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共自行车赔偿标准
第二篇:各国自行车标准汇总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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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自行车标准汇总对照表
自行車专业知识 2009-02-24 10:32:29 阅读20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项 目
1 定义
1-1 自行车
1-2 童车
1-3 座高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 1-1为一种双轮且全由1-1 CYCLE:是指至少1-1 为一种两轮或1-1为一种以人1-1 仅借人力驱动后1-1 仅借人力驱动后1-3跑车: 具有两个轮子且仅以人三轮且由人力经机类肌肉力量推进轮,有两个轮子 轮,有两个轮子 成人用>850mm 人力驱动的车辆 力经脚踏传动的车辆。 械方式驱动前进,的两轮、单轨迹的交通工具。 的交通工具。 孩童用>635<1-2轮距在640mm 及750mm(含) 1-2 BICYCLE:是指仅以作为人员及物品的车辆。 1-2 鞍座高度调整到最1-2 鞍座高度调整到最850mm
输送的工具 有两个轮子的CYCLE。 间之自行车 1-3 正规自行车高位置时,其高度仍未高位置时,其高度仍未1-3 迷你车:
超过635mm的自行超过635mm的自行 成人用>750mm 1-3当自行车两轮成一1-3当自行车两轮成一1-3 为一种车辆直座高必须大于
限制635mm的自行车。 车。 孩童用>650<直线并与地面垂直时,直线并与地面垂直时,径达450mm、
鞍管的中心线与鞍座面鞍管的中心线与鞍座面最高体重50kg、单车。 1-3 当自行车两轮成一1-3 当自行车两轮成一750mm
的交点至地面的距离。 的交点至地面的距离。 人骑驶的自行车。 直线并与地面垂直时,直线并与地面垂直时,1-3轻快车:
鞍管的中心线与鞍座面鞍管的中心线与鞍座 成人用>750mm
的交点至地面的距离。 面的交点至地面的距孩童用>650<
离。 750mm
1-3实用车
普通用>750mm
20kg
搬运车>750mm,
20kg
1-4 正常骑驶状1-4 指骑乘者坐在车上1-4 指骑乘者坐在车上1-4 在正常骑乘状态1-4 指骑乘者坐于车上 态 双脚踩脚踏,双手扶握双脚踩脚踏,双手扶握下车把转动角度须>双脚踩脚踏,双手扶握
把,鞍座与车把均调整把,鞍座与车把均调整60°以上,且把手套煞把,鞍座与车把均调整
至骑乘者最舒适位置。至骑乘者最舒适位置。车把手位置不得高于至骑乘者最舒适位置。
(如有手闸装置,双手(如有手闸装置,双手骑者之肩并须易于操(如有手闸装置,双手
应处于随时可以制闸的应处于随时可以制闸纵。 应处于随时可以制闸的
位置) 的位置) 位置)
2机械性能要
求 2-1 凡由消费者自行装2-1 凡由消费者自行装2-1必须确保牢固,不2-1 凡由消费者自行装 配的自行车,其所需的配的自行车,其所需的得有脱落、松动等现配的自行车,其所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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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叠自行车网 2-1 装配 技能,应以不超过一般技能,应以不超过一般象。
成年人所具有的知识能成年人所具有的知识力为原则。 能力为原则。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技能,应以不超过一般成年人所具有的知识能力为原则。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 项 目
2-2 锐边 2-2 凡骑乘者四肢有可2-2 凡骑乘者四肢有可2-2 不得有尖锐毛边.2-2 凡骑乘者四肢有可2-2 在正常骑乘操纵及2-2 自行车上所有2-2 暴露之边缘2-3 坚固性
2-4五金件 2-4
2-5 突出物能碰触到的地方,不能能碰触到的地方,不能突出物等骑驶时易刺能碰触到的地方,不能保养易被四肢接触的地暴露边缘均须加倒不得尖锐或粗有未经修剪的金属毛刺有未经修剪的金属毛伤人体的物体存在. 有未经修剪的金属毛刺方,不得有暴露的尖锐角,卷边或用其他方糙. 或尖锐部分;冲剪金属刺或尖锐部分;冲剪金或尖锐部分;冲剪金属边缘. 法使其成为钝口. 材料应予以卷边,冲剪属材料应予以卷边,冲材料应予以卷边,冲剪过程中形成的快口.毛剪过程中形成的快口.过程中形成的快口.毛刺和飞边等均需修光. 毛刺和飞边等均需修刺和飞边等均需修光. 光. 自行车车架.车把.2-3 自行车车架.车把.2-3 各部螺丝均须有2-3 自行车车架.车把. 车轮.脚踏.曲柄以及车车轮.脚踏.曲柄以及车足够长度及强度,且于车轮.脚踏.曲柄以及车闸等零件,经载荷.刹车.闸等零件,经载荷.刹车.骑乘中不得有松脱现闸等零件,经载荷.刹车.路试等试验之后,均不路试等试验之后.均不象. 路试等试验之后,均不得有脆裂之现象. 得有脆裂之现象. 得有脆裂之现象. 所有用以连接或紧2-4 所有用以连接或紧2-4 螺丝锁紧后,突出2-4 所有用以连接或紧 固的螺栓.螺丝或螺帽,固的螺栓.螺丝或螺帽,尾端长度不得大于螺固的螺栓.螺丝或螺帽,在进行各项试验中均不在进行各项试验中均丝直径,但有尾套尾塞在进行各项试验中均不应破裂.松脱或失去其不应破裂.松脱或失去则不在此限. 应破裂.松脱或失去其连接或紧固的功能. 其连接或紧固的功能. 连接或紧固的功能. 凡能与直径2-5 以圆筒状试具2-5 刹车把手.车把.停2-5 凡能与直径2-5 凡能与直径2-5 突出之零件及
