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证明
学院存根:
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团委
第二篇:教育实习请假等说明
教育实习补充说明:
1.教育实习期间请销假注意事项:所有实习生须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所有规章制度。实习生有事请销假时,首先要经得实习学校同意(留存实习单位请假条,备查)。3天以内(包括3天)须经得实习地带队教师同意并向实习学校请销假,3至7天(包括7天)须经得实习地带队教师同意并向其请销假,7天以上须经得实习地带队教师同意并向所在学院请销假,同时须报教务处备案。请销假时间累计超过实习总时间的三分之一者,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2.实习学生以实习学校校名为背景,拍实习小组集体照。每位实习生须拍能反映实习过程的系列照片。每位实习生在实习第四周和第八周期间须拍实习讲课视频,视频时长为10至15分钟。(所有照片和视频须存放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实习学校+学院+姓名。交各实习地带队教师,实习结束后交回教务处和学院。)
3.各实习小组在实习过程中必须完成实习系列文章(篇数不限),所写文章在学校校报发表。(所写文章存放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实习学校,文章命名为学院和姓名,完稿后及时发到zhdianlong@126.com)
4.每位实习生须填写教育实习手册、实习听课记录本和实习周记录表。实习周记录表复印件须留存实习单位。
5.实习生以实习学校为小组填写《大同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实习登记表》和《山西大同大学实习单位意见反馈表》。其中《大同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实习登记表》留存实习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