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桐梓职校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等学生管理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4.4.21

桐职校通[2014] 号

关于印发《桐梓职校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等

学生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班级:

《桐梓职校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等学生管理制度已经学校行政扩大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

1、《桐梓职校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

2、《桐梓职校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3、《桐梓职校住校生管理暂行办法》;

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

桐梓县中等职业学校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桐梓县中等职业学校办公室 印制46份 发:校领导、各处室、班主任及教导队、门卫室、男女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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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职校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德育工作,严肃校纪校规,树立良好校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桐梓职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适用对象:本校在籍学生。

第三条 处分种类: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一、在校内各场所乱涂、乱画或乱丢乱扔垃圾,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二、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留宿外人的;

三、教学实践实习课程中,不服从老师管理、指导、违反操作规程的;

四、随便进出课堂或上课做玩手机、打游戏等与教学无关的事且不服从老师管教的;

五、住校生不按时就寝或熄灯后高声喧哗,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的;

六、一月内查出3次(含3次)以上6次以下(不含6次)未带校牌的;

七、一学期内连续旷课10节或累计旷课达20节的;

八、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的(该门课程以零分记);

九、有其他相应违纪行为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一、打架、参与打架情节较轻或隐瞒打架行为知情不报的;

二、为他人作伪证影响调查处理的;

三、私藏管制刀具或为打架提供凶器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吸烟、酗酒经说服教育态度不端正的;

五、不佩戴校牌强行进出校门或出示假证的;

六、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留宿外人发生留宿人员打架、盗窃等行为的; - 2 -

七、一学期内连续旷课20节或累计旷课达30节的;

八、实习、见习时不服从指导老师管理经教育不改的;

九、有其他相应违纪行为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一、吸烟、酗酒屡教不改的;

二、寻衅滋事或参与打架情节较重的;

三、不佩戴校牌强行进出校门或出示假证且不听门卫指挥影响较坏的;

四、乱接电线、插座或乱用电源的;

五、一学期内查出累计达6次及以上未带校牌的;

六、一学期内连续旷课30节或累计旷课达50节的

七、实习、见习时不服从指导老师管理造成一般事故的;

八、有其他相应违纪行为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盗窃、诈骗国家、集体或私人财物尚未达到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且主动赔偿的;

二、故意损坏公共财物但价值较小且经教育后主动照价赔偿的;

三、组织、参与赌博行为的(组织者从重);

四、组织学生聚众打架或纠集校外人员打架未造成不良后果且主动认错并承担相关责任的;

五、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扩大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六、参与打架并蓄意隐瞒实情或对检举人打击报复的;

七、持械打人或为打架提供凶器造成不良后果的的;

八、调戏、侮辱、猥亵女性及有其他品德败坏行为的;

九、因不服从学校教师或后勤、安保、宿舍管理、门卫等人员的管理而发生打骂教职工行为的;

十、乱接电线、插座或乱用电源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翻越围墙出入校园、宿舍或未经请假夜不归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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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一学期内连续旷课40节或累计旷课70节的;

十三、实习、见习时不服从指导老师管理造成严重事故的; 十四、有其他相应违纪行为的

第八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受留校察看处分期间又再次违纪的;

二、言论、行为严重损毁学校声誉或形象的;

三、带头或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罢课、罢餐等经劝阻教育不改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执法部门处以拘留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故意损坏公共财物且价值较大或虽然价值不大但经教育拒绝照价赔偿的;

六、组织学生聚众打架或纠集校外人员打架且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盗窃、诈骗国家、集体或私人财物尚未达到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在调查过程中认识态度不好或拒不赔偿的;

八、翻越围墙或未经请假夜不归宿两次以上的;

九、实习、见习时不服从指导老师管理造成重大事故的;

十、有其他相应违纪行为的

第九条 学生受处分期间受到以下影响:

一、不得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

二、不能享受学校的贫困补助或减免;

三、班主任根据班规班约扣除相应的操行分。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的,加重处分:

一、在受处分期间再次违纪的;

二、违纪后态度不端正、认错不深刻、抵触对抗的;

三、打击报复检举揭发人的;

四、撤消处分后再次违纪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轻或免于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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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举揭发人他人违纪行为的;

二、违纪后态度端正、认错深刻、主动承担责任并得到当事对方谅解的; 第十二条 处分权限和程序:

一、学校政教处负责学生处分的具体事宜;

二、凡违纪学生的处分,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认识),班主任填写《桐梓职校学生违纪处分表》,经班委会、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政教处审查;

三、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由政教处审查并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行政办公室行文;

四、开除学籍处分由政教处审查、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行政办公室行文并报县教育科技局备案;

五、一般违纪处分的通报由政教处采用在班上通报、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重大违纪须在全校学生大会上通报;