83mm. 长250mm的φ83mm找出高于车架尾端须倒圆角或83mm. 长250mm的83mm 长250mm之圆构件如操纵杆端螺圆筒状试验器中间长7.9mm的突出物。 以尾塞套管等保护,且圆筒状试验器中间长筒状试验器中间长钉末端突出达75mm部分接触者,为2-5 突出物部分须符合不得轻易脱落. 75mm部分接触者,为75mm部分接触者,为8mm以上而未用暴露突出物 下列规定 暴露突出物. 暴露突出物 护盖遮住者,其突2-5 以圆筒状试具找出 T<3.2mm 2-5 以圆筒状试具找出2-5 以圆筒状试具找出出物部分之末端最高于8mm的突出物须 W>12.7mm 高于8mm的突出物须高于8mm之突出物须大为25mm 符合下列规定 R>6.3mm 符合下列规定 符合下列规定 2-5 倒角之
79自行车论坛 2-3 2-5
折叠自行车网 T<3.2mm W>
12.7mm
项 目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T<3.2mm W> T<3.2mm W>R>3mm 12.7mm 澳 洲 A S 12.7mm R>6.3mm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 2-6 护盖 2-6 用来遮盖突出物使2-6 用来遮盖突出物使2-6 车把尾端须以把2-6 用来遮盖突出物使
2-7 限制区域
2-8 螺丝长度
项 目
2-9 钢绳尾端其不外露,其应能承受其不外露,其应能承受手套或类似之物包裹. 其不外露,其应能承受6.8kg之力而不脱落. 7.0kg之力而不脱落. 2-6 使用把手套拉脱7.1kg之力而不脱落. 力不得小于7kg且不得回旋使用尾塞脱力不得小于3kg. 在自行车车架上管2-7 在自行车车架上管 2-7 在车身垂直面两侧2-7 在自行车车架上管 的上方,由鞍座起至其的上方,由鞍座起至其各3mm距离之平行面;的上方,由鞍座起至其前方30mm不得有突前方30mm不得有突把立管平行线后前方30mm不得有突出物,但钢绳直径等于出物,但钢绳直径等于90mm;鞍座前端相切出物,但钢绳直径等于或小于6.4mm,钢绳夹或小于6.4mm,钢绳夹线及上管上面5mm平或小于6.4mm,钢绳夹的材料厚度等于或小于的材料厚度等于或小行线;由鞍座前端至把的材料厚度等于或小于4.8mm者可安装于上于4.8mm者可安装于接头的连接线,称限制4.8mm者可安装于上管. 上管. 区域,不得有任何突出管. 物. 螺丝露出螺母之长2-8 结合后突出的螺丝2-8 螺丝锁紧后突出2-8 锁紧长度须大于螺2-8 螺丝超出螺母之长 度必须受小于螺丝的限长度须小于螺丝之直尾端长度不得大于螺丝长度,且突出长度不度应小于螺丝本身之直制. 径. 丝直径,但有尾套尾塞得大于螺丝外径的1.5径. 2-8 身体可触及处须小则不在此限. 倍。 于3.2mm 2-8 螺丝牙纹必须符2-8 骑乘者身体可能触2-8 用于调整的螺丝未合JIS规定,且精度须及之处除非加护盖外,暴露于正常骑乘状态符合6H6G或3级配突出长度不得>3mm。 者不受此限。 合.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 钢绳尾端均应加护2-9 钢绳尾端均应加护2-9 钢绳尾端均应加2-9 钢绳尾端均应加护2-9 钢绳尾端均应加护2-9 钢绳尾端均应2-9 钢绳尾端均
盖或特殊处理,以防止盖或特殊处理,以防止护盖或特殊处理,以防盖或特殊处理,以防止盖或特殊处理,以防止加护盖或特殊处理,应加护盖或特殊
79自行车论坛 2-7 2-8 2-9
折叠自行车网 丝股分散,护盖应夹紧丝股分散,护盖应夹紧止丝股分散,护盖应夹丝股分散,护盖应夹紧丝股分散,护盖应夹紧以防止丝股分散,护处理,以防止丝且须承受0.9kg拉脱力且须承受1kg拉脱力紧且须承受1kg拉脱且须承受0.9kg拉脱力且须承受0.9kg拉脱力盖应夹紧且须承受股分散,护盖应不得松脱. 不得松脱. 力不得松脱. 不得松脱. 不得松脱. 0.9kg拉脱力不得夹紧且须承受
松脱. 0.9kg拉脱力不
得松脱.
2-10 钢绳擦伤 2-10钢绳不可擦碰固定2-10钢绳不可擦碰固2-10不得有多余松弛2-10钢绳的安装,应保 3 制动系统
3-1 手闸握距
项 目
3-2制闸力 3-2的车体零件,且应沿着定的车体零件,且应沿现象,余长依各客户需证其被擦伤的影响最鞘管方向进出,以免发着鞘管方向进出,以免求另定. 小. 生擦伤. 发生擦伤. 自行车应装备前后轮制3-1 自闸把销轴至闸把3-1座高 3-1轮距>760mm的3-1 自闸把销轴至闸把3-1手闸握距不得3-1 自闸把 动装置,或单装后轮制中心,其间各点的握距 330mm-470mm 自行车握距≤90mm,一中心,其间各点间的握>75mm 销轴至闸把 动装置. 须≤89mm 握距≤70mm 般童车握距≤75mm 距须≤90mm 童车握距不得 中心,其间各 3-1自闸把销轴至闸把 童车须≤76mm 3-1座高 3-1从中点向开口断之 童车须≤76mm >62mm. 点之握距须 中心,其间各点的握距3-1 从中点向开口端之470mm-550mm 握距可略增大,最大增3-1 从中点向开口端之≤90mm 须≤89mm 握距可略增大,最大增 握距≤80mm 大量须≤12mm. 握距可略增大,但除了童车须≤76mm 童车须≤76mm 大量须≤12.7mm 3-1座高500mm以3-1由开口端向内尾部20mm处之外不3-1 从中点向 3-1 从中点向开口端之3-1 由开口端向内上 12.7mm之间不受此限得超过100mm 开口端之握 握距可略增大,最大增12.7mm之间不受此 握距≤95mm 制. (前刹车线装右侧,后距可略增大, 大量须≤12.7mm 限制. (闸把尾端外缘算起(前刹车线装右侧, 刹车线装左侧) 但除了尾部 3-1 由开口端向内40mm处,把手套与后刹车线装左侧) 20mm处之外 12.7mm之间不受此限闸把两端外缘宽度) 不得超过制. 100mm. (前刹车线装右侧,后刹车线装左侧)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B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 手闸制闸力:在离闸3-2手闸制闸力:在离闸3-2手闸制闸力:在离3-2手闸制闸力:在离闸3-2手闸制闸力:在离闸3-2手闸制闸力:在
