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集团字〔20xx〕14号
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紧急情况、重大事件、重要事项
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子公司、各部门:
为使集团公司及时掌握各直属公司所发生的重大事项,经集团公司同意,制定了《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紧急情况、重大事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x月x日
主题词:紧急情况 重大事件 重要事项 报告制度
抄 送:公司领导
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20xx年x月x日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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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紧急情况、重大事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为确保信息畅通、下情上达,便于集团公司领导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范围和内容
(一)紧急情况、重大事件
凡是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生产事故、重大财产损失及对集团改革、发展、稳定产生重要影响的事件,都要作为紧急情况、重大事件,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主要包括:
1、生产事故。指各子公司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容器、锅炉或其它爆炸;重要设备损害、异常停产,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以及其他影响较大的生产事故。
2、重大上访事件。重点是各子公司发生的5人以上或人数较少但影响较大的进京、赴省、到市集体上访,围堵冲击地方党政及子公司机关、到重要场所滋事等事件。
3、群体性事件。指涉及50人以上或人数较少但影响较大的罢工、罢课、罢餐、集会、游行、冲击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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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及其它重要部位、场所进行打砸抢烧,阻断铁路、公路交通及殴斗等事件。
4、交通事故。指发生在本单位内的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5人以上及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以及虽不发生在本单位但涉及本单位职工重大伤亡的其他交通事故。
5、火灾事故。指发生在本单位内的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5人以上及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6、重大泄密事件。指发生在本单位的政治、经济、技术等方面的泄露机密、绝密级信息的泄密事件。
7、重大财产、法律纠纷。
8、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紧急情况重大事件,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影响及造成的后果等,视具体情况向集团公司报告。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件(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件(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分析判断;
4、事件(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对事件(事故)要随时跟踪,及时续报处理过程,直到工作结束。
(二)重要事项
凡涉及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各部门全局工作的重大活动,- 2 -
有关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各部门主要领导的重要事项,均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主要包括:
1、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来集团及各子公司调研、考察、检查指导工作,国内外知名学者、专家、企业家等到集团及各子公司举办讲座,开展学术交流、技术合作等。
2、各子公司、各部门组织开展的重大内事活动和重要外事活动。
3、副厅级(地、市)以上党委、政府机关、省以上行业组织在各子公司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
4、上级机关或领导对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做出的评价或批示。
5、各子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2天以上出差(出访)、休假等。
6、各子公司、各部门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方式和程序
(一)对所规定的各子公司、各部门的紧急情况、重大事件、重要事项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紧急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一般情况下,从事发到报告不超过2小时,对特别紧急重大情况要在一个小时内报告。报告一律报送到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不得直接向集团公司领导同志报送,不得以向集团公司领导同志个人报告代替向集团公司的正式报告。报告应采取文字形式,特殊情况可口头报告,但事后要补办书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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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二)集团副职出差(出访)、休假等重要事项,事前要向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报告,并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
(三)各子公司、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重要事项,事前要向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告。
三、报告批办
综合管理部接到报告后,按程序及时上报有关领导批办,在适当范围进行通报。
四、加强督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要事项报告工作,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对迟报、漏报或不按程序报告重要事项的,集团公司将予以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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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印发《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例会制度》的通知
河职院教〔20xx〕16号 签发人:刘安华
关于印发《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教研室例会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经研究,现将《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例会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二○○六年x月x日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研室是我院按专业或课程性质设置的教学研究与教学实施的组织,是构成学院教学管理结构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在系部主任领导下组织教学和开展科技研究与开发的基层
组织。
第二条 为了充分发挥教研室教师的集体作用,教研室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主要解决教学、科研等工作中的出现的问题,达到教师互相学习、共同促进和提高的目的。
第三条 为了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研会议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教研室例会任务
第四条 专业建设研究
1.开展对市场调研,讨论市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提出调整专业结构的意见和建议。
2.讨论人才培养途径和方式,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论证。
3.讨论专业教学计划和实施。
4.讨论开展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方案、实施和总结。
第五条 课程建设研讨
1.讨论本专业的理论与实践课程教学大纲。
2.讨论课程建设计划,开展课程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讨论并探索符合本专业特点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
3.讨论挑选或编写与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第六条 教学组织与实施研讨
1.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对备课、课堂讲授、习题课、实训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与考查等主要教学环节进行研究,提出具体要求,并组织实施。
2.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讨论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和毕业实习(训)任务、实施、总结。
3.对教学观摩课、示范课,从教学要求、教学重难点、教学手段、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进行评议。
4.讨论教研室教学工作的检查和总结,讨论课程考试、考查准备工作、实施与总结,分析教学质量。
5.审议新开课程的必要性和基本条件,审议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的讲稿,听评新开课和新开课教师的试讲。
6.研究多媒体课件制作,讨论试题库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计划与方案。
7.对教学内容的重难点、教学方法的改革进行研讨。
8.研究高等职业教育理论、教学改革,组织教学经验交流,吸取教学研究和改革新成果,并积极推广运用与教学实践。
9.讨论教研室的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人员分工。
第七条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1.讨论教研室的科研方向和教师的科研计划。
2.讨论科研课题的论证和申报工作,发挥团队精神,积极申报集体课题和项目。
3.结合教学的疑难点和学术界关注的问题,讨论组织学术研究和学术报告等多种形式的院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准备和实施。
4.根据专业的特点,讨论产学研、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准备、实施、总结,开展应用技术的研究、推广工作。
第八条 师资建设研讨
1.按照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讨论教研室师资培养计划,尤其要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2.讨论教师队伍梯队建设的计划、实施和总结,对有学术专
长的教授、副教授充分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重点加强青年教师培养提高工作。
3.按照学院教师考核制度的要求,考核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量,检查教师业务进修情况、工作量完成情况。
第九条 理论学习
1.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理论,特别要注重学习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思想和理念,学习教学管理制度,传达上级、学院、教务处的文件、决议等有关精神。
2.讨论外出学习计划。
3.按照学院要求开展民主生活。
第三章 例会组织
第十条 教研室会议在每周四下午进行,会议由教研室主任主持。
第十一条 教师除上课或出差或病假外应准时参加会议,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 开会前应作好准备,会上要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做好总结。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制度 通知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