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生产计划与过程控制程序
生产计划与过程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使本公司的产能安排有所依据,满足客户订单品质及交期要求,以保证本公司有履行合约的能力,降低库存、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产品的生产计划控制。
3. 定义:
3.1 《生产计划表》《制造通知单》:指由PC部门签发作为通知生产的依据。
3.2 《制程标识单》:指由生产计划部门签发,规范批量和记录制作流程的单据。
4. 职责:
4.1 销售部。
4.1.1 销售主管:接受客户订单,组织评审及审核,重要订单之协调。
4.1.2 销售业务员:接受客户订单,对订单进行评审,协调订单变更事宜。
4.2 PMC部。
4.2.1 生产计划主管:负责生产计划安排,生产进度控制及督导生产计划管理作业的执行
4.2.2 生产计划员:负责生产指示与生产计划管理及生产进度控制的执行,且责出货作业的执行。
4.3 采购部:负责生产物料的采购及交期进度的控制。
4.4 仓储部:负责物料收发等作业。
4.5 PIE部:负责物料料号的编订和生产流程条件的确定。
4.6 制造部:负责领用材料、生产进度控制及品质控制。
5. 作业流程:
5.1 接收订单:销售部业务人员按(订单评审程序)规定暂时接受客户订单,填写《顾客订货单》,经主管审核后交给PMC部门人员。
5.2 生产负荷评估
5.2.1 PMC部门人员应根据《顾客订货单》做生产计划账目。生产计划主管据《生产能力负荷表》上所显示的生产能力,组织进行生产能力负荷评估。
5.2.2 如评估确认生产能力无问题者,生产计划员、物控员与货仓人员确认物料是否可以满足生产,如不能满足者,填写《物料请购计划表》通知采购人员。
5.2.3 采购人员根据《物料请购计划表》询问有关厂商是否能满足交期,得到较为肯定的答复后,将结果回馈给物控人员,由物控员开出请购单,采购人员根据《采购控制程序》进行采购作业。
5.2.4 如评估的结果会影响订单交期者,生产计划人员应通知销售部门人员与客户协商,客户同意后,即可正式将订单接受。
5.3 安排生产计划:
5.3.1 生产计划员根据《顾客订货清单》的接单状况,依产能负荷预排4周内的《月生产计划表》,以作为生产安排的初步依据。
5.3.2 生产计划人员每周应更新《月生产计划表》的资料,作为生产进度控制的依据。
5.3. 5.3.3 生产计划人员依《月生产计划表》排出具体的《周生产计划表》,作为生产执行的依据。
5.4 生产指示:
5.4.1 生产计划员应将《周生产计划表》与《制造通知单》(五联),经生产计划主管核准后,一联交制造部门准备领料,一联交货仓部门进行备料,一联交物料控员做账,一联交财务部门,一联自留存档。
5.4.2 生产计划员同时填写《制程标识单》,交PIE部门确认制程条件后分发制造部门安排生产。
5.5 领发料:制造部门物料人员接到《制造通知单》后,在规定的时间,与货仓员沟通协调后,由货仓人员送往制造车间指定地点,一齐清点物料。
5.6 生产:制造部门应按《周生产计划表》及《制程标识单》的交期需求进行生产并进行度控制,有关作业参照《制程控制程序》。
5.7 品质、交期、数量确认:
5.7.1 生产计划员应按《周生产计划表》的数量及交期跟催生产进度。
5.7. 5.7.2 如生产过程中发现进度落后或有品质异常情况,将影响订单交期或数量时,PMC部主管应协调各有关部门主管进行协商处理,当交期最终不能符合订单要求时,应出具联络单给销售部门,述明原因,销售人员按《订单评审程序》有关规定与客户重新协商变更交期。
5.8 入库和出货:
5.8.1 完成生产后,由品管部人员验收,包装入库。
5.8. 5.8.2 在无异常的情况下,报关人员和船务人员根据计划自行办理报关手续和船运联络事宜。
5.8. 5.8.3 如须出货者,由生产计划员开出《出货通知单》及《出货排柜表》,通知货仓和品管部门有关人员办理出货作业,有关作业参照《成品包装出货控制程序》。
6. 参考文件。
6.1 《订单评审程序》。
6.2 《采购控制程序》。
6.3 《制程控制程序》。
6.4 《成品包装出货控制程序》。
7. 使用表单。
7.1 《顾客订货单》。
7.2 《生产能力负荷表》。
7.3 《物料请购计划表》。
7.4 《顾客订货清单》。
7.5 《月生产计划表》。
7.6 《周生产计划表》。
7.7 《制造通知单》。
7.8 《制程标识单》。
7.9 《出货通知单》。
7.10 《出货排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