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
摩托车(含轻骑、助力车)每日每辆车收费2元。
第二篇:政府定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核准书(存根)
附件5
政府定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核准书(存根) 编号:( )PS 号
:
你单位位于 区(县、市) 路(街、巷) 号
停车场(车位数: ),已在交通行政主管部
门备案(备案意见书编号: ),准许对外服务。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按照市政府第131号令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现核准该停车场按普通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 (停车场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说明:1、住宅区配套停车场对居民住户不得拒办包月停车。
2、下列车辆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临时上下客的出租车辆,军用车辆和执行任务的
警用车辆,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
3、车型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划分。
4、事故车辆及行政执法部门暂扣车辆,一律按上述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以任何理由加收其它费用。
(盖 章)
二○ 年 月 日
— 17 —
政府定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核准书(存根) 编号:( )PL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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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位于 区(县、市) 路(街、巷) 号
停车场(车位数: ),已在交通行政主管部
门备案(备案意见书编号: ),准许对外服务。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按照市政府第131号令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现核准该停车场按普通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 (停车场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说明:1、住宅区配套停车场对居民住户不得拒办包月停车。
2、下列车辆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在纳入社区封闭管理的市政道路上正常通行的车
辆,进入住宅区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临时上下客的出租车辆,军用车辆和执行任务的警用车辆,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
3、车型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划分。
4、事故车辆及行政执法部门暂扣车辆,一律按上述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以任何理由加收其它费用。
(盖 章)
二○ 年 月 日
— 18 —
政府定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核准书(存根) 编号:( )TL 号 :
你单位位于 区(县、市) 路(街、巷) 号
停车场(车位数: ),已在交通行政主管部
门备案(备案意见书编号: ),准许对外服务。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按照市政府第131号令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现核准该停车场按特级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 (停车场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说明:1、住宅区配套停车场对居民住户不得拒办包月停车。
2、下列车辆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在纳入社区封闭管理的市政道路上正常通行的车
辆,进入住宅区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临时上下客的出租车辆,军用车辆和执行任务的警用车辆,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
3、车型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划分。
4、事故车辆及行政执法部门暂扣车辆,一律按上述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以任何理由加收其它费用。
(盖 章)
二○ 年 月 日
— 19 —
政府定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核准书(存根) 编号:( )TS 号
:
你单位位于 区(县、市) 路(街、巷) 号
停车场(车位数: ),已在交通行政主管部
门备案(备案意见书编号: ),准许对外服务。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按照市政府第131号令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现核准该停车场按特级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 (停车场联系人: 联系电话: )
2、下列车辆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临时上下客的出租车辆,军用车辆和执行任务的
警用车辆,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
3、车型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划分。
4、事故车辆及行政执法部门暂扣车辆,一律按上述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以任何理由加收其它费用。
(盖 章)
二○ 年 月 日
— 20 —
政府定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核准书
编号:( )PS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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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位于 区(县、市) 路(街、巷) 号
停车场(车位数: ),已在交通行政主观部
门备案(备案意见书编号: ),准许对外服务。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按照市政府第131号令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现核准该停车场按普通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 (停车场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说明:1、住宅区配套停车场对居民住户不得拒办包月停车。
2、下列车辆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临时上下客的出租车辆,军用车辆和执行任务的
警用车辆,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
3、车型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划分。
4、事故车辆及行政执法部门暂扣车辆,一律按上述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以任何理由加收其它费用。
(盖 章)
二○ 年 月 日
— 21 —
政府定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核准书
编号:( )PL 号 :
你单位位于 区(县、市) 路(街、巷) 号
停车场(车位数: ),已在交通行政主管部
门备案(备案意见书编号: ),准许对外服务。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按照市政府第131号令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现核准该停车场按普通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 (停车场联系人: 联系电话: )
2、下列车辆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在纳入社区封闭管理的市政道路上正常通行的车
辆,进入住宅区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临时上下客的出租车辆,军用车辆和执行任务的警用车辆,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
3、车型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划分。
4、事故车辆及行政执法部门暂扣车辆,一律按上述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以任何理由加收其它费用。
(盖 章) 二○ 年 月 日
— 22 —
政府定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核准书
编号:( )TL 号 :
你单位位于 区(县、市) 路(街、巷) 号
停车场(车位数: ),已在交通行政主管部
门备案(备案意见书编号: ),准许对外服务。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按照市政府第131号令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现核准该停车场按特级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 (停车场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说明:1、住宅区配套停车场对居民住户不得拒办包月停车。
2、下列车辆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在纳入社区封闭管理的市政道路上正常通行的车
辆,进入住宅区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临时上下客的出租车辆,军用车辆和执行任务的警用车辆,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
3、车型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划分。
4、事故车辆及行政执法部门暂扣车辆,一律按上述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以任何理由加收其它费用。
(盖 章)
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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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定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核准书
编号:( )TS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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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位于 区(县、市) 路(街、巷) 号
停车场(车位数: ),已在交通行政主管部
门备案(备案意见书编号: ),准许对外服务。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按照市政府第131号令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现核准该停车场按特级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 (停车场联系人: 联系电话: )
2、下列车辆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临时上下客的出租车辆,军用车辆和执行任务的
警用车辆,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
3、车型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划分。
4、事故车辆及行政执法部门暂扣车辆,一律按上述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以任何理由加收其它费用。
(盖 章)
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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