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建房屋申请
达坂城镇人民政府、建设站:
我家位于达坂村二队北住宅区自建房,建于19xx年,属于土木结构,到现在早已成了危房,本想早就翻建,单由于资金问题一直拖到现在。
原住房面积160平方米,现申请翻建建筑面积480平方米(三层)。
申请人:
20xx年5月3日
第二篇:关于黑庄户乡科技站房屋翻建的请示3
关于黑庄户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房屋翻建的请示
乡政府:
黑庄户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拟翻建房屋位于黑庄户乡政府大街西北角。房屋均建于60-70年代,为砖混结构,跨度5米柱高不足三米,历史上作为农业科技服务以及畜禽防疫之用。后租赁给个人用于汽车维修。由于效益低下及租赁合同未能明确其权利和义务导致房屋不能有效的维修,形成较大的安全隐患,并对周边环境造成恶劣影响。为此,经中心反复研究决定解除租赁合同对现有部分建筑改造提升同时部分进行翻建。
拟翻建工作包括拆除和新建两部分,其中拆除面积约946平米,新建房屋建筑面积约2500平米,总投资额约350万元。翻建工作拟定于20xx年7月开工,20xx年12月完工,所需资金由我中心自筹解决。
房屋翻建完成后进行商业化市场运作。预计每年能为中心增加可观的经济效益以解决原九站一所职工的收入问题。经测算4-5年即可收回投资成本。并有助于提升周边的整体环境,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明显。
妥否,请批示
黑庄户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1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