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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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家庭收入很低,还有一女未满周岁,生活压力很大,常年与父母住在一块,生活上也带来很多的不便,住房问题始终是我家庭的一大问题而且由于经济问题迟迟未能解决。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我家庭完全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县直党政、企事业单位在岗或失业、下岗、待业人员且取得县城区常住户口两年以上。若为单身人员,男性年龄须满32周岁,女性年龄须满30周岁(离婚人员,离婚时间2年以上)。以上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xx年2月29日;
(二)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三)上一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9000元。无注册公司、无家庭汽车等贵重资产的家庭;
(四)未享受过村集体宅基或住房的家庭。未享受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住房补贴、廉租房配租等住房优惠政策的家庭。
特此申请,请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第二篇:柳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请表
柳州市经济适用住房
申 请 表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社区 区 街道 居委会
户籍所在地地址 路(街、里、巷) 号(幢) 室
实际居住地社区 区 街道 居委会
实际居住地地址 路(街、里、巷) 号(栋) 室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邮编
柳州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柳 州 市 建 设 与 管 理 局
特 别 告 知
申请人对所填报的内容及所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时候被查出有弄虚作假、瞒报、故意隐瞒的情形,将被取消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收回所购房源,装饰装修等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并且全体申请家庭成员5年内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其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未成年子女除外)如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以书面形式放弃申请,将可能导致申请家庭购房资格的丧失。
表格请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工整填写,如有涂改应在涂改处签名,空白
处应用斜线划去。填写不下的,可另附纸。
所附资料系复印件应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
未按要求填写、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将对购房资格的取得造成影响。
除非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将默认以申请人的个人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办理房屋产权。
承诺书
本人以申请人的名义并代表参加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全体家庭成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及参加申请的全体家庭成员均已同意参与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并熟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将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保证所填报及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瞒报或故意隐瞒等行为,将接受相应的惩处。
二、本人及参加申请的全体家庭成员承诺将积极配合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查部门的核查,并同意其向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收集、比较及核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个人资料。同意拥有本人及家庭成员个人信息、资料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向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资料。
三、本人及参加申请的全体家庭成员同意将所填报的内容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成年家庭成员除外)如不同意参与申请并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同意或放弃申请申明的,将有可能导致申请资格的丧失。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申购流程图
申请人单位证明:
本证明应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一切后果由单位负责。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受理: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初审: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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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办复核:
市建设与管理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