)。
▲各教学单位需在20xx年6月19日(第15周周五)将本单位第一批《北京联合大学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学生名单》电子版发至校教务处教务科邮箱;在此之后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于20xx年6月24日(第16周周三)将电子版发至校教务处教务科邮箱。交电子版的同时,将主管教学领导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上报校教务处教务科,同时将该信息录入正方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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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需于考前一周在本校区公示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学生名单。小营校区各学院和直属教学单位的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学生名单由校教务处统一在教务处信息栏公示。校教务处授权机电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广告学院、应用科技学院教科办实施本学院课程取消考核资格的审批及公示工作,并代表校教务处公示本学院学生被直属教学单位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名单。
▲本学期未交费学生不能参加期末考试,需在系统中做“取消考试资格”操作,由学院录入系统。
各教学单位要按时完成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审核工作,上报表格填写的信息务必准确,如未按期完成或填写有误,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教学单位的管理责任。
2.认定考试违纪、作弊的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务必向监考人员讲明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程序,考场内一旦出现学生违纪、作弊情况,两位监考员除做好考场内相关处理工作外,在考试结束时,务必一同到教务处送交《北京联合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及相关材料。教务处负责认定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并及时通报。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一经认定,由学生处负责后续处理工作。
校教务处授权机电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广告学院、应用科技学院教科办受理本校区课程考试的监考员送交“记录表”及相关材料,并于考试当日以传真形式向校教务处转发“记录表”。校教务处认定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后,由机电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广告学院、应用科技学院教科办及时通报,并将考试违纪、作弊相关材料及时上报校教务处。 各副局级单位教务处务必于考试当日汇总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填写《北京联合大学考试违纪、作弊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将电子版发至校教务处教务科邮箱,并于20xx年7月20日(第20周周一)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上报校教务处教务科。表格填写的信息务必准确,由校教务处统一录入教务信息管理系统。
3. 办理缓考的工作要求
各学院教务部门应按照《北京联合大学考试管理规定》(京联教〔2011〕6号)的要求为学生办理缓考事宜,并于20xx年6月22日(第16周周一)汇总本单位已经办理缓考的学生名单,将《北京联合大学缓考学生名单》(附件6)电子版发至校教务处教务科邮箱。此后发生的学生缓考,务必于缓考审批当天录入教务信息管理系统。
各学院教务部门汇总全部缓考名单并于20xx年7月17日(第19周周五)将签字盖章后的《北京联合大学缓考学生名单》纸质版上报校教务处教务科。
六、 其他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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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学期《高等数学A(Ⅱ)》、《高等数学B(Ⅱ)》、《微积分(Ⅱ)》、《大学物理Ⅰ》、《线性代数》、《大学英语(Ⅱ)》、《大学英语(Ⅲ)》、《大学英语(Ⅳ)》、《大学英语(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微观经济学》这十一门课程统考采用电子阅卷的方式进行试卷评阅,使用统考答题卡。各学院务必向相关师生进行答题注意事项的宣传。
2.各教学单位应将《北京联合大学监考员操作规程》(附件7)和《期末统考答题卡使用注意事项》(附件8)发至监考员人手一份。
3.任课教师对平时成绩应有书面记录,并在考前一周(集中实践类课程酌情)向学生公布。
4.个别留降级学生先修课程的考试如与期末考试发生冲突,(学生需提前到先修课程的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学生应先参加自己本年级的考试,待本年级考试结束后10分钟再参加先修课程的考试。
5.对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有特殊要求的教师,必须提前报本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审批,并报教务处审批,考表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更。
6.本学期继续使用《课程档案夹》及《考试课试卷存档目录》,《考试课试卷存档目录》表按本科、高职分别填写,并在新学期第七周之前填写完毕,由本单位教务部门负责长期存档。
7.做好考前对学生的教育工作,要着重强调申请缓考的程序,继续实行班主任不担任本班监考人员的原则。
8.考试期间,要求开启数字录像监控系统,各教学单位可派巡视人员到监控室进行考场监控。
考请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考试相关规定,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毕菁华 陈晓华
联系电话:64900099 64900763
E-mail: ldyx@
附件:1.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统考日程安排表
2.期末考表样张
3.学期初补考考表样张
4.北京联合大学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公示表
5.考试违纪、作弊情况汇总表
6.北京联合大学缓考学生名单
7. 北京联合大学监考员操作规程
8.期末统考答题卡使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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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考风考纪巡视员记录表
北京联合大学教务处 20xx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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