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的若干规定
(19xx年10月8日)
为了在我校进一步建立起高效灵敏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完成上级交给我校的各项任务,根据党中央、中组部、中宣部、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1、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领导学校的全面工作,学校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经过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然后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党委或行政组织实施。
以校长为首的行政领导班子负责对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即教学、科研、产业、人事、外事、学生教育和管理、财务、基建、后勤等各项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方案,在党委集体讨论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并领导日常行政工作。
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对党委研究决定的行政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落实措施,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对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校长要按照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校长办公会,党委应派人列席。
校长要尊重和支持党委对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党委要支持校长行使行政工作的指挥权,不要包揽具体行政事务。既不能应由党委决定的问题由校务会或党政联席会议,也不要事无巨细都由党委研究决定。 党委要对党委会决定的事项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
应由党委研究的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在此提下党委成员要按照分工,切实负责,做好分管工作,不得推诿扯皮。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在党委讨论决定问题时,应提前向党委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打招呼,将开会时间内容通知到人。开会时,每个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既要反对个人专断,又要防止极端民主化。凡集体决定的事情,就要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或推托不办。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以在下次会议上重申,但行动上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执行,以集体决定的精神对外表态。
每个党委成员,都要从党的事业和学校大局出发,坚决维护班子的团结,坚决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有什么意见,要通过个别谈心和民主生活会进行沟通和解决。
3、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班长和委员之间的关系
在党委内,书记是一班之长,对于发挥党委在学校的领导作用,起着重要的作用。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但书记和委员又是平等的,表决时,书记也只有一票的权力。因此,书记要善于当班长,要充分发挥每个党委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敢于负责,敢于决策。党委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补充,包括互相帮助克服缺点和错误,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4、严格工作纪律
校党委作出的决定,学校各级党组织、行政组织、群众组织及其负责人和全体党员都要执行。 校长做出的决定,行政组织要执行。
有什么意见和要求,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校党委和校长反映,但在行动上不推托或顶着不办。
5、校党委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校党委对学校的民主党派实行政治领导。
二、进一步明确机关部门和教学、业务部门的关系,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1、党委各部门、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统战部是校党委的办事机构和工作部门。它们的职能是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为党委和各支部、党员和全校师生服务。它们受党委的委托承办各项工作事务。党委部门要尊重学校各党支部、各部门和全校师生,为他们搞好服务;各支部、各部门、全校师生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它们完成工作任务。
2、行政部门与教学、业务部门的关系
学校行政部门是学校行政领导的职能部门,是行政领导的工作参谋和助手。它们的职能是综合、协调和服务。它们经常要根据校领导的安排运行综合和协调工作。它们应尊重教学和业务部门,认真为它们搞
好服务;各教学部门和业务部门也要理解和尊重它们的工作性质和职责,支持本配合它们的工作。不允许扯皮、制肘、贻误工作。
3、学校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学校机关各层机构都是校党委和校领导的办事机构、工作部门和职能部门,职级是平行的,但职责不同,在工作中必然要发生一些业务上的联系和交叉。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把学校的工作做好。特别是在当前机关人员少的情况下更应如此,不扯皮、推诿、摩擦、制肘。
三、进一步明确党政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一)、党政工作职责
学校党委工作职责要严格按照党中央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在具体操作上作如下划分:
1、校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以下问题:
(1)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
(2)围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决定组织、纪检、宣传、统战、工、青、妇工作计划和其中的重大事项;
(3)决定学校改革和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其中的重要事项;
(4)决定教学、科研、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工作方案及其中的重要事项;
(5)决定校内机构设置方案、干部任免、教职工年度考核及其调动、奖励和处罚;学生开除留察以上处分;审核中级以上职称评定。
(6)决定基本建设的工作方案及其中的重要事项;
(7)决定成立和撤销校办企业;
(8)决定后勤工作重要事项;
(9)决定需要党委会集体讨论的其它事项。
2、校长办公会研究以下问题:
(1)提出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意见;
(2)提出学校改革发展规划的方案;
(3)提出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
(4)提出教学、科研、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工作方案;
(5)提出基本建设、后勤、财务管理的工作方案;
(6)提出学校人事管理的工作方案;
(7)以上各项在校学委讨论决定后研究落实措施;
(8)研究处理以上各项在落实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9)决定学校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措施;
(10)决定对学生的奖励和开除留察以下处分;
(11)决定需要校长办公会决定的其它问题。
(二)工作程序
1、干部任免
党委各部门、各支部以上的基层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免,统一由党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考核并提请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发主党派干部的任免要征求校党委的意见。