六、学生若对处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周内提出申述,政教处须在收到申述之日起一周内做出回复。

第十三条 撤销处分的有关规定:

一、处分的考察期限:警告、严重警告3个月,记过4——6个月、留校察看6——12个月;

二、受处分的学生在考察期满后,先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撤销处分申请表》,经班委会讨论、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政教处审核,按照相应权限审批。

三、学生在受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或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可提前撤消处分。

第十四条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桐梓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条例》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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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职校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学生考勤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要求

1、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以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5分钟内进入教室或实训室等,作迟到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内擅离教室作早退处理;上课铃响5分钟后未进教室或距下课铃响5分钟以前擅离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家长来校、来电话找班主任办理。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须本人提出休学申请家长签署意见,并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学校政教处登记,然后到教务处办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政教处、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未痊愈不宜复学者,可保留学籍继续休学一年。累计休学不得超过三年。

5、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持医院证明到政教处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请假条件及权限、程序

6、请假需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7、请假在三日内由班主任审批后交政教处备案;三日以上一月以内经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政教处批准备案;一月以上一学期内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政教处审核后由分管领导审批,交政教处备案;一学期以上须按照程序报学校主要领导签批后返政教处、总务处、教务处备案。

三、考核奖惩

8、各班设立考勤册,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 - 6 -

登记。

9、学生考勤情况各班每周小结通报一次,每月向政教处上报一次并在全校通报,期末组织总结评比。对全勤同学给予表彰或奖励,学生本期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10、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先进班集体,旷课严重的学生要受学校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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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职校住校生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学校住校生管理,打造整洁舒适的住宿环境,维护住校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肃住校生纪律,促进安全、文明、和谐校园创建,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住校条件及要求

1、在学校实行半封闭管理期间,离校在3公里以外学生原则上要求住校;在全封闭管理期间,所有学生均要求住校。

2、特殊情况不住校的学生,须本人申请、家长、班主任签字同意,报政教处审查并完善手续后方能办理走读。

3、凡住校学生必须按规定到财务室缴清住校费,凭缴费收据由宿舍管理员安排床位。

二、各项管理制度

(一)宿舍大门开关制度

1、上课期间(含早读、课间操、晚自习及其他集会、活动时间)关闭宿舍大门,禁止出入。

2、大门由学生宿舍管理老师负责按时开关,非开门时间内住校生不能随意出人寝室,不得在宿舍逗留,如遇特殊情况在非开门时间内需进出寝室,凭班主任、政教处批条,经宿管老师同意方可进出。

(二)清洁卫生制度

1、宿舍内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值日,值日表贴在宿舍门背后。走廊和公共区域由宿管老师安排各寝室轮流值日打扫,每天坚持早、中、晚三次清扫。

2、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要求漱口缸有序摆放、牙刷朝同一方向摆放;毛巾、鞋子、水瓶摆放成线。每天起床整理好床铺,做到床单平整、被子四轮上线,床上无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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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持室内整洁。要求地面无垃圾或积水,桌凳干净摆放有序,门窗干净,墙上无刻画痕迹、脚印、蜘蛛网。

4、宿舍卫生由管理老师每天组织督导检查评比并进行公布。

(三)归宿和请假制度

1、原则上住校生周末离校返家,星期天晚自习前返回学校。

2、严禁不按时返校或夜不归宿,凡不假夜不归宿者,根据《桐梓职校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予以纪律处分。

3、住校生周一至周五除请丧假、病假、公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外出。

4、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临时外出,必须按照以下程序完善请(销)假手续:

学生写出书面请假条(或在宿管老师处领取住校生请假单)—→班主任签字(或电话告知宿管老师)—→宿管老师签字—→持完善手续的假条到门卫室登记出校时间—→返校时在门卫室销假)

(四)就餐制度

1、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到食堂就餐。

2、就餐时排队购买饭菜,不拥挤、不插队,非特殊情况不能帮他人代买饭菜。

3、严禁带饭菜回宿舍就餐。

4、禁止浪费,不剩饭菜,不准将残汤剩饭乱倒乱扔。

(五)晚自习制度

1、住校生按照教务处安排到指定教室(或实训室)自习。晚自习由管理老师点名考勤。

2、不迟到不早退,缺勤者按旷课处理(每个晚自习算2节课),计入本人考勤,纳入班级考核。

3、不随意出入,保持安静。

(六)物品保管、公物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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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校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托班主任或宿管老师保管。

2、未经许可不得翻、拿他人的物品。严禁小偷小摸行为发生,对有偷盗行为的将按照《桐梓职校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或数额较大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3、爱护公物。宿舍公物由本寝室全体学生共同负责管理,总务处、宿管老师负责监管。遗失、损坏公物应主动向宿管老师报告并照价赔偿;如隐瞒不报,查出后除照价赔偿外,视为故意损坏,按《桐梓职校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处理。