把开口端25mm处,施把开口端25mm处,施闸把开口端25mm把开口端25mm处,施把开口端25mm处,施离闸把开口端加握力4.5kgf,应能使加握力4.5kgf,应能使处,施加握力(童车加握力4.6kgf,应能使加握力4.6kgf,应能使25mm处,施加握力闸皮触及轮辋表面. 闸皮触及轮辋表面. 4.5kgf,成车6kg)应闸皮触及轮辋表面. 闸皮触及轮辋表面. 4.6kgf,应能使闸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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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载荷试验
项 目
3-4推拉试验折叠自行车网 3-2脚闸制闸力:于脚踏3-2脚闸制闸力:于脚踏能使闸皮触及轮辋表3-2闸皮在120±3°C预3-2闸皮在120±3°C预触及轮辋表面. 处加力制动,制动力与处加力制动,制动力与面. 热30分钟不得融化起热30分钟不得融化起3-2 闸皮在 与脚蹬力相反,制动力与脚蹬力相反,制动力泡. 泡. 120±3°C预热30与脚蹬力间差应< 与脚蹬力间差应<60°,分钟不的丧失刹车60°,同时应能独立运转同时应能独立运转不功能. 不受驱动机械位置及调受驱动机械位置及调整影响。 整影响。 自行车整车在确定3-33-3自行车整车在 3-3自行车整车在确定3-3自行车整车在确定3-3自行车整车在3-3自行车整车制动系统正确调整后,确定制动系统正确调制动系统正确调整后,制动系统正确调整后,确定制动系统正确在确定制动系统于闸把尾端25mm处整后,于闸把尾端于闸把尾端25mm处于闸把尾端25mm处调整后,于闸把尾端正确调整后,于正对把手套的平面方向25mm处正对把手套正对把手套的平面方向正对把手套的平面方向25mm处正对把手闸把尾端25mm施力45.5Kgf,至少10的平面方向施力施力45.9Kgf,至少10施力45.9Kgf,至少10套的平面方向施力处正对把手套的次(如所施力尚未达到45.5Kgf,至少10次(如次(如所施力尚未达到次(如所施力尚未达到45.9Kgf,至少10次平面方向施力45.5kg,闸把就已碰到所施力尚未达到45.9kg,闸把就已碰到45.9kg,闸把就已碰到(如所施力尚未达45.9Kgf,至少10车把,载荷到此为止),45.5kg,闸把就已碰到车把,载荷到此为止),车把,载荷到此为止),到45.9kg,闸把就次(如所施力尚制动系统不得失去功车把,载荷到此为止),制动系统不得失去功能 制动系统不得失去功能 已碰到车把,载荷到未达到45.9kg,能. 制动系统不得失去功此为止),制动系统闸把就已碰到车能 不得失去功能 把,载荷到此为止),制动系统不得失去功能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 在自行车鞍座上加3-4在自行车鞍座上加3-4在自行车鞍座上3-4在自行车鞍座上加3-4在自行车鞍座上加
重至少68.1kg,加力使重至少68.1kg,加力使加重至少60.0kg,闸重至少68.1kg,加力使重至少70.0kg,加力使闸把碰到车把,或施力闸把碰到车把,或施力把尾端25mm处作刹闸把碰到车把,或施力闸把碰到车把,或施力45.5kgf,向前后推拉,每45.5kgf,向前后推拉,车状施力35kgf,向前45.5kgf,向前后推拉,每18.4kgf,向前后推拉,每次向前或向后推拉距离每次向前或向后推拉后推拉,每次向前或向次向前或向后推拉距离次向前或向后推拉距离至少77mm,共推拉6距离至少77mm,共推后推拉距离至少至少77mm,共推拉6至少75mm,共推拉10次,任何具有制动功能拉6次,任何具有制动80mm,共推拉6次.次,任何具有制动功能次,任何具有制动功能的组件均不可松动。 功能的组件均不可松任何具有刹车功能的的组件均不可松动。 的组件均不可松动。
79自行车论坛 3-3 3-4
动。 组件均不可松动。
3-5手闸性能试3-5 由一体重68.1kg但3-5 由一体重68.1kg3-5由一体重3-5 由一体重70.0kg但3-5由一体重70.0kg但3-5 由一体重
验 全重不超过91kg的骑但全重不超过91kg的70-85kg之骑乘者,在全重不超过91kg之骑全重不超过91kg之骑70.0kg但全重不超
乘者,在摩擦系数<1,斜骑乘者,在摩擦系数<摩擦系数<1,斜度乘者,在摩擦系数<0.5,乘者,在摩擦系数<0.5,过91kg之骑者在
度1%,风速 <11km/h1,斜度1%,风速 <1%,风速<3m/s条件斜度0.5%,风速 <斜度0.5%,风速<3m/s摩擦系数<0.5,斜
条件下,于G.D.>5以11km/h条件下,于下,于C.D.>5以3m/s条件下,于G.D.>于C.D.>5以24km/h度0.5%,风速 <
24km/h时速;G.D.<5G.D.>5以24km/h时24km/h时速;G.D.<5以24km/h时速;G.D.时速;G.D.<5以3m/s,于G.D.<5
以16km/h时速,其制停速;G.D.<5以16km/h5以16km/h时速.其<5以16km/h时速,其10km/h时速,其刹停距以24km/h时速,
距离须<4.57m. 时速,其制停距离须<制停距离钳式<制停距离须<5.57m. 离钳式<5.5mm,捏式G.D.<5以
3-5 制停距离取4次平4.57m. 5.5m;捏式<15m 3-5 制停距离取4次平<15m 16km/h时速其刹
均值计算,施力点应在3-5 制停距离取4次平3.5 制停距离取5次均值计算,施力点应在3.5 刹停距离取5次平停距离须<5.57m.
闸把尾部25mm内,施均值计算,施力点应在平均值计算,施力点应闸把尾部25mm内,施均值计算,施力点应在3-5 刹停距离取4
力不超过80kg为准,体闸把尾部25mm内,施在闸把尾部25mm内力不超过80kg为准,体闸把尾部25mm内,施次平均值计算,施力
重每增加4.5kg可增长力不超过80kg为准,施力G.D.>5以重每增加1.0kg可增长力不超过80kg为准,体点应在操纵杆尾部
制停距离0.3m. 体重每增加4.5kg可增18kg;G.D.<5以刹停距离0.7m. 重每增加1.0Kg可增长25mm内施力不超
长制停距离0.3m. 10kgf为准,速度体重刹停距离0.7m. 过80kg为准,体重
增加另以公式计算. 3-5 捏式出水量为每增加1.0kg可增
3-5 捏式出水量为4ml/s. 长刹停距离0.7m.
4ml/s.
