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讲座听后感
今天,20xx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我们学校举办了一场法制活动,有讲座,还有我们学生自己演的情景剧和模拟法庭,通过参加这次活动,我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
要想防止自己成为被告人,就要做事三思而后行。在法制讲座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案例是:一个小孩因为饮酒时的一点小矛盾、小摩擦,就拎着一个酒瓶尾随被害人到厕所,趁被害人入厕时,打了被害人狠狠一酒瓶。被害人从此再也没有醒过来,成了可怜的植物人。从此两个好好幸福的家庭,被这不计后果的一酒瓶给毁了。所以我们做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要想防止自己成为被告人,还要学会分辨真正的友谊和哥们傻义气的区别。法官阿姨说他们审理的打架案件,只要是团伙拿着棍棒把人打伤,就要判三年以上。许多成为被告的孩子就是因为讲哥们傻义气,在朋友邀请一起打架时,不分对错、善恶,欣然接受,拿起凶器就出发,至于结果根本没考虑。通过听法制课,我知道了,同学、朋友遇到困难是一定要帮的,但是如果朋友要求帮的忙是违法的,比如帮忙打架、帮忙偷东西,不仅不能帮,还要劝阻朋友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这才是真朋友呢!
在模拟法庭中我模拟的是审判长,前几天我在班里还真判清楚一件案件呢!事情是这样的:在上厕所的时候, A同学想打C同学,可是错打了B同学。B同学很生气,也还击了A同学一下,这下A同学可不依不饶了,就拉着B同学到操场解决。我怕二人打架,就跟到了操场,我学着审判长的样子给他们调解,我说,A同学你想打人是一个错,还打错了人是错上加错,你是犯了两个错;B同学还击你一下,抵消你一个错,你还剩一个错,你的错比B同学大,所以A同学要向B同学道歉。B同学同意,但A同学不同意还狡辩。我见说服不了A同学,就说,我判的道理你不服,那我们就去找老师平平理吧!A同学一听,自知理亏连忙说:“别别 我向B同学道歉还不行吗!”同学之间的这场纠纷就这样被我判好了,嘿嘿!
通过这次讲座,我学到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知识!
签字家长:马绍辉 那骐铄
第二篇:“远离犯罪,保护自己”法制讲座听后感
“远离犯罪,保护自己”
费县梁邱小学 六年级一班 刘耀锴
今天,我们学校请了一位派出所的警察给我们上了一堂法制课。内容是“远离犯罪,保护自己”。听了这次讲座,我了解到了许多课堂上所学不到的东西。 叔叔告诉我们,什么是“法”?提到“法”,我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方法、办法、法律”但是,你真的了解法律吗?当我们一提到法律,会给人一种严肃的感觉。有了法律,生活安定,社会和谐;有了法律,才能预防犯罪,控制犯罪。我还了解到许多法律知识,如:若你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已不是个小孩子了。若你满了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统一从轻发落。但你如果不满十四周岁,犯罪的话,因为你还年少无知,不能清楚的判断是非。所以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这次讲座上还列举了许多罪名。例如:抢劫罪。所谓抢劫,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了数额较小的罪行的话,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一般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火无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火没收财产。
还有盗窃罪。盗窃罪,顾名思义,就是指一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其实就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也许是为了报仇,又有可能是泄愤。但是,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不值得。
还有故意毁坏财物罪。以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一般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叔叔说以上的这四条罪只是皮毛。法律还有许多是值得再去研究的。他还讲了许多青少年犯罪的实际案例,用生动形象的语言让我们了解到法律的基本常识,联系同学们平时生活、学习及学校周边治安状况,告诉我们如何预防犯罪、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避免成为被侵害对象等。让我们要珍惜校园美好时光,远离伤害。听了讲座后,我们知道了当我们遇到类似的情况该怎么办?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是啊,警察叔叔说的很有道理,我们都是活泼好动的少年,爱玩是我们的天性,但我们在玩笑时,千万要注意安全,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伤害了别人,也不能因为一时大意让别人伤害到自己,这样的后果是既触犯了法律,又造成了双方一辈子的痛苦。那将是多么惨痛的事啊!另外,我们要多学学法律,时刻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应该如何预防违法犯罪呢?我们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了解法律知识。这样,才能让我们分清青红皂白,不去做坏事。还要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习惯。做到交好朋友,不与坏人打交道,不进网吧。以免误入歧途。
这次讲座让我了解到了许多法律知识,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知道了如何防止罪案的发生。让我学会如何保护自己,不去做坏事,不犯罪。我明白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帮助坏人做坏事。做一个知法懂法讲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