(七)纪律、安全管理制度

1、服从管理,按时起床,按时就寝,上课期间或晚上点名以后,未经批准不许进出寝室。

2、严格按照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寝室、床位。

3、不准把非住校生及校外人员带入宿舍,更不准留宿。

4、严禁男生进入女生寝室和女生进入男生寝室。

5、不准在寝室、过道、走廊追逐、打闹、起哄、高声喧哗以及打架斗殴。

6、不在宿舍里打牌、赌博及变相赌博。

7、不穿奇装异服,不准衣冠不整出入学生宿舍。

8、不准将不健康以及不利于正常学习的书籍、图片、影碟和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带入学生宿舍。

9、不在墙上随意张贴宣传画,不在宿舍内外墙上乱涂、乱刻、乱画。

10、不翻越栏杆、窗台,不在床铺上蹦跳、嬉戏,不在就寝期间离开寝室,以免发生意外。

11、不在宿舍里烧煮食物,不乱接电源、烧电炉及使用其它电器。注意用火安全,非停电等特殊情况不点蜡烛,正确使用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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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不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13、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善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违纪现象、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管理教师或保卫人员。

(八)宿舍管理评比制度

1、宿舍由政教处负责管理,宿管老师每天在上午8:30前完成对各个寝室的量化评比,并在黑板上公布,对不达标的宿舍要督促学生整改。

2、每周五上午将寝室评比结果按名次排列交政教处进行班级考核。

3、每月按男、女生宿舍数量一定比例评选文明寝室。

4、文明寝室评比细则:

A、寝室卫生评比: (1)门窗:做到窗明门净,无污迹、无灰尘、无刻画、无乱张贴。

(2)地面:无污水、无垃圾、无痰迹、无乱放杂物,保持清洁。

(3)床面:被子折叠整齐,摆放有序,棉被、枕头统一放置,床单平整、清洁,床面上不堆放衣物、杂物。

(4)墙面:无污迹、无乱钉、无乱画、无张贴字画。

(5)桌子:一律纵向摆放,抽屉口朝外。

(6)储物柜:一人一小柜,柜内物品摆放有序、整齐。

(7)餐具:餐具洁净,不留剩菜、剩饭,统一放置在抽屉内或桌面上。

(8)卫生工具:整齐摆放于门后,扫帚无灰尘,拖把干净。 (9)床下可放置其它地方无法放置的箱包,要做到靠一头统一放置,向外对齐;穿换的鞋子统一放置;脸盆统一放置在床下。

(10)牙刷、牙膏放入口杯,并同向整齐摆放;毛巾纵向对折,按顺序挂在毛巾钩上。

B、寝室行为评比

(1)团结协作,礼貌待人,服从管理。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化和竞赛活动。

(3)寝室成员必须按值日表搞好清洁卫生,并做好全天保洁。 - 11 -

(4)不喝酒、不吸烟、不吵架、不打架、不偷窃、不赌博,不乱动别人物品。

(5)不搞宗教迷信活动;不向窗外倒水、扔垃圾

(6)按时就寝,熄灯后不讲话,不留外来人员住宿。

(7)服从住宿安排,不私自调换床位;不乱串寝室,不在楼道、宿舍喧哗、打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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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

一、爱祖国,有梦想。

遵守宪法,维护国格;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立志高远,报效祖国。不参加非法聚会,不信谣传谣,不胸无目标。

二、爱学习,有专长。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学苦练,增长本领;不懂就问,不会就学。不自甘愚昧,不浅尝辄止,不知难而退。

三、爱劳动,图自强。

尊重劳动,崇尚创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从小做起,笃实力行。不好逸恶劳,不奢侈浪费,不眼高手低。

四、讲文明,重修养。

尊师孝亲,友善待人;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见贤思齐。不恃强凌弱,不弄虚作假,不损人利己。

五、遵法纪,守规章。

遵守法律,依法做事;遵守校纪,依纪行为;遵守行规,依规操作。不滋事起哄,不损坏公物,不违规操作。

六、辨美丑,立形象。

情趣健康,向善向美;仪容整洁,衣着得体;举止文明,落落大方。不言语粗俗,不衣冠不整,不近“黄赌毒”。

七、常锻炼,保健康。

按时作息,每天锻炼;讲究卫生,保持清洁;珍爱生命,注意安全。不晚睡晚起,不抽烟酗酒,不沉迷网络。

八、树自信,勇担当。

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珍惜青春,不怕挫折;敬业乐群,勇担责任。不消极悲观,不自卑自闭,不虚度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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