项 目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 3-6脚闸性能试3-6将车轮向前转动半3-6将车轮向前转动半 C.V.最大齿 3-6将车轮向前转动半3-6将车轮向前转动半3-6 将车轮向前转
验 至一圈时,沿其切线方至一圈时,沿其切线方速比= 至一圈时,沿其切线方至一圈时,沿其切线方动半至一圈时,沿其
向于脚踏施力,随着脚向于脚踏施力,随着脚FR.V.最大齿 向于脚踏施力,随着脚向于脚踏施力,随着脚切线方向于脚踏施
蹬力由9.1kg逐渐增至蹬力由9.0kg逐渐增至CD=2.54*π*速比*车蹬力由9.2kg逐渐增至蹬力由15.3kg逐渐增力,随着脚蹬力由
32kg,其所产生的制闸32kg,其所产生的制闸轮直径 31.6kg,其所产生的制至30.6kg,其所产生的10.2kg逐渐增至
力至少须>18kg. 力至少须>18.5kg. 闸力至少须>18.4kg, 制闸力至少须>30.6kg,其间制闸力
3-6 制停距离取4次平3-6 制停距离取4次平3-6 制停距离取4次平15.3kg, 线性变化差异应在
均值,应<4.57m 均值,应<4.57m 均值,应<5.5m 3-6 制停距离取4次平±20%以内,施力达
均值,应<5.5m 30.6kg,时刹车力须
3-6 在脚踏中心点施力>15.3kg 折叠自行车网 79自行车论坛
折叠自行车网 15.3kg,呈刹车状态153-6 制停距离取4
秒,重复10次,刹车系统次
不得损坏. 平均值,应<5.5m
3-6 当施以
14.3kg/km驱动扭
距时其驱动与刹停
间角度需<60℃
3-7 童车脚闸性3-7 随着脚蹬力由
能试验 4.5kg逐渐增加到23kg
时,脚蹬力与制闸力之
比应不得大于2:1. 3-7 随着脚蹬力由 4.5kg逐渐增加到23kg时,脚蹬力与制闸力之比应不得大于2:1.
4 转向系统 4-1 把立管插入标记为4-1 把立管插入标记为4-1 把立管插入标记4-1 把立管插入标记为4-1 把立管插入标记为4-1 把立管插入标
4-1 把立管插入一永久性标示,应距离一永久性标示,应距离为一永久性标示,应距一永久性标示,应距离一永久性标示,应距离记为一永久性标示,
标记 把立管的最下端(不含把立管的最下端(不含离把立管的最下端把立管的最下端(不含把立管的最下端(不含应距离把立管的最
乌司),至少为其直径之乌司),至少为其直径之(不含乌司)至少为乌司),至少为其直径之乌司),至少为其直径之下端(不含乌司),至
60mm以上. 少为其直径之2.5倍距离. 2.5倍距离. 2.5倍距离. 2.5倍距离.
4-1 把立管标记下端一4-1 把立管标记下端一4-1 把立管标记下端4-1 把立管标记下端一4-1 把立管标记下端一65mm以上
倍直径的长度上应保持倍直径的长度上应保一倍直径的长度上应倍直径的长度上应保持倍直径的长度上应保持4-1 把立管标记下
保持与上端同强度. 与上端同强度. 端一倍直径的长度与上端同强度. 与上端同强度. 持与上端同强度.
上应保持与上端同
强度.
项 目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 4-2 把横管 4-2 车把两端内侧连线4-2 车把两端内侧连线4-2 车把两端内侧连4-2 车把两端内侧连线4-2 车把两端内侧连线4-2 车把两端内侧4-2 车把两端
线距离应大于距离应大于 距离应大于 连线距离应大于内侧连线距离应距离应大于 距离应大于
小于400mm小于660mm. 350mm小于700mm. 350mm小于大于350mm 350mm小于700mm. 350mm小于700mm. 450mm
4-2 车把两末端位置须4-2 车把两末端位置须700mm. 小于700mm. 4-2 车把两末端位置须4-2 车把两末端位置须600mm.
与自行车纵向轴对称,与自行车纵向轴对称,4-2 车把两末端位置与自行车纵向轴对称,与自行车纵向轴对称,4-2 车把两末端位4-2 车把两末端
当鞍座处于最低位置而当鞍座处于最低位置须与自行车纵向轴对当鞍座处于最低位置而当鞍座处于最低位置而置须与自行车纵向位置须与自行车
车把处于最高位置时,而车把处于最高位置称,当鞍座处于最低位车把处于最高位置时,车把处于最高位置时,轴对称,当鞍座处于纵向轴对称,当
车把末端不可高出鞍座时,车把末端不可高出置而车车把处于最高车把末端不可高出鞍座车把末端不可高出座垫最低位置而车把处鞍座处于最低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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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叠自行车网 面400mm. 鞍座面400mm. 位置时,车把末端不可面400mm. 面400mm. 于最高位置时,车把置而车把处于最4-2 车把两末端须加覆4-2 车把两末端须加覆高出鞍座面400mm. 4-2 车把两末端须加覆4-2 车把两末端须加覆末端不可高出座垫高位置时,车把盖物且须能承受7kg的盖物且须能承受7kg4-2 车把两末端须加盖物且须能承受7kg之盖物且须能承受7kg之面400mm. 末端不可高出座
项 目
5脚踏构造
6 定趾器 6 拉脱力. 之拉脱力. 覆盖物且须能承受拉脱力. 拉脱力. 4-2 车把两末端须垫面400mm. 4-2 车把之旋转左右角4-2 车把之旋转左右角7kg之拉脱力. 4-2 车把之旋转左右角4-2 车把之旋转左右角加覆盖物且须能承度不得小于60℃. 度不得小于60℃. 4-2 车把之旋转左右度不得小于60℃. 度不得小于60℃. 受7kg之拉脱力. 4-2 车把须能承受成车4-2 车手须能承受成车角度不得小于60℃大4-2 车把须能承受成车4-2 车把须能承受成车4-2 车把之旋转左506kg-cm,童车450kg-cm,童车于180℃. 506kg-cm童车506kg-cm童车右角度不得小于60235kg-cm之扭距(锁230kg-cm之扭距(锁4-2 车把须能承受成235kg-cm之扭距(锁235kg-cm之扭距(锁℃. 紧扭距不得高于紧扭距不得高于车500kg-cm之扭距紧扭距不得高于紧扭距不得高于4-2 车把须能承受185kg-cm)无滑动或损167kg-m)无滑动或损(锁紧扭距不得高于185kg-m)无滑动或损185kg-m)无滑动或损成车506kg-cm童坏现象. 坏现象. 200kg-m)无滑动或坏现象. 坏现象. 车235kg-cm之扭损坏现象. 距(锁紧扭距不得高于185kg-m)无滑动或损坏现象.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 5脚踏应左右各一且对5脚踏应左右各一且对5脚踏应左右各一且5脚踏应左右各一且对5脚踏应左右各一且对5脚踏应左右各一 称,左踏左牙纹,右踏右称,左踏左牙纹,右踏右对称,左踏左牙纹,右称左踏左牙纹右踏右牙称左踏左牙纹右踏右牙且对称,左踏左牙牙纹.