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8号 签发人:xxx
xxx公司
关于员工福利待遇的规定
一、总则
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员工福利待遇的规定。
二、 适用范围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三、 福利待遇内容
1、社会基本保险
聘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次月起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保待遇。本人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统一办理社会基本保险手续(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四个险种),其保险额度,不低于公司注册地的劳动保险的最低限额,员工按规定缴纳个人应缴部分。(为解决属地用工的需求,公司在北京市、杭州市注册分/子公司,凡在北京、杭州招聘的属地员工,可以分别在公司注册区县购买社保,其保险额度,不低于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险的最低限额,员工按规定缴纳个人应 1
缴部分)。员工拒绝支付个人应负担比例的部分,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参保。
员工已经或愿意以个人或其它方式、在户籍所在驻地社区或其它地方参加社会保险,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参保凭证,由人力资源部审定,公司每月给予300元社保补贴。
2、意外伤害保险
公司为销售及其他因业务需要的员工统一办理交通意外保险,人均年保险费40元∕人/年。
3、公司为工程户外作业人员和专、兼职驾驶员统一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人均年保险费100元∕人/年。
4、员工休假
⑴享受国家规定的双休日、节假日。
⑵婚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员工结婚时,享受3天婚假。如果夫妻一方在异地工作,一方需要去对方所在地结婚,另外给予路程假。对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晚婚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12天。在员工休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公司照发员工的全额标准工资。
⑶产假:女员工在休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
①公司女员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
②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公司给予一定的产假。怀孕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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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
④产假期间给予公司男员工看护假10天。
⑷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员工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公司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员工路程假。员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公司照常发放员工的标准工资。
⑸年休假,按国家颁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执行。实习期满后的正式聘用员工每年享受5个工作日全薪年休假。
5、员工工装
为保持公司团队的良好形象,公司免费为员工制作工装。
工装发放后,员工应妥为保管,因个人原因丢失的,应全价赔偿。
6、员工午餐补贴
公司为上班员工提供午餐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参见由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当地员工福利一览表。
7、体检
每2年一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员工体检。
四、 本规定由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五、 本规定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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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限公司
xx年x月xx日
主题词:员工 福利 待遇 规定
呈 报:董事长 总经理
抄 送:副总经理/总监 董办 各部门及分支机构 xxx公司人事行政部 x年x月x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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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员工福利方案
员工福利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福利待遇是公司在岗位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员工的报 酬,是公司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一个良好的福利待遇体制能够 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从而增加企业的凝聚力。
第二条 下面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企业自身情况而定。
第二章 福利待遇的种类
第三条 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 企业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四条 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参加统筹保险的有:
(一)养老保险
(二)基本医疗保险
(三)失业保险
(四)工伤保险
(五)生育保险
第五条 财务部负责统一将统筹保险上交政府有关部门,并记入个人养老保险手册。公司设置的其他福利待遇:
(一)补贴福利
(二)休假福利
(三)培训福利
(四)文娱福利
(五)设施福利
第三章 福利待遇的形式
第五条 物质激励型福利:它是为增强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性而建立的福利 项目,主要包括如下种类:
(一)时间奖励:包括带薪和不带薪休假、病假等。
(二)现金奖励:午餐补贴、节日补贴等。
(三)服务奖励:如自助计划资助、娱乐项目、旅游项目、健康项目、 财务和法律咨询等。
第八条 现金型福利和非现金型福利:前者指以货币的形式给付的福利; 后者指以非货币形式给付的福利。
第九条 即期性福利和延期性福利:前者一般是在职期间可以获得的福利; 后者一般是退休后可以获得的福利。
第十条 固定福利和弹性福利:弹性福利是公司提供的,允许员工在规定
的时间和现金范围内,根据自己的需要自愿选择和调整的福利项目。
第四章 福利待遇的标准
第十一条 养老保险:按照厦门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公司每月为本市户籍员工支付养老保险,其计算基数为个人上年平均岗位工资,缴纳比例为22%,其中公司缴纳14%,个人需缴纳8%;公司每月为外来员工支付养老保险,其计算基数为最低工资,缴纳比例为16%,其中公司缴纳8%,个人缴纳8%。
第十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公司每月为本市户籍员工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其计算基数为本人上年末平均岗位工资,缴纳比例为10%,公司缴纳8%,个人缴2%;公司每月为外来员工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其计算基数为最低工资,缴纳比例为6%,其中公司缴纳4%,个人缴纳2%。
第十三条 失业保险: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公司每月为本市户籍员工支 付失业保险,其计算基数为个人上年平均岗位工资,缴纳比例为3%,公司 3 缴纳2%,个人缴纳1%;公司每月为外来员工支付失业保险,其计算基数为最低工资,缴纳比例为2%,由公司全额缴纳。
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企业职工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对照 行业费率,由公司全额缴纳(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 生育保险:本市户籍企业员工、外来员工以职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8%的缴费比例计缴,由公司全额缴纳。(不得低于全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第十六条 公司提供的补贴福利包括:
(一) 午餐补贴:公司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随每月工资一 同发放。
(二) 节日补贴:元旦公司组织聚餐;劳动节、国庆节、春节、清明节公司给予员工 50-100的节日补贴,随当月的工资一同发放;端午节公司给每位员工发放粽子,中秋节公司给每位员工发放月饼和水果;妇女节为全体女职工发放纪念品(护肤品或者生活用品);
(三)生日补贴:员工过生日,公司送贺卡表示祝福,并送上八寸 生日蛋糕。
(四)员工大事补贴: 当员工逢婚、育、大病和丧等个人大事时, 公司给予员工礼金或慰问金200元。
第十七条 公司提供的休假福利包括:
(一)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1、工龄满一年但不满十年的员工,每年休假的假期为5天;
2、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xx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以下情况不予安排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xx年不满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xx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婚假:
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
2、员工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男员工满25周岁,女员工满23周岁),
除上款规定外另根据厦门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产假、哺乳假:
1、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 15天;
2、难产或剖腹产者,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者,在90天的基础上每 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
3、女员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不能工作的,经县(区)级以上医院 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员工患病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根据有关规定,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后,可请工伤假;
(五)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假1-3天;
2、双方外祖父母、祖父母死亡,可给假1天;
3、其他亲属死亡,须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第十八条 培训福利:公司根据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员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与不断变动的经济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培训福利包括:员工在职或短期脱产免费培训、公费进修等。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文娱福利:企业为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丰富员工的精神和文化 生活而提供的福利,如公司定期组织聚餐或出游。
第二十条 设施福利:公司为了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 道德情操而设立的项目,包括创建文化、娱乐场所,组织旅游,开展文体活动等,具体实施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定
第五章 福利待遇的给付
第二十一条 统筹保险由财务部统一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现金支付的福利待遇随当月工资核发;
第二十三条 享受假期福利的员工,其工资待遇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规 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福利方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五条 福利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