行政各部门群团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校办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免,由组织部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提请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提出推荐名单,然后依照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任免、选举。
2、干部调配
一般干部和教职工校内外调动工作,统一由校人事处提出意见,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提请党委会通过,再由人事处办理调动手续。
副科级或讲师、工程师以上干部教职工以及党委群团部门的干部调动,由组织部提请党委会研究决定
后,校内流动的由组织部办理干部调动手续,凭干部调动手续到人事处输有关行政手续;校外的分别由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和市组织、人事部门联系办理调动手续。
3、对干部、教职工的处理
对犯错误的干部、教职工的处理,副科级以下人员由所在单位按学校规定提出意见,报学校有关组织和部门审核;副科级及其以上干部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纪检、监察、以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然后提请党委会研究同意,再分别由有关组织和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4、职称评定
职称评定工作由学校人事处具体承办。中级以上职称评定,由学校职称评定领导小组拿出意见,报校党委审核,再按职称管理权限上报审批。
5、劳动工资
劳动工资统一由校人事处管理。党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副科有及其以上、中级职称及其以上人员的工资待遇。
6、发展新党员
发展新党员政审由各支部负责。教职工中发展党员由校党委审批;学生中发燕尾服党员由党委组织部初审,报校党委审批。
7、重要工作方案
分别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方面,广泛征求意见,提出方案,提请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分管领导或党委指定的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8、重要事项
由党政分管领导充分交换意见后,事先向书记提出列入党委会议题,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分管领导或党委指定的领导负责办理。
9、文件签发
根据省委有关文件规定,党委文件由主管领导组织起草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统一送书记签发,学校文件主管领导组织起草并签署意见后统一由校长签发;书记、校长不在时可委托副书记或副校长签发。文件上一般不再印签发人姓名(除上报文件外)。
10、请示汇报
要建立经常性的请示汇报制度。各支部和各部门至少一学期向上级领导全面汇报两次,各支部书记向校党委书记汇报,各行政部门负责人分别向书记、校长汇报。平时的工作向分管领导汇报,遇有急事要随时请示汇报。主管领导不在时要向书记或校长汇报,不能耽误工作。
四、工作守则
1、不同岗位上的各级干部都要紧紧围绕党委“一体两翼”的战略部署和“一、二、四”工作思路,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做到不失职,不越权,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要搞好工作,必须有一个高效灵敏的指挥系统和工作运行机制,这要靠科学的工作制度和严明的工作纪律来保证。因此,各级干部必须从党性的高度,从学校的事业的高度,以严格的政治纪律来对待校党委和校领导的各项工作部署,做到令行禁止,不允许拖拉、推诿、顶着不办。
3、各层次、各部门之间要树立全校一盘棋的思想,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帮助,互相补充,共同把学校的工作做好。对于搞摩擦、制肘,影响全校工作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4、各部门不但要圆满完成自己的工任务,而且是胸怀全校,做好党委和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多为学校出谋献策,多提建议,以便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把学校的工作做好。
第二篇:分管工作运行机制
一、计划管理:
(一)管理范围:公司各子分公司的维简资金(折旧费)、固定资产修理费、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房款、集团委托公司实施的专项资金;以中源物贸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汾河物业公司的收入和利润为主的经营计划指标。
计划管理主要是专项资金计划和生产经营指标的管理、协调、监督、考核、评价和奖罚。
管理的内容:公司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查、决策,牵头协调项目上报审批工作;审批子分公司编报的年度专项资金计划及经营计划,确定计划项目;批准下达公司年度专项资金执行计划和经营执行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集团委托公司管理的重大项目前期推进和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协调和帮助解决子分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对子分公司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负责办理计划的审核、计划变更、调整手续;负责制订计划考核和奖罚制度,检查考核计划执行情况;查处和整顿计划外工程。负责投资项目的调研、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管理工作;负责较大项目的调研、评估、报批、立项工作。负责组织办理施工项目的开、竣工报告审批,做好项目的日常协调及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工程项目概预算审定、招投标、工程过程监管、竣工验收、年终结算等工作;负责督察公司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对子分公司重点工作和专
项工作予以跟进、协调并提供支持。
制定计划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每年核拨10万元用于奖励计划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二、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范围:集团委托代办的工程项目、一般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
管理工程项目主要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头和尾,头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土地、规划、环保、可行性研究、立项批复、初步设计、概预算审查、施工图设计、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工程施工过程由建设单位全权负责管理,负责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等,公司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的节点进行控制。尾主要包括竣工验收,工程结算,项目后评价。
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推进项目制定考核奖励办法,年底考核兑现。重点工程建设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奖励标准为50万元。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不予奖励,并扣罚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部门的风险抵押金。重大推进项目年度奖励底数50万元,对重大项目年度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考核奖罚,考核得分超过50分给予奖励,考核年度内取得项目核准批复文件的,给予额外奖励50万元,考核得分低于50分的不予奖励。
三、设备采购
无论是集团委托的设备采购,还是公司内部设备采购均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采购,公司计划部负责计划整理编报,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设备的购置、验收、入库、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技术方面
积极引进新工艺、新技术等科技研发项目,围绕公共事业系统领域,重点对安全管理、先进装备配套技术、信息化建设、调度应急等方面进行技术研究。培育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的新型产品。
五、节能环保方面
对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公司牵头对项目前期进行考察调研,提出项目建议书,跟进项目立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