无法作固定面则牙纹.无法作固定面则踏右牙纹.无法作固定纹无法作固定面则须具纹无法作固定面则须具纹,右踏右牙纹.无须具有双踏面及止滑装须具有双踏面及止滑面则须具有双踏面及有双踏面及止滑装置,有双踏面及止滑装置,法作固定面则须具置,单踏面须有随时向装置,单踏面须有随时止滑装置,单踏单面须单踏单面须有随时向上单踏单面须有随时向上有双踏面及止滑装的之功能. 向上之功能。 有随时向上之功能。 之功能。 之功能。 置,单踏单面须有随5 脚踏前后须装反光器5脚踏前后须装反光器5脚踏前后须装反光5脚踏前后须装反光器5脚踏前后须装反光器时向上之功能。 (装有定趾器者可单面),(装有定址器者可单器(装有定趾器者可(装有定趾器者可单面)(装有定趾器者可单面)5脚踏前后须装反其颜色为无色或琥珀面),其颜色为琥珀色. 单面),其颜色为琥珀其颜色为琥珀色且须有其颜色为琥珀色且须有光器(装有定趾器者色,童车可不装脚踏反色且须为嵌入型. AS MARK 标示. BS MARK 标示. 可单面),其颜色为光器. 琥珀色 定趾器应牢固的固 6 定趾器应牢固的固 6 定趾器应牢固 6 定趾器应牢固的固 6 定趾器应牢固的固 6 定趾器应牢固
定在脚踏上,此种脚 定在脚踏上,此种 的固定在脚踏上,此种定在脚踏上,此种脚 定在脚踏上,此种脚 的固定在脚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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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传动链条
项 目
8 链罩 8
9 拔链挡盘折叠自行车网 踏可无须装踏面; 脚踏可无须装踏 脚踏可无须装踏面;可踏可无须装踏面; 踏可无须装踏面; 上,此种脚踏可 可装或不可装定趾 面;可装或不可装 装或不可装定趾器的可装或不可装定趾 可装或不可装定趾 无须装踏面;可 器的脚踏则须踏面 定趾器的脚踏则须 脚踏则须踏面与止滑器的脚踏则须踏面 器的脚踏则须踏面 装或不可装定 与止滑装置. 踏面与止滑装置 装置 与止滑装置 与止滑装置 趾器的脚踏则 须踏面与止滑 装置 7 链条在链轮上传动时,7 链条在链轮上传动7 链条在链轮上传动7 链条在链轮上传动时,7 链条在链轮上传动时,7 链条在链轮上传 不应卡住或咬合,其抗时,不应卡住或咬合,其时,不应卡住或咬合,不应卡住或咬合,其抗不应卡住或咬合,其抗动时,不应卡住或咬拉强度在817kg以上,抗拉强度在817kg以其抗拉强度在820kg拉强度在816kg以上. 拉强度在817kg以上. 合,其抗拉强度在童车636kg以上. 上. 以上,也不可太松太817kg以上. 紧,必要时得装调链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 单速自行车应装有链罩,且前端覆盖须>8 单速自行车应装有链罩,且前端覆盖须>8 单速自行车8 单速自行8 单速自行车应装有链罩,且前端覆盖须>8 单速自行车应装 90℃,链罩应向后伸展到距后轮轴8mm90℃,链罩应向后伸展到距后轮轴8mm应装有链罩,车应装有链90℃,链轮装外变速器或弹簧张力盖(DISC)有链罩,且前端覆盖处, 后轮前宽为链宽2倍,尾端为链宽1/2,并处, 后轮前宽为链宽2倍,尾端为链宽1/2,并且前端覆盖须罩,且前端者不受此限.链条与链轮交点至链罩距离至须>90℃,并能防止能防止φ9.4mm L76mm圆棒,从自行车装能防止φ9.4mm L76mm圆棒,从自行车装>90℃,链轮覆盖须>90少须25mm. φ9.5mm L75mm链条的一侧,在与链轮法线45℃ 范围内的任链条的一侧,在与链轮法线45℃ 范围内的任装外变速器或℃,链轮装圆棒自链罩外侧任何方向上卡如链轮与链条的上部啮合处. 何方向上卡如链轮与链条的上部啮合处. 弹簧张力盖外变速器或何点试靠均不被带(DISC)者不受弹簧张力盖入. 此限. (DISC)者不受此限. 9多级飞轮应装有挡盘,防止因调速不当或9多级飞轮应装有挡盘,防止因调速不当或9多级飞轮应9多级飞轮9多级飞轮应装有挡盘,防止因调速不当或9多级飞轮应装有9多级飞
拔链器损坏时,造成传动链条嵌入或卡住后拔链器损坏时,造成传动链条嵌入或卡住后装有挡盘,防应装有挡拔链器损坏时,造成传动链条嵌入或卡住后挡盘,防止因调速不轮应装有轮. 轮. 止因调速不当盘,防止因轮. 当或拔链器损坏时,挡盘,防
或拔链器损坏调速不当或造成传动链条嵌入止因调速时,造成传动拔链器损坏或卡住后轮.挡盖直不当或拔链条嵌入或卡时,造成传径须大于后轮最大链器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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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叠自行车网 住后轮. 动链条嵌入
或卡住后
轮. 齿外径20mm以时,造成上. 传动链条嵌入或卡
住后轮.
10 车胎 10 须以高>3.2mm字体塑上建议压力,并10 须以高>3.2mm字体塑上建议压力,并10 将车轮充10 使用者10 轮胎的建议充气压力必须模塑在侧壁且10依轮圈宽不同,10 轮胎
充气达建议压力110%再进行车圈试验,须承充气达建议压力110%再进行车圈试验,须承气至指定胎必须可由气入胎后仍很容易识别. 须符合下列压力 的建议充受205kg车胎不得变形. 受205kg车胎不得变形. 压,水平放置,嘴直接量侧10 充气至指定胎压110%,放置5分钟后车32mm以气压力必
然后对车轮轴气压. 胎在钢圈上要保持原状. 下,4.5BAR 须模塑在施加200kgf32-37mm, 4.0BA侧壁且入垂直负荷,经胎后仍很R 30秒后,车胎37-44mm, 3.5BA容易识与钢圈结合不别. R 得脱离. 44-47mm, 3.5BA10 充气至指R 定胎压放置47mm以48小时不得上, 2.5BAR 漏气.
项 目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
大 C A
N
11 车轮 11-1前后轮直线容许偏差 11-1车轮偏摆 11-1车11-1前后轮直线容许偏差 11-1前后轮胎11-1车轮偏11-1车轮偏摆
>1.5mm 11-1 两轮对准 27"≤11mm >1.5mm 轮偏摆 27"≤11mm 与前后叉骨内摆
26"≤10mm 26"≤10mm 侧的间隙须> >1.5mm 11-1有装置钢圈刹车的,上下左右偏摆须<11-1上下左右偏摆>11-1车轮转至任何位置时,车胎与前叉或车11-1车轮转至任何位置时,车胎与前叉或车3mm,与钢圈11-1车轮转2mm;无装置钢圈刹车的,上下左右偏摆须≤4mm 1.5mm 架上任何部件之间的间隙须>1.6mm 11-1上架上任何部件之间的间隙须>1.6mm 边缘间隙须>至任何位置≤4mm
时,车胎与11-1车轮偏摆: 下左右偏11-1车轮偏摆: 5mm.
