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报销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费用报销的控制原则:由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由财务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二级审查;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
第三条:费用发生过程中,原则上必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参与或执行,并互相监督和共同承兑相关责任。
第五条 各种款项的报销
(一)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1、所有核销的票据必须为合法、真实的#5@p,经办人员须在所有#5@p右下角签名。对于经查验属于虚假#5@p的,责任由经办人员承担。
2、#5@p抬头名称为:广东永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5@p抬头名称多字,漏字,错字的,财务部门不得予以核销。责任由经办人员承担。
3、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票据,财务人员有权退回,要求重新补齐。
4、#5@p的基本联为三联,#5@p只能凭“#5@p联”报销。
5、不符合规定的#5@p,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财务人员有权拒收。 7、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为无效#5@p:
1) #5@p无收款单位#5@p章的。
2) #5@p章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3) 同时盖有2个不一致的#5@p章的。
4) #5@p章与收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5) 经网上查验无记录或显示为虚假#5@p的。
6) #5@p破损的。
7) 涂改的#5@p。
8) 与实际发生的经济行为明显不符的#5@p。
9) #5@p日期不在核销年度内的。
10)国家或省市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视为无效#5@p的
(二)#5@p报销的具体规定
1、出差费用报销:出差人员回公司上班后,必须在一周之内报销,逾期不再报销。报销时,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费用报销单”规范粘贴,粘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分类粘贴,办理完审批、审核手续后,方可报销。
2、购物报销: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附验收人以及有权审批人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一次性购买大宗同类商品,在#5@p上不能逐一标明商品名称的,在商品名称栏可填写“详见清单”,但清单内容必须与原#5@p实物一致,并且清单必须加盖与#5@p一致的 “#5@p专用章”。
3、其他各项费用和零星开支的报销:凭合法的原始凭证,说明用途,经办人、验收人、有权审批人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4、上述借款原借据是此项借款的原始凭证,在报销还回原借款项时,财务部门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据。
5、购物、差旅费等借款必须按时报销。不报销、不清理上次借款者,财务部门可拒绝再次借款(包括支票和现金)。原则上前款未清,后款不能再借。并从次月发工资时扣回借款。
6、当事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
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并签署自己的名字,交共同参与的人员复查,并请其在证明人一栏上签署其姓名。“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三)费用报销的其他规定
1、若员工遗失手写填开式#5@p报账联时,可由开票方提供存根联复印件,并注明“此件由我方提供,与原件相符”等字样,加盖公章后就可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付款方遗失定额#5@p时:若收款方有汇款银行、邮局凭证等旁证资料的,可要求收款方开具相关证明(加盖公章)代做原始凭证;如果收款方确实没有旁证资料,无法开具证明的,则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包括遗失的原因、开具单位情况、#5@p内容等),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代做原始凭证;如果遗失的是税控机#5@p报账联,可由开票方提供存根联复印件并注明“此件由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等字样,加盖公章后作为原始凭证。
2、#5@p有效期:#5@p本身的有效期,有些#5@p税务部门在#5@p票面上注有有效使用期限,所以在取得#5@p时一定要看清#5@p是否超过有效使用期,以免因自己大意造成自身利益受损;#5@p报销有效期,对当年取得的#5@p只能当年报销,对超过财务决算期、不得列入决算当年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3、当事人在取得#5@p时一定要仔细辨别审核#5@p的有效性、完整性与正确性,否则因自身辨别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利益受损,只能自行承担。
第六条 费用报销流程:费用报销人报销申请(填制费用报销单)------报销人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财务主管审核(单据、数据等方面要求)------财务总监(单据、数据等方面要求二次审核)-------公司总经理(或委托授权人)审批(侧重真实、合理性等方面负全责)------出纳复核并履行
付款。上述流程为公司各项费用报销的既定程序,以后各项事务的报销均需要遵照上述流程操作,否则财务部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
第二篇:公司行政类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公司行政类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控制成本,规范各项费用开支及报销程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范围:公司所有部门
内容:
1、公司行政类费用报销的时间为每月的15日 (报销上月的),若15日是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外出办公或业务产生的费用(如公交车等)要有票据且票据不能是连号,外出业务人员要规划好行车路线,合理控制费用。
3、非紧急事情或遇不可抗力的情况外,外出人员原则上只能乘坐公交车。
4、若外出工作到22:00后,无公交车的情况下,在得到上级领导的允许后,方可乘坐出租车。
5、外出采购物品时要货比三家尽量选择物美价廉的物品并要求开出#5@p或收据,如无#5@p或收据要第一时间向财务部门作情况说明。
6、任何需报销的费用必须要有相关的票据凭证,无报销凭证视为自动放弃报销。
7、特殊情况需提前预支费用的要用“借款单”预支,填写时要字迹清楚、简洁明了。向财务收回“借款单”时要有相关的报销凭据为证。
8、填写费用报销单时要字迹清楚、工整,如公交车票据较多可在A4纸张上粘贴,票据的反面要写明日期、起始点、终点等有效信息
。
9、出差时的相关费用参考《公司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10、费用报销单要经过部门经理审核后签字确认,并有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请各位同仁知悉
致礼
青岛智晟源贸易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部 20xx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