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供电局企业标准
保卫科内勤专责保卫干事工作标准
Q/LG-313.75-1998
代替Q/LGJ-313-16.02-9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卫科内勤专责保卫干事的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保卫科内勤专责保卫干事的工作。
2 职责
2.1 负责本科会议记录和重要活动记录,以及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2.2 负责本科印章、枪支弹药和财物的保管。
2.3 负责本局职工和家属的户口管理和外来人员临时户口管理工作。
2.4 负责上报有关计划、总结和各种报表。
2.5 执行我局《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3 基本技能
3.1 文化程度及所学专业
3.1.1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岗位培训证书。
3.1.2 受过公安、保卫方面的专业培训并取得证书。
3.2 专业知识
3.2.1 掌握治安保卫的基础知识。
3.2.2 了解犯罪心理学,熟悉和了解侦破案件的基础知识。
3.2.3 熟悉企业机构、人员分布情况。
3.2.4 了解所辖范围内的治安基本情况。
3.2.5 有严密的保密观念,有坚定原则性。
3.3 实际工作能力
3.3.1 善于为科领导出点子当好参谋。
3.3.2 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拟写本岗位各种文件、报告、总结。
3.3.3 基本掌握立案程序和立案方法。
3.3.4 有一定的组织协调业务实施能力,指导组织下属人员共同开展工作。
3.4 工作经历
从事治安工作2年以上。
4 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4.1 收集全科的工作情况,汇集综合有关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4.2 处理来函、来访、外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审查。
柳州供电局1998-10-14批准 1998-12-30实施
Q/LG-313.75-1998
4.3 做好会议记录,管理好档案材料,对科内的各种文件、资料,建立健全收发、立卷、 借阅和传递制度,做到妥善保管,方便使用。
4.4 管理好科内的印章和有关财物,并按规定使用,严格管理好科内枪支、弹药。
4.5 及时上报有关计划、总结、各种统计报表,做好科内考勤和其它行政事务工作。
4.6 协助科领导做好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的审查,并做好登记记录。
4.7 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法制宣传教育。
4.8 协助治安干事一道搞好治安防范。
4.9 积极完成科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5 检查与考核
保卫科内勤专责保卫干事的工作,由保卫科科长按本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与我局现行的经济责任制挂钩。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标准化办公室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保卫科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人:张桂英 陈 辉
审 核:刘继安
批 准:葵向红
第二篇:公司工会劳保干事工作标准
公司工会劳保干事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工会劳保干事的工作内容与标准,责任与权限。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工会劳保法务干事。
2、工作内容与要求
2.1 负责公司职工劳保档案的微机建档与管理工作,在办理职工劳保待遇证的同时做好职工劳动保险卡的登记、保管、整理和职工劳保待遇证的年审。
2.2 负责公司职工死亡待遇、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的办理;核实职工享受遗属对象并办理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定期遗属补助;与公司各人企部门沟通协调调整职工死亡抚恤金、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因工死亡供养直系家属享受抚恤金标准的调整工作。
2.3 负责公司职工困难补助的审核、办理及职工困难补助标准的调整工作。
2.4 负责公司职工工伤住院伙食补助的办理、审核工作。
2.5负责公司职工住院慰问品的审批、慰问名单的统计并与集团、股份、合资公司各财务部的结算工作。
2.6 负责公司解困基金的收缴、补助工作;统计解困基金的使用情况;组织《公司解困基金实施方案》及《解困基金协议书》的修改工作。
2.7 负责公司职工救急济难基金的收缴、补助工作;并对《职工救急济难互助基金会章程》、《职工救急济难互助基金会工作细则》的修改工作。
2.8负责股份、合资公司困难基金的收缴、救助的审批工作;统计股份、合资公司困难基金的使用情况;组织《股份、合资公司困难基金实施方案》及《股份、合资公司困难基金协议书》的修改工作。
2.9负责公司困难职工基本生活状况的定期调查、摸底建档工作,并做好困难职工动态管理。同时按上级工会规定要求上报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市总工会生活困难职工动态档案管理系统。
2.10负责已进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工作。
2.11负责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同时做好江铃“溪桥工程.慈善一日捐”善款收集工作。
2.12 负责元旦、春节期间公司困难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并编制公司领导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名单及走访慰问行程。
2.13 负责职工互助保险工作。为已缴纳解困基金的职工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保险。负责职工互助保险会员的入会及办理相关的赔付工作。
2.14 负责公司爱心服务站的管理。建立健全帮扶机制及爱心物质的发放工作计划。
2.15 负责公司内退职工的帮助工作。对公司内退职工名单的核实、跟踪服务、内退职工困难帮助资金的收缴及发放。
2.16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章程》、《公司法》、《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依法开展工会劳动法务具体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部门领导推进构建集团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职工因公、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作。
2.17 负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劳动争议,受理并处理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
2.18 负责公司会员的会籍管理,监督并指导基层分会按要求办理员工入会,完善会员档案。
2.19 负责公司工会系统评先的组织协调工作。
2.20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责任
3.1 对公司职工劳保档案的微机建档与管理工作负责;
3.2 对涉及员工的各种劳保待遇办理的及时性、时效性负责;
3.3 对公司各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建立负责;
3.4 对会员的会籍管理,以及信息更新负责;
3.5 对工会主要工作的协调参与不及时负责;
四、权限
4.1 对群众工作部的工作有建议权。
4.2有权要求基层组织按规定做好会员的会籍管理和信息提供;
4.3 有权监督基层落实好公司解困基金、职工救急济难基金的收缴;
4.4 有权安排和编制公司领导走访慰问行程;
4.5 有权对不按要求上缴的爱心物资拒收;
4.6 有权对工会工作的沟通协调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
4.7 有权反映相关人员的工作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