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文件
苏政发〔2005〕93号
省政府关于汪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汪泉同志为省政府副秘书长;
任命徐立同志为省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任命徐毅英同志为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兼省版权局局长,免去其省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任命黄小平同志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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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陈建刚同志为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政府办公厅助理巡视员职务;
任命朱光远同志为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赵长林同志为省审计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金海江同志为省审计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秦基春同志为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凤穗同志为省科学技术厅助理巡视员;
任命段福德同志为省民政厅助理巡视员;
任命杨锡华同志为省广播电视局助理巡视员;
任命陈海燕同志为省出版总社社长,免去其省出版总社总编辑职务;
任命黎雪同志为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社长、总编辑;
免去任懿奇同志的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省中小企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徐一平同志的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许海容同志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巡视员职务;
免去杨四海同志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助理巡视员职务; 免去石启忠同志的江苏新华发行集团董事长职务; 免去耿乃凡同志的省出版总社社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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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去吴小平同志的省出版总社副总编辑职务;
免去胡明琇同志的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社长、总编辑职务。
二○○五年十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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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10月18日印发
共印10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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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袁秀江等四十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崇政发〔2009〕39号
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
关于袁秀江等四十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公司:
经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袁秀江等四十位同志的职务任免事项通知如下:
任命袁秀江为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北京市崇文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任命刘方为北京市崇文区民防局局长;
任命葛俊凯为北京市前门大街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北京市崇文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赵兵为北京市前门大街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处职); 1
任命许利平为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东花市街道办事处主任;
任命赵秋洁为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天坛街道办事处主任; 任命宋金明为北京市崇文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北京市崇文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崇文区房屋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陈守亭为北京市崇文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调研员;
任命厉克信为北京市崇文区商务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北京市崇文区商务局调研员职务;
任命史宝伦为北京市崇文区司法局调研员;
任命刘希俊为北京市崇文区民防局调研员,免去其北京市崇文区民防局局长职务;
任命张晓峰为北京市崇文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崇文区房屋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北京市崇文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立新为北京市崇文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北京市崇文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瑞芝为北京市崇文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北京市崇文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范文华为北京市崇文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北京市崇文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胡祥富为北京市崇文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梁爱生为北京市崇文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2
免去其北京市崇文区司法局副调研员职务;
任命王佩茹为北京市崇文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北京市崇文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副调研员职务;
任命张娜为北京市崇文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宜春为北京市崇文区旅游局副局长;
任命宋叙为北京市崇文区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杨涛为北京市前门大街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何光为北京市前门大街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任); 任命潘军为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崇文门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命林发荣为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东花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于超英为北京市崇文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免去其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前门街道办事处副调研员职务;
任命李建平为北京市崇文区商务委员会副调研员,免去其北京市崇文区商务局副调研员职务;
任命周增祥为北京市崇文区商务委员会副调研员,免去其北京市崇文区商务局副调研员职务;
任命刘立柱为北京市崇文区司法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北京市崇文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张森为北京市崇文区司法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北京市崇文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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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去李承刚的北京市崇文区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森的北京市崇文区园林局局长职务;
免去暴剑的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东花市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郝斌的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天坛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孙占军的北京市崇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职务; 免去王富国的北京市崇文区文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郑亚东的北京市崇文区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志坚的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东花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吕晓东的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崇文门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高明的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体育馆路街道办事处副调研员职务。
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9月29日印发
共印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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