<1.5mm以内. 摆<1.5mm以内 11-1车轮偏前叉或车架
上任何部件(结合点不算) 摆: ≤4mm.
<1.5mm之间的间隙
须>2mm. 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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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叠自行车网 11-2 钢圈 11-2施力204kgf保持30秒,除去负荷装在11-2施力204kgf保持30秒,除去负荷装在11-2施力11-2施力11-2施力204kgf保持30秒除去负荷,装在
车架上运转应顺适,无粗糙感. 车架上运转应顺适,无粗糙感. 204kgf保持204kgf保车架上运转应顺适,无粗糙感.
30秒,不得变持30秒,除11-2施力18.2kgf于钢圈之一点1分钟,其
形 去负荷装在变形量不可超过1.5mm.
11-2施力车架上运转
18.2kgf于钢应顺适,无
圈之一点1分粗糙感.
钟,其变形量
不可超过
1.5mm.
后12-112 花鼓 12-1后轮: 锁至280-320kg-cm之规定扭12-1后轮: 锁至280-320kg-cm之规定扭12-1后
12-1 锁紧装置 力,沿轮轴移出方向对称地施加一个181kg力,沿轮轴移出方向对称地施加一个181kg轮: 锁紧扭力轮: 锁紧螺
的力,为时30秒,后轮轴与车架间不得有相的力,为时30秒,后轮轴与车架间不得有相须能承受冒或螺丝轮
对位移. 对位移. 280kg-cm 以轴由手紧到
12-1前轮:锁至240kg-cm之规定扭力,须能12-1前轮:锁至240kg-cm之规定扭力,须能上. 全部锁紧至
承受173kg-cm之拆卸力矩. 承受173kg-cm之拆卸力矩. 12-1前轮: 锁少须转动
紧扭力在180°以上
200kg-cm内12-1前
于无安全华司轮: 锁至
之状态下,沿240kg-cm
花鼓轴取出方之规定扭力
向施加50kg须能承受
的力,前轮固173kg-cm
定位置不可位之后退扭
移. 力.
项 目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
大 C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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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快卸装置12-2快卸装置应可由调整杠杆位置而锁紧,12-2快速装卸装置应可由调整杠杆位置而12-2快速装卸12-2快速装12-2快速装卸装置应可由调整杠杆位置而12-2快速装卸装置12-2快(Q/R HUB PIN且须有指示杠杆是否锁紧之标示,其锁紧力锁紧,且须有指示杠杆是否锁紧之标示,其锁装置应可由调卸装置应可锁紧且须有指示杠杆是否锁紧之标示,其锁应可由调整杠杆位速装卸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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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叠自行车网 及
Q/R SEAT PIN) 量应能于勾爪或接头压出花印. 紧力量应能于勾爪或接头压出花印. 整杠杆位置而由调整杠杆紧力量应能于勾爪或接头压出花印. 锁紧,且须有位置而锁
指示杠杆是否紧,且须有
锁紧之标示,指示杠杆是
其锁紧力量应否锁紧之标
能于勾爪或接示,其锁紧
头压出花印. 力量应能于
勾爪或接头
压出花印. 置而锁紧且须有指置应可由示杠杆是否锁紧,之调整杠杆标示,其锁紧力量应位置而锁能于勾爪或接头压紧,且须出花印. 有指示杠杆是否锁紧之标示,其锁紧力量应
能于勾爪
或接头压
出花印.
12-3 前轮毂拴12-3先松开前轮毂锁紧装置螺冒,应在手指12-3先松开前轮毂锁紧装置螺冒,应在手指12-3先松开前12-3先松开12-3先松开前轮毂锁紧装置螺冒,应在手指12-3先松开前轮毂 牢试验 旋紧的情形下再转松360°,此时沿平行前叉旋紧的情形下再转松360,°此时沿平行前叉轮毂锁紧装置前轮毂锁紧旋紧的情形下再转松360°,此时沿平行前叉锁紧装置螺冒,应在
开槽方向施力11.3kg,前轮毂不得脱离前开槽方向施力11.3kg前轮毂不得脱离前螺冒,应在手装置螺冒,开槽方向施力11.3kg前轮毂不得脱离前手指旋紧的情形下
再转松360°,此时叉,Q/RPIN不受此限. 叉,Q/RPIN不受此限. 指旋紧的情形应在手指旋叉,Q/RPIN不受此限.
沿平行前叉开槽方下再转松紧的情形下
向施力11.3kg前轮360°此时沿平再转松
毂不得脱离前行前叉开槽方360°,此时
叉,Q/RPIN不受此向施力沿平行前叉
限. 11.3kg前轮开槽方向施
毂不得脱离前力11.3kg
叉,Q/RPIN不前轮毂不得
受此限. 脱离前
叉,Q/RPIN
不受此限.
13 鞍座 13-1以鞍座面与鞍管中心线为基准,鞍座.鞍13-1以鞍座面与鞍管中心线为基准,鞍座.鞍13-113-1以鞍13-1以鞍座13-1以鞍座面与鞍管中心线为基准,鞍座.鞍 13-1 限制尺寸 座支架或鞍座附件等任何零件均不应超出座支架或鞍座附件等任何零件均不应超出座面与鞍管中面与鞍管中座支架或鞍座附件等任何零件均不应超出
鞍座面以上125mm. 鞍座面以上125mm. 心线为基准,心线为基鞍座面以上125mm.
鞍座.鞍座支准,鞍座.鞍
架或鞍座附件座支架或鞍
79自行车论坛
折叠自行车网 等任何零件均座附件等任
不应超出鞍座何零件均不
面以上应超出鞍座
面以上170mm.
13-1座垫须为125mm.
但座且其长度
不得>
350mm
项 目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
大 C A
N
13-2 鞍管 13-2鞍管插入标记位置应与鞍管的最低端13-2鞍管插入标记位置应与鞍管的最低端13-2鞍管插入13-2鞍管插13-213-2鞍管插入标记位置应与鞍管的最13-2鞍管插入标记13-2鞍
至少有其直径的二倍距离. 至少有其直径的二倍距离. 标记距鞍管的入标记位置低端至少有其直径的二倍距离. (由竖杆全距鞍管的最低端应管插入标
最低端应不得应与鞍管的圆处底部往上量起,且须为永久不可磨灭记不得少于65mm 记距鞍管
少于60mm. 最低端至少号) 13-2鞍夹头水平向的最低端
有其直径的伸臂不得超过应至少为
二倍距离. 其直径的130mm
2.5倍,最
小高度应
不少于
50mm.
