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 划 生 育 证 明
女方姓名
身份证号
男方姓名
身份证号
两人于 年 月 日 登记结婚,为初(再)婚,婚后一直未育,未领养过孩子,现无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准许怀孕,特此证明。
该证明有效期从开证明日起壹年(二胎或再婚已有子女者必须持有二胎准生证,计生证明无效)。
计生办电话: 固定电话:
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
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
年 月
注:⒈本证一式两份,发证后一份由发证部门存档,另一份返回领证人管理区(居委会)存档。
⒉本表申请人无孩栏情况的不填。发证部门填写栏中的空白栏填“查环查孕情况”、或“交合
同保证金”、或是否“订分期缴款合同”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