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罗秀中心卫生院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
桂平市罗秀中心卫生院
20xx年8月27日
根据中央、区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把医院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从制度上防止“四风”问题,确保党员、干部以优良的作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依据《桂平市罗秀中心卫生院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制定本制度建设计划。 一、制订罗秀中心卫生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党办、院办牵头,20xx年9月底前完成。
二、修订罗秀中心卫生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院办牵头,财务处参加,20xx年9月底前完成。
三、修订罗秀中心卫生院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院办牵头,财务处参加,20xx年9月底前完成。
四、制订罗秀中心卫生院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财务处牵头, 20xx年9月底前完成。
五、制订罗秀中心卫生院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院办牵头,后勤处参加,20xx年9月底前完成。
六、制订罗秀中心卫生院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组织人事处牵头,院办、党办、财务处参加,20xx年9月底前完成。
七、修订罗秀中心卫生院会议制度,院办、党办牵头,20xx年9月底前完成。
八、修订罗秀中心卫生院公文管理规定,院办牵头,20xx年9月底前完成。
九、修订罗秀中心卫生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院办牵头,党办参加,20xx年9月底前完成。
十、建立罗秀中心卫生院廉洁风险防控制度,院办牵头,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一、修订罗秀中心卫生院院务公开制度,工会牵头,院办、党办参加,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二、制订罗秀中心卫生院职工考勤(请假)管理规定,院办牵头,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三、修订罗秀中心卫生院首问责任制,医务科牵头,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四、修订罗秀中心卫生院首诊责任制,医务科牵头,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五、修订罗秀中心卫生院服务承诺,院办牵头,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六、修订罗秀中心卫生院职业道德奖惩条例,院办牵头,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七、修订罗秀中心卫生院财务管理的规定,财务处牵头,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八、制订罗秀中心卫生院关于会员卡、礼金、礼品处置管理规定,院办牵头,党办、财务处参加,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九、制订罗秀中心卫生院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党办牵头,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第二篇:抓机制建设 促制度落实
抓机制建设 促制度落实
http://www.jlsina.com 20xx年x月x日23:09
????贯彻执行好四项监督制度,关键是抓好机制建设,促进四项监督制度的落实,确保制度在贯彻执行中能够一以贯之、常抓不懈。
????一是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公开,积极构建透明用人机制。要进一步扩大干部信息公开,坚持能公开的尽量公开,打破干部工作的神秘性和封闭性,让干部选任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要重点探索考察任用等环节公开的内容和途径,如建立干部考察结果公示和干部选拔任用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和差额票决制度,党代表列席常委会、全委会研究干部会议制度等。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作用,增进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了解,掌握舆论主动权。
????二是进一步加强权力制约,积极构建权力内控机制。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健全完善单位“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规受惩处的有效机制。建立党代表列席基层党委重大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形成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相互制衡的权力格局。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配套制度,探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开展领导干部项目决策效果审计、任期绩效审计和审计问责的试点工作。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和《离任检查办法》,运用好评议和检查的结果,对当事领导干部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是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积极构建社会监督机制。健全完善信访举报、电话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加大举报受理和查核力度。积极推行实名举报查核结果反馈制度,以适当方式将实名举报的查核和处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完善干部工作“民意问询制”,定期随机选取民意代表,通过开办网上干部工作信箱、定期召开座谈会、寄发问询表、实行问卷调查等形式,对领导干部表现和干部选任工作进行主动问询,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干部本人及选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对群众反映、举报情况进行季度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进一步加大全程监督力度,积极构建责任追究机制。扎实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科学界定记实范围和责任界限,重点对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4个关键环节进行详细记实。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溯机制,实现干部任用工作责任界定明晰化、责任追溯规范化、责任惩戒制度化,促使干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认真执行立项督查制度,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增强制度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做到查实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