13-3 鞍夹头调13-3鞍夹头应能将鞍座固定于任何位置,并13-3鞍夹头应能将鞍座固定于任何位置,并13-3各部螺丝13-3在鞍座13-3鞍夹头应能将鞍座固定于任何位置,并 整及载荷试验 能调整鞍座,使在正常情况下均不得移动.锁能调整鞍座,使在正常情况下均不得移动.锁须能承受至少前端或后端能调整鞍座,使在正常情况下均不得移动.锁
紧扭力一般型为185kg-cm STING RAY型紧扭力一般型为185kg-cm STING RAY型200kg-cm之25mm向下紧扭力一般型为185kg-cm STING RAY型
施加240kg-cm SEAT POST CLAMP 185kg-cm240kg-cm SEAT POST CLAMP 185kg-cm240kg-cm SEAT POST CLAMP 185kg-cm扭力.
13-3鞍座须能68.4kg(童. . .
受车22.4kg)13-3在鞍座前端或后端25mm向下施13-3在鞍座前端或后端25mm向下施加13-3在鞍座前端或后端25mm向下施加承
67.5kg(童车22.5kg)垂直力或22.5kg(童车67.5kg(童车22.5kg)垂直力或22.5kg(童车300kg-cm的垂直力或67.5kg(童车22.5kg)垂直力或22.5kg(童车
7.5kg)水平力,座垫均不得歪斜或位移(锁紧7.5kg)水平力,座垫均不得歪斜或位移(锁紧水平力不得位23.0kg(童7.5kg)水平力,座垫均不得歪斜或位移(锁紧
移(锁紧扭力车11kg)水扭力如上) 扭力如上) 扭力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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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叠自行车网 不得大于平力,鞍座
200kg-cm) 均不得歪斜
或位移(锁
紧扭力不得
大于
185kg-cm)
项 目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
大 C AN
14 反光器 14-1前为无色,后为红色,脚踏为无色或琥珀14-1在鞍管后方应装有红色反光器,鞍座于14-1鞍管后方14-1在鞍管14-1在鞍管后方应装有红色反光器,鞍座于
14-1 反光器的色,侧边前轮为无色或琥珀色,侧边后轮为无最低位置时,反光器上缘距鞍座面中心距离应装有红色反后方应装有最低位置时反光器上缘距座垫面中心距离
一般要求 色或红色. 不得小于76mm,投射角度不得超过90±5° 光器,鞍座于红色反光不得小于76mm,投射角度不得超过90±5°
14-1以任意方向将自行车卧至地面,反光器14-1脚踏应装黄色反光器,除固定踏面可只最低位置时反器,鞍座于14-1车轮须装由两侧均可看见之白色或黄
及反光器架均不可与地面接触,前反光器位装后方外,余则应前后都装. 光器上缘距鞍最低位置时色之侧反光器,须相同颜色或以距车胎外缘
置须高于车轮,后反光器位置底部须高于轮14-1前可装前白色反光器以增,安全投射角座面中心距离反光器上缘10cm内有连续折回性反光材料之车胎替
轴上端距座垫面中心须>75mm,侧反光器度不得超过90±5° 不得小于距座垫面中代.
位置其中心应离车圈内线76mm以内. 76mm,投射心距离不得14-1脚踏应装黄色反光器,除定踏面可只装
14-1如利用反光胎替代侧反光器,该反光胎角度不得超过小于后方外,余则应前后都装.
须圈成一连续圆周. 76mm,投射14-1如无前灯则须配备白色前反光器,投射90±5°
14-1脚踏应装角度不得超角度不得超过90±5° 14-1反光器角度为90±5°
黄色反光器,过90±5° 14-1所有反光器均须符合BS规定且标示于14-1反光器及反光器架固定力锁于车架上
除固定踏面可14-1每一车上. 为7kg30秒,其他部分为5kg30秒不得松动
只装后方外,轮应装侧反变形.
余则前后都光器,前轮
装. 为琥珀色,
14-1前可装前后轮为红
白色反光器以色,其中心
增安全,投射距轮圈内缘
角度不得超过应在76mm
以内. 90±5°
14-1反光器及14-1脚踏应
反光器架固定装黄色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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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锁于车架上器,除固定
为7kg30秒,踏面可只装
其他部分为后方外,余
5kg30秒,不则应前后都
得有10°以上装.
的变形. 14-1前可装
前白色反光
器以增安
全,投射角
度不得超过
90±5°
14-1所有反
光器均须符
合AS规定
且标示于
上.
项 目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N 14-2 反光器试14-2冲击试验:将反光
验 器放在预热至50±5°烤
箱内一小时,用直径
φ13mm钢球自0.76高
处落下,不可有凹陷或
破坏.
14-2压力试验:须能承
受17.2kn/m2(2.5psi)
密封水压15分反射器
内须无水气存在.
15 路试 15-1车胎充气至最高压15-1体重68.1kg充气15-1骑驶时自行车之15-1体重68.1kg充气15-1体重68.1kg充气15-1试验总重(骑
力,体重68.1Kg的人以至最高压力,24km/h驱动必须滑顺不得有至最高压力,24km/h骑至最高压力,24km/h骑者与自行车重)配成折叠自行车网 79自行车论坛
折叠自行车网 24km/H骑驶6.4km(程骑驶6.4km,其中一段杂音,掉链,变速不滑驶6.4km,其中一段须驶6.4km,其中一段须100kg(协力车
包括五次越过30m长须包括在30m长内饰顺或零件松脱等现象. 包括在30m长内饰有包括在30m长内饰有180kg),骑者以下
木栓路面,木栓高有木栓之路面五次各木栓之路面五次各部零木栓之路面五次各部零坡方向(斜坡5%)控
25mm,宽51mm,与轮部零件不可失效或松件不可失效或松脱(木件不可失效或松脱(木制车速维持在
胎接触面 栓25mm,宽51mm,接栓25mm,宽51mm,接12.5km/h骑驶脱(木栓25mm,宽
为12mm*12mm*45°,51mm,触面触接触面1.6km约8分共5
木栓间间隔为1.8m),12mm*12mm*45°,间12mm*12mm*45°,间12mm*12mm*45°,间次各部零件不可失
各部零件不可失效或松隔1.8m一支) 隔1.8m一支) 隔1.8m一支) 效或松脱(每次间隔
脱。 4分钟).
