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路灯控制解决方案
本路灯监控系统,集路灯监控系统、照明节能系统(照明节能控制系统)、电缆防盗报警系统于一体,具有最现代化的诸多功能:
1.单灯故障监测并上报,便于及时维修,保证亮灯率;
2.根据实际需要打开或关闭单灯、一组灯、所有灯;
3.通过控制单灯电流,实现调光和节能,全部控制的情况下,节能率达到30%,且不影响高压钠灯的使用寿命;
4.电缆防盗报警功能。
以上所有功能均可在监控中心实现。对于已经使用“三遥”系统的用户,本系统可以方便地与之连接,融入到“三遥”系统中。如果用户没有“三遥”系统,采用GPRS方案,本系统可以自成体系。
路灯(照明)监控系统主要特点:
1.完善的功能:"四遥" 功能、单灯监控和节能功能、电缆防盗功能、自动抄表功能、监控中心的动态电子地图显示功能。
2."四遥"功能超越传统的"三遥"功能:遥控、遥测、遥信、遥调。 ◆ 遥控功能---控制回路或单灯的开或关;
◆ 遥测功能---遥测总电压、电流和各回路电压电流;
◆ 遥信功能---反馈各种开关的状态;
◆ 遥调功能---远方调整单灯电流,实现单灯节能。
3.单灯控制功能:利用本公司先进的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实现单灯的控制、检测和节能。
4.防盗报警功能:监控电力电缆,防盗报警,不管有电没电,都可以
监控和报警。同时可监测变压器房门的非正常开启。
5.自动抄表功能:及时掌握电能消耗,且电能数据符合电力部门计量要求。
6.监控中心动态电子地图显示,及时掌握照明动态。监控中心还具有GPS定时功能。
系统具备的主要功能:
1.遥控功能---控制各个回路和单灯的开或关,每年365个开关灯的时间表,存在现场RTU中,即使系统无人干预,也可以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开关灯。而且还可以随时从监控中心调整。
2.制订合理的单灯控制方案,实现高效率的照明节能。
3.单灯监控功能,可随时掌握单灯故障,客观地、及时地计算亮灯率。
4.单灯节能功能,通过控制单灯电流,降低电能消耗,实现有计划地节能。
5.遥测功能---遥测总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等参数。
6.遥信功能---反馈各个回路和单灯的开关状态,检测回路供电情况。
7.异常报警功能:监测变压器房门的非正常开启、浸水、偷漏电、意外停电、变压器被破坏、断相等事件发生。
8.电缆防盗报警功能:利用电力线通信的技术,实现电力电缆监控,防盗报警,不管有电无电,都可以监控。
第二篇:路灯市政
路灯处、市政处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所有人员必须按作息时间上下班,上班时间一律签到,特殊情况,办事员向股长请假,股长向分管主任请假,由批假人代签。
(二)请假手续、中途离岗规定。请假半天向股长请假、股长向分管主任请假,一天假分管主任批假,一天以上请假人需采用书面形式,事假说明情况,病假需出具医院证明,由主任批假。
中途离岗,办事员应向股长说明去向、事由及到岗时间,股长向分管主任说明去向事由及到岗时间。主任室检查时,股长需知晓中途离岗人去向。不知情的扣10元考勤奖,擅自离岗的一次扣10元考勤奖。
未请假而不上班的人员,以旷工处理,旷工半日扣25元,一天扣50元,以此类推,考勤奖扣完为止,每月旷工达3日的人员,待岗一个月,待岗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三)下班时间,由主任室抽查,记录在案,早退一次考勤奖扣10元,有工作任务在外工作、履行制度者除外。
(四)电脑的使用。禁止游戏,聊天等与业务无关的内容,发现一次扣20元,以主任室抽查记录为准。
(五)处室各人员应认真按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无正当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一次扣10元考勤奖。 1
(六)处室每月1号至2号对上月考勤情况予以通报。
(七)考核办法,办事员由股长考核,主任室对全处人员考核,扣取奖金系处室人员的考勤奖,同时记录在案,与年终奖挂钩,即年终奖在核定基础上同比扣发。
二、巡路(桥)制度
(一)区域的划分及责任人。
