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化、个性化、重实践、强能力
-------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设计蓝图,是学校组织教学、安排教学任务的主要依据,是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办学水平、办学特色的具体体现,是学校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的基础性文件。为了有力而稳健地推动学院应用技术大学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模块化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和国际竞争力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对制订201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修订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深入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教育改革方针。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响应国家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号召,结合《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关于推进应用技术大学建设的若干意见》(理应党字【2014】11号)的文件要求,大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紧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模块化构建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第二篇:浙江师范大学关于修订20xx—20xx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浙师教字?2010?23号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修订
2010—201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单位):
为建构与学校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本科教学体系,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现对2010—201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认识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以生为本,因材施教,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分层分类人才培养新模式,全面建构自主化、个性化、研究性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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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新体系。
二、培养目标
学校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的总目标是培养厚基础、宽口径、专长突出,具有就业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各专业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规格提出的新要求,确定本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
三、基本原则
1.基础性原则。坚持课程设置与课程内容的基础性,培养学生的核心知识、核心能力、核心素养,坚持知识、能力协调发展,为学生发展打好宽厚基础。
2.个性化原则。科学设置专业方向课程,加强学分设置的弹性,提高课程修读的选择性,满足学生自主组合课程,形成个性化学习方案的要求。
3.实践性原则。进一步推进实践教学模式、实践教学环节改革,规范实践教学周(短学期),提高实践教学学分(时),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研究能力与创新能力。
4.特色化原则。形成有特色的人才培养理念、目标、课程结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以点带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特色人才。
5.实效性原则。合理设计课程结构,科学选择与安排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课程修读的针对性与满意度。
四、修订要求
为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与建设,更好地实现人才培养目标,2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力求在以下几方面实现突破。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传统师范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统筹兼顾师范性与学术性的关系;改革非师范应用型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建构分层分类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学院、专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与学生学习的特殊要求,试行“实验班培养计划”。
2.课程体系与内容:相同学科门类的专业要开展平台课程的研究与论证,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学科平台课程;各专业自主设计专业课程,在教授课程的基本理论与概念框架基础上,精选课堂教学内容,增加课外自主学习内容,有针对性地设计8周的短课程;各专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3—5门学位课程(用“★”标注),并充分保障其学时学分,提高相应的修读要求,夯实学科基础。
3.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对就业岗位能力要求的研究,科学研制专业技能标准,根据能力培养层次性与渐进性的特点,优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学分(时),结合短学期,四年一贯全程设计实践教学体系。
4.学与教的方式:推进研究性教学、倡导案例教学,积极探索各种理论与实践互动的教学方式;建构自主学习平台,积极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强化学生的自学能力、研究能力、沟通能力、合作能力。
5.教师教育类课程:进一步发挥教师教学技能训练的传统优势,围绕教育研究能力(R)、教育心理能力(P)、教学技术能力(T)培养,深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加强教师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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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课程群建设。
6.通识课程:鼓励和引导学术水平高、教学质量好的优秀教师,围绕大学生人文素养与科学精神培养开设通识课程;学校在进一步扩大通识②课程门数的基础上,推进通识②课程的精品化建设,打造一批体现学校优势特色的高水平通识②课程。
五、学制与学分
(一)学制
4年制本科专业,在校学习年限3—6年;5年制本科专业,在校学习年限4—7年。
(二)学分
1.学分确定原则
(1)理论教学每周课内讲授1学时,学生课外自学2学时,授课1学期的为1学分;理论教学每周课内讲授2学时,学生课外自学4学时,授课半学期的为1学分。每学期原则上教学周为16—18周。
(2)独立设置的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如实验课、大学体育及体育专业的技术课、艺术类专业的课程等,一般每学期每周授课2学时为1学分;如不需课外自主实践的课程,则每学期每周授课3学时为1学分。
(3)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必修实践性课程,一般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周数确定学分,即每周1学分,不满1周的则不计学分。以上实践教学环节在不减少学时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压缩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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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必须将课程学分分解为理论学分与实践学分。如“教育科学研究方法”2个学分,在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表”学分一栏中,必须用“1+1”或“1.5+0.5”的方式呈现。