16 童车坚固试16-1座面加重14kg,左
验 右把手各加重4.5kg自
0.3m高垂直落下硬路
面3次,再左右擦落地面
3次,车架前叉及各部零
件均不得损坏(左右擦
落不必荷重)
项 目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16-1座面加重14kg,左 右把手各加重4.5kg自0.3m高垂直落下硬路面3次,再左右擦落地面3次,车架前叉及各部零件均不得损坏(左右擦落不必荷重)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日 本 J I 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 17 地面间隙 17-1当曲柄位于最低位17-1当曲柄位于最低17-1当曲柄位于最低17-1当曲柄位于最低位17-1当曲柄位于最低位17-1当曲柄位于最17-1当曲柄位于
置时且脚踏位于水平位位置时且脚踏位于水位置时且脚踏位于水置时且脚踏位于水平位置时且脚踏位于水平位低位置时且脚踏位最低位置时且脚
置,将自行车自垂直方平位置,将自行车自垂平位置,将自行车自垂置,将自行车自垂直方置,将自行车自垂直方于水平位置,将自行踏位于水平位置,
向左右倾斜,除车胎外直方向左右倾斜,除车直方向左右倾斜,除车向左右倾斜,除车胎外向左右倾斜,除车胎外车自垂直方向左右将自行车自垂直
脚踏或其他部分与地面胎外脚踏或其他部分胎外脚踏或其他部分脚踏或其他部分与地面脚踏或其他部分与地面倾斜,除车胎外脚踏方向左右倾斜,除
之角度须大于25° 与地面之角度须大于与地面之角度须大于之角度须大于25°(童车之角度须大于25°(童车或其他部分与地面车胎外脚踏或其
之角度须大于23° 他部分与地面之须大于20°) 须大于20°) 25° 25°
角度须大于25°
18 趾隙 18-1未装定趾器之自行18-1未装定趾器之自18-1未装定趾器之自18-1未装定趾器之自行18-1未装定趾器之自行18-1未装定趾器之18-1未装定趾器
车,当前轮转至任何位行车,前轮转至任何位行车,当前轮转至任何车,当前轮转至任何位车,当前轮转至任何位自行车,当前轮转至之自行车,当前轮
置时,其任一脚踏轴中置时,其任一脚踏轴中位置时,其任一脚踏轴置时,其任一脚踏轴中置时,其任一脚踏轴中任何位置时,其任一转至任何位置时,
心至起车胎或泥除外缘心至起车胎或泥除外中心至起车胎或泥除心至起车胎或泥除外缘心至起车胎或泥除外缘脚踏轴中心至起车其任一脚踏轴中
之转动弧间最小距离至缘之转动弧间最小距外缘之转动弧间最小之转动弧间最小距离至之转动弧间最小距离至胎或泥除外缘之转心至起车胎或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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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叠自行车网 少应在89mm以上 离至少应在88mm以距离至少应在90mm少应在88mm以上 少应在89mm以上 动弧间最小距离至除外缘之转动弧18-1当车轮转至任何位上 以上 18-1当车轮转至任何位18-1当车轮转至任何位少应在75mm以上 间最小距离至少置时车胎与前叉或其他18-1当车轮转至任何18-1当车轮转至任何置时车胎与前叉或其他置时车胎与前叉或其他18-1当车轮转至任应在90mm以上 车架构件间之间隙不得位置时车胎与前叉或位置时车胎与前叉或车架构件间之间隙不得车架构件间之间隙不得何位置时车胎与前18-1当车轮转至
叉或其他车架构件任何位置时车胎小于1.6mm 其他车架构件间之间其他车架构件间之间小于3.0mm 小于1.6mm
间之间隙不得小于与前叉或其他车隙不得小于1.6mm 隙不得小于1.6mm
19 滑行试验 19-1
项 目
20 钢丝张力 20-1
21 警告装置 21-11.6mm 骑者重68kg骑驶19-1骑者重68kg骑驶19-1骑者重68kg(童19-1骑者重68kg骑驶 至15km/h速度后停止至15km/h速度后停止车45kg)在风速3m/s至15km/h速度后停止踩踏令其自由滑行,从踩踏令其自由滑行,从以下,以10km/h初速踩踏令其自由滑行,从停踩点起至滑行终点止停踩点起至滑行终点度骑驶于20m测试停踩点起至滑行终点止之距离须大于50m 止之距离须大于50m 区间之平坦路面轮径之距离须大于50m 22"以上须在11秒,轮径22"以下须在10秒内通过.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前轮及轴心不等距20-1前轮及轴心不等20-1由钢圈内缘向上20-1前轮及轴心不等距 之后轮飞轮侧,其紧度距之后轮飞轮侧,其紧60mm之点两侧分3之后轮飞轮侧,其紧度平均值须在度平均值须在等份做3个量侧点量平均值须在40kgf-50kgf间,后轮非40kgf-50kgf间,后轮侧. 40kgf-50kgf间,后轮非飞轮侧其紧度平均值须非飞轮侧其紧度平均22"以上>40kgf 飞轮侧其紧度平均值须在30kgf-40kgf间,单其值须在30kgf-40kgf22"以下>30kgf 在30kgf-40kgf间,单其中任何一根均不得低于间,单其中任何一根均 后轮非飞轮侧 中任何一根均不得低于15kgf. 不得低于15kgf. 22"以上>30kgf 15kgf. 22"以上>30kgf 夹把式刹车器 21-1车铃或蜂鸣器的21-1自行车应装有一有21-1自行车应装有一有
必须有明确的标示,操纵杆或按钮位置必效之车铃或其他适当可效之车铃或其他适当可警告使用者在潮湿路须在自行车前进时可问之警告标志. 问之警告标志. 面其刹车作用会减低容易操纵的地方,其音架构件间之间隙不得小于1.6mm 加拿大 C A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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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表示. 量为车前方1m处不21-1前后均须有反得地狱70db(分贝) 光器之装置. 21-1前灯性能为车前
10m处可见φ10cm
之物体.
22-1车架上须有一22-1车架上须有一22-1必须在车架显著22-1自行车应具有永久22-1自行车应具有永久
除非破坏否则无法将除非破坏否则无法将地方以不易消除方式不可磨灭之标志 不可磨灭之标志. 其除去之永久记号,其除去之永久记号,表明制造着名称或缩22-1进口之自行车则须22-1标志须包括: 须可容易辩明制造商须可容易辩明制造商写代号. 表明澳洲分销商之名字a. 英国标准之号码亦及制造日期. 及制造日期. 及地址. 即
BS6102:PAKT(#)
B 制造厂商名称及符号. 折叠自行车网 79自行车论坛 22 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