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行程计划表 编号:
出差行程总结报告 编号:
日程表
退社须知
1.申请退社人员(含合同到期本人提出不续签者)应提前1个月向部署提交申请书,员工提出申请日期与考勤截止日期不足一个月者需缴纳1个月基本工资作为代通知费.
2.未经甲方允许因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追究时乙方应依法进行赔偿.
3.申请退社人员如需缴纳违约金,应在当月15日前交到人事部,未履行约定时甲方将终止一切应办手续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行负责.
4.申请退社人员需按公司要求正常进行交接工作,无公司批准,不得在交接工作期间请假(年假,事假)
5.员工退社决定权为公司人事部,所属部署只有同意权,未有人事部门最终决定本申请表无效.
6.正式离职后,两周内,逢周五下午携带身份证,胸卡到公司办理正式退社手续(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及保险关系).公司不再另行通
离职须知
发布人:厦门外服 日期: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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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事宜关系离职人员的切身利益,请认真阅读并办理:
1、 退工:如个人离职,请附个人辞职报告携《失业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劳动力大厦2楼自行办理退工手续。外服社保经办人咨询电话:5116896。
2、 失业金:如符合申领失业金资格,资料送劳动力大厦2楼退工时个人要提出申领失业金,后再送交3楼审批。外服社保经办人咨询电话:5116896。
3、 公积金:支取或转移公积金时,先到建行查询确定当月公积金已经入帐后方可办理。外服公积金经办人咨询电话5084893。
(1) 非厦门户籍:离厦人员不再缴公积金者,可携《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原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松柏大厦3楼申请公积金支取。
(2) 厦门户籍:请将《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交新单位并办理转出。
4、社保:非厦门户籍的离厦人员不再缴社保者,可携社会保障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车票等材料到劳动力大厦3楼办理退保;如不退保可办理转移转回原籍。外服社保经办人咨询电话:5116896。
5、外服集体户人员:需预缴一年的户口服务费360元;到期应提前一个月来续缴户口服务费;如中途转出户口者请携带新户口复印件和发票原件来外服办理费用结算。外服户口经办人咨询电话5084893。
6、以上离职手续完整办理之后,因个人原因,需要补办或出具相关证明的,厦门外服将努力给予满足,但需要收取承办手续费,¥20.00/件.次。
第二篇:出差海外行程计划表
1. 此次出差海外的国家、城市:
2. 此行的主要目的:
3. 此行的人员:
4. 此行的起止时间:
主要行程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