(5)第二课堂的学生社团学分,必须是教务处审批备案的“浙江师范大学社团活动课程”学分。大学生创新创业等实践学分按《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师教字?2009?46号)规定确认。
2.学分要求
(1)我校4年制本科各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68学分,应用型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168—178学分之间设置。5年制本科专业根据实际需要,参照“全校性课程结构”的“课程模块”与“学分设置”要求设定相应学分,毕业最低学分不得高于210学分。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要适当减少课程理论讲授的学时(分),列入教学计划的各实践教学模块累计学分(时),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应少于总学分(时)的15%,理工类专业不应少于总学分(时)的25%;应用型专业超出168学分的部分,原则上应为实践教学模块学分。
(2)修读第二专业课程证书原则上需跨学科修读,修满第二专业相应学分(具体学分要求由各专业规定),方可获得第二专业课程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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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课程结构 1.全校性课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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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通识①和通识②构成学校通识教育平台,由学校统一管理,旨在全面提升学生思想道德、人文、科学等核心素养。通识①中“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模块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6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学分)、形势与政策(2学分);“体育与心理”课程模块包括大学体育(4学分)、大学生心理调适与发展(1学分)、军事理论(1学分)。大学语文、高等数学2门课程各专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将其列入教学计划。通识②为全校公共选修课程,以短课程方式开设,每门课程1学分。
(2)学科专业课程,包括学科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与专业方向课程。学科平台课程是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共通性、基础性的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培养学生的专业核心素质,保证专业培养基本规格;专业方向课程设置要能够体现专业特色、人才培养特色,是学生实现个性化发展的重要平台。各专业可根据特色化发展需要,自主设置2—5个专业方向课程。学科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与专业方向课程原则上都要以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方式设置。
(3)“实践教学”未包括学科专业课程中的实践教学环节,其中“实习”包括生产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积极进行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各专业要结合专业基本技能标准与培养方案的研制工作,结合短学期等教学时间,科学建构专业基本技能训练方案,开展实践教学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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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训练。工科专业要注重工程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4)科研训练项目指校级以上各级各类的学科竞赛、文体比赛、课题研究项目等;创新创业教育指学校开设的“KAB创业教育”等各种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以及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的各类创新创业实践等;社团活动课程指教务处认定的学校社团开展的各类课程活动。
(5)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调适与发展、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课程由学生处负责,各学院协同组织落实。
2.教师教育课程模块结构
结合当前国内外教师教育改革趋势,在继续保持我校师范生RPT能力培养传统与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教师教育课程群建设,革新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教师教育课程独立设置,由学校统一规划,相关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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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教师教育课程要求修读30学分,其中带*的为必修课程,共计26学分,其它为选修课程,必须选修4学分。
(2)我校师范专业学生修读的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心理能力、教学技术能力、教育研究能力模块规定的学分为专业方向课程学分,教育实践能力模块的学分为实践教学学分。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2010—201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从2010级新生开始执行,修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影响深远,全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应予以高度重视。学院要成立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2)科学论证,准确定位。
要通过借鉴国内外一流大学同类专业人才培养的成功经验,深入分析各专业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听取用人单位、毕业生和高年级学生的意见,结合我校建设综合性、高水平、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战略目标,反思当前专业培养计划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就业单位对人才规格的要求,准确、明确地确定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
(3)协调配合,合理建构。
要深入研究学科知识体系,科学合理地设置学科平台课程。相同学科门类但隶属不同学院的专业要通力合作,共同打造学科10
平台课程。要通过不同模块的选择与组合,形成使学生实现个性化学习与发展的课程结构体系。
(4)总体设计,局部突破。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涉及目标定位、课程设置、学分确定、教师安排、实践实训基础配套建设、教务管理系统改进等诸多要素,各学院要根据本意见,梳理、协调相关要素,建构科学合理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体系,并以此为契机,抓重点、求突破,以点带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抄送:校党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行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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