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申请所必备的资料: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租用合同书、土地红线图、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3、《建筑物消防合格证明》;
4、《停车场交通设施平面设计图》;
5、《停车场验收意见书》;
6、申办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A4纸复印件);
7、停车场责任人任命书,须单位法人签名授权,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
8、停车场专业巡查人员登记备案表、巡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着统一制服一寸彩照一张。
备注:以上除第4、5、7项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供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第1-6和巡查人员照片需提供电子文档资料,申请单位必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广州市停车场经营开业申请书
申请业户名称:
负责人(签名): 电话:
申请时间:
停车场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印制
申 请 基 本 事 项
申请业户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手机
地址及邮编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E-mail
经济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开户银行 帐号
停车场地址
停车场性质 商业( ) 商住( ) 住宅( )
场地及建筑基本情况 用途 停车场 办公室
室内 露天 路内
建筑面积(㎡)
车位数(个) 汽车
摩托车
自行车
占用形式
建筑结构
占用形式:1.自有 2.租用 3.借用(2、3项须写年限)
建筑结构:1.混凝土 2.砖木 3.砂土 4.沥青 5.其它(文字注明)
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申请从事营业性停车场经营的填写本表。本表必须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工整。
2、填写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申 请 须 备 资 料
1.开业申请书(准确表述申请开业的经营范围,并简要阐明企业筹备情况,包括经营项目、场所、业主、职工人数、经营规模等);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3.验资报告(有效资信证明)或资金担保书或停车保险合同;
4.办公及经营场地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如系租用场地,提供租期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
5.场地平面图(明示停车场位置、场内停车位、通道及进出口布局等);
6.规划部门的建筑工程验收合格证明(室内停车场)或用地红线图(露天停车场);
7.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8.相应的车辆停放管理制度以及保障措施、安全生产制度;
9.停车位30个(含)以上的非临时停车场须提交安装使用羊城通收费系统的验收证明。
10.技监部门出具的机械设备安装技术合格证明(机械停车场、含机械停车位的停车场须备)。
11.如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须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注:1、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如系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
2、所有资料须按以上顺序排列,并采用活页装订形式。
第二篇:停车场开业申请办理程序
停车场开业申请办理程序
单位名称:越秀区经贸局
办理事项:停车场开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