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学校足球队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此队规为胜利学校足球队队规。
2、此队规为胜利学校园足球活动小组统一制定并实行。
二、入队规则
1、球队统一管理,共同建设。
2、队员必须是胜利学校在校生
3、队员必须身体健康,遵守学校及班级规定,按时完成作业。
4、队员由各班主任教师推荐,校足球队教练通过训练、比赛活动中选拔。
三、队员守则
1、队员之间必须团结,个人服从集体。
2、任何队员都必须以学校为中心,维护球队利益,树立足球队的积极进取、奋勇拚搏的形象。
3、队员应遵守球队的规章制度。
四、训练、比赛守则
1、如无特殊情况每周训练四次,训练时间为半小时。
2、每次训练之前,队员必须提前提前10分钟到场,如临时有事不能到场请至少提前两小时通知教练,以便及时安排训练。
3、任何训练比赛严禁与教练、对方队员、对方啦啦队或其他同一场地做游戏同学等发生冲突。如遇意外,请队员克制自己,由教练或队长向对方交涉。
4、对待任何训练、比赛都要力争发挥自己最好水平。比赛中积极进取、奋勇拚搏,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无论是领先还是落后,都要在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完成比赛。
5、训练、比赛中任何队员必须进行热身活动。尽量避免身体伤害。
6、训练、比赛中如有受伤,应立即停止比赛,帮助受伤同学接受治疗 。
7、替补队员要有良好的心态和行动,积极热身,随时准备替换上场。
五、处罚规则
(一) 迟到、缺席处罚
1、训练时,不允许迟到,否则不允许在该场比赛首发。累计迟到2次者,停止比赛1-2场。累计迟到3次者,只允许在球队跟随训练,并停止一切比赛。 累计迟到4次者,开除出队,并公开对其的惩罚。
2、对任何旷训、罢训、旷赛、罢赛队员: 第一次实行严重警告,并停训1场,并做出书面及全体队员的检讨,第二次开除出队。
3.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给教练请假。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