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为规范业务接单、排产作业、计划控制合理安排,使工厂生产链体系保持快速通畅,生产目标顺利达成。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本制度包括从业务接单到安排生产主计划,下达生产任务以及设定生产目标时适用。 3.0、职责
3.1、业务员负责将接收到客户需货信息(即订单),传递给销售部内勤。销售部内勤将需求信息,
汇总生成《订单(合同)评审记录表》。由销售部长审核及组织评审,以及协调订单变更的事宜。
3.2、销售内勤根据审核后的《订单(合同)评审记录表》的先后排列生成《生产计划通知单》。 3.3、物控部根据《生产计划通知单》,制作《生产主计划表》、《生产任务指令单》,以及订单交期
的控制跟进工作。
3.4、生产部负责《生产任务指令单》落实、督导和执行生产计划,并处理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异常
情况。
3.5、物控部负责物料存储、毛坯保管、备发及物料的请购,提供收货报表及仓储数据。 3.6、采购部负责生产物料、外协件的采购及交期进度的控制。
3.7、技术部负责提供相关图纸、工艺流程以及保障生产流程的正确性。模具的维护、修理,保证
模具仓库模具的正常应用。
3.8、生产车间负责本车间领用材料、生产计划安排、进度控制及品质保证。 3.9、物控部负责本制度编制及执行工作。 3.10、生产副总负责本制度的审核。 3.11、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 4.0、程序内容 4.1、工作流程见附件 4.2、接单与排产
4.2.1、客户通过电话、传真、或电邮的方式将需货信息告知业务员,业务员进行汇总后交销售内
勤,由销售内勤统一生成《订单(合同)评审记录表》,《订单(合同)评审记录表》由内勤交销售部长。
4.2.2、销售部长凭相关客户信息对《订单(合同)评审记录表》的交期及数量进行核实。如相符,
于《订单(合同)评审记录表》上签字;如不符,退回内勤重新整理。
4.2.3、核实后交生产中心,由生产副总组织对《订单(合同)评审记录表》进行评审。
4.2.4、评审完成后,由销售内勤将《订单(合同)评审记录表》进行汇总,生成《生产计划通知
单》,交生产中心副总审核后,分发物控部,物控部进行生产主计划排程。
4.2.5、物控部依据《生产计划通知单》结合公司生产工艺流程、产能负荷及模具情况、生产排程
以及人力配置、设备运行状态、物料配备情况编排《生产主计划表》。《生产主计划表》一式三联,一联自存,一联生产部,一联销售部。销售部接到《生产主计划表》时在两天内反馈物控部。如不满足要求时,则作进一步沟通。
4.2.6、物控部根据《生产主计划表》编制各车间《生产任务指令单》、《砂模/蜡模车间排模单》并
分别分发至相关生产车间、品质部及模具车间。《生产任务指令单》一式五联,自存一联、模具仓库一联、生产车间一联、品质部一联、成品仓库一联。并对完成的单据及时录入ERP账套。《砂模/蜡车间排模单》存电子档,一份交模具仓库员。
4.2.7、各仓库依据《生产主计划表》、《生产任务指令单》做物料准备及需求分析(详见《物料需
求分析及请购管理制度》)。
4.2.8、物控部对生产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进,填写《生产任务进度控制表》。
4.2.9、销售部内勤根据《生产主计划表》,编制《成品生产发货交期控制表》,依据《成品生产发
货交期控制表》进行交期跟催及异常信息的反馈。并于每周报销售部长审批。
4.2.10、相关销售业务负责人核查成品发货进度控制情况,对于异常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以
便和客户作进一步的沟通,以解决交期异常问题。对于《成品生产发货交期控制表》制订本身的问题应退回内勤重新整理。
4.2.11、如遇到订单取消、变更时,物控部应相应的对生产计划作取消或变更,并通知生产部,由生产部通知相关车间。
4.3、生产部对计划的进度控制:
4.3.1、生产部依据计划排程,对车间完成日期进行进度跟催。
4.3.2、各车间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每日、每周异常情况,并将异常情况提交生产部部长。
4.3.3、物控部根据各车间提报的《生产日报表》作生产效率分析的依据之一,同时统计生产计划
任务执行情况,相关数据录入电脑。
4.3.4、根据生产条件(技术、品质、模具、工艺等)、客户需求变化作生产计划的变更。
4.3.5、适时召开生产协调会或临时会议检讨生产进度,或向上级提出生产异常时的协调支持工作。
4.3.6车间生产作业:
4.3.6.1、物控部计划员编制《生产任务指令单》交生产部部长审核后,下达车间主任确认后安排
车间班组进行生产。
4.3.6.2、模具领发:蜡模、砂模车间到模具仓库领用相应模具,模具仓库员则根据《砂模/蜡车间
排模单》内容将准备好的模具,附相关《模具试模及使用跟踪记录卡》发放。具体参见《模
具出入库管理办法》。
4.3.6.3、生产部按《生产任务进度控制表》的交期需求进行生产,并对进度进行控制。如果生产
有异常情况(包括品质、工艺、人员、设备、模具等异常),应及时反馈至生产部做后续处理,如处理时间周期过长会影响到交期的情况下必须及时通报物控部,以便统一协调计划。
4.3.6.4、生产车间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应全力调动人力、机器、设备等资源,确保生产计划的有
效完成。
4.3、产销协调实施规定:
4.3.1、物控部依据各车间设备、人力等状况作车间产能分析,具体参照《车间产能分析表》,作为
编制计划的依据。
4.3.2、暂定每周一次由生产中心组织召开产销协调会。内容包括:交期、完成日期、品质状况、
工艺要求、模具情况、生产能力状况等。并就生产计划与销售部的订单进行协商,以利于双方确定合理的交期。其他异常情况下由物控部部长临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协调会必须有相关记录,参见《会议管理制度》。
4.3.3、参加产销协调会的人员包括:总经理、生产副总、销售副总及相关业务员、生产部、物控
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品质部、技术部、财务、销售部业务员、仓库、采购、车间班组长为不固定参加,可根据需要临时性通知。)
4.3.4、《生产指令单》若有滞后异常,由生产系统根据生产部提交的各车间实际状况来决定是否修
改生产计划。并将信息填写在《<生产指令单>异常信息反馈表》及时反馈销售部。
4.3.5、因客户或其它原因需要计划排序提前进行,由销售部进行填写《<生产指令单>异常信息反
馈表》,提交生产系统。
4.3.6、各部门对提交的《<生产指令单>异常信息反馈表》信息及时反馈处理。由发文单位发一份
至品质检验车间。
4.3.7、对于将超过半月不能完成的填写《超半月未完成订单汇总》进行清单动作,并提报销售部。
如没有其它异常,则各生产车间必须按交期完成。
4.3.8、经协调后达成的生产计划,生产部应确保完成。
5.0、相关支持制度及表单:
5.1、《物料需求分析及请购管理制度》 5.2、《模具出入库管理办法》
5.3、《会议管理制度》 5.4、《订单(合同)评审记录表》
5.5《生产计划通知单》 5.6、《成品生产发货交期控制表》
5.7、《生产任务进度控制表》 5.8、《<生产指令单>异常信息反馈表》
5.9、《超半月未完成订单汇总》
第二篇:生产计划控制作业指引
生产计划控制作业指引
生产计划控制作业指引
生产计划控制作业指引
生产计划控制作业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