金荣安负责文林社区、南沧社区、儒学社区、文峰社区;王斌负责沧浪社区、新阳社区、牌楼社区;洪定正负责水关社区、迎丰社区、新义社区、长安社区;解小龙负责五岳社区、景范社区;潘荣兴负责西霞社区、海池社区、英武社区。
(二)责任人的工作职责。
每周安排人员巡路(桥)不少于两次,巡查市区范围内每条主次干道及每座桥梁,发现路面破损、路牙损坏、窨井盖损坏和部门单位开挖道路的现象及时记录及时汇报。巡路人员巡查时,发现部门单位开挖道路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要求履行办理开挖道路的审批手续;巡路人员巡查中发现窨井盖破损现象,及时汇报,市政股及时派员工进行填补,并登记在册,形成台帐;市政股巡路中对发现路面破损、路牙损坏的现象,要制订出施工方案和维修资金的测算,报请处领导同意,合理安排施工队伍进行维修。同时对桥梁应按省有关规范要求定期检查,形成台账,确保桥梁安全运营。
(三)市政股相关巡路责任人每月补贴120元,考核时 2
每月与补贴挂钩,处领导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中当日的记录情况与处领导当日检查的情况不相符,根据规定进行处罚,直接与考核年终奖挂钩,巡查中未发现一处扣10元;出现“12319”、市长热线、群众举报每月2项以上的,巡路市政设施未发现问题的,一次扣10元,扣完为止,超过5次,处室通报批评,超过8次,待岗一个月,待岗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四)检查处罚制度
处领导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中当日的记录情况与处领导当日检查的情况不相符,根据规定进行处罚,直接与考核年终奖挂钩,巡查中未发现一处扣10元。
(五)星期日发现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破路的,各责任人应及时发现予以制止。根据情况确需加班,经主任室同意的,计取加班费用。
(六)考核办法。由主任室对股室人员进行考核,每月发单至综合股兑现。
三、巡灯制度
(一)城区主次干道责任人:方戈、俞万怀。
(二)后街背巷。
东门(长安社区、文峰社区、迎风社区、水关社区)责任人:韩勇、朱达坤。
南门(文林社区、南沧社区)责任人:王兴寿、杨正富。 3
西门(西霞社区、新阳社区)责任人:许伟民、刘健。 北门(海池社区、英武社区)责任人:王栋、李健忠。
(三)责任人的工作职责。
主次干道每周一、三、五安排人员巡灯,要走遍辖区范围内指定每一条路段(街道)每一座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巡灯记录,以便详细掌握每一条道路路灯及灯光设施的运行状况、故障处理情况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处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如果抽查当日的记录情况与当天处领导检查的情况不相符,每发现一盏扣5元,直接与考核年终奖挂钩。
后街背巷每周巡灯两次,周一、周四巡灯。
周二群众反映片区内损坏路灯超过3盏未巡到,扣5元。 周三群众反映片区内损坏路灯超过5盏未巡到,扣5元。 周四巡灯,周五同周二,周六同周三。
(四)后街背巷巡灯人员每月补贴50元。各责任人巡灯需加强责任意识,每月如果责任人在相应责任区域一周里超过10张漏报路灯,处室通报批评,超过15张,待岗一个月,待岗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五)班组修灯应在每天上班后十五分钟前出发,路灯股相关同志要做好维修单签发、材料配送等前期工作,确保班组及时出发,提高工作效率。
(六)主任室每周对城市路灯亮化定期会同相关责任人检查,检查范围为每周内开出的报修单,检查前,相关责任 4
人要先行汇报本周修灯的具体情况,然后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查询原因,相关班组要认真总结,避免同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四、路灯股安全作业及修灯考核制度
明确王栋为专职安全员,两班长为安全责任人,韩勇为安全负责人。
(一)灯头维修及时、交办任务及时完成,巡灯后工作单不留尾灯,维建班人员每人每月50元,安全负责人、责任人、专职安全员每人每月80元。
(二)周三巡灯,发现周一所巡路灯有维修不及时的超过3盏,对应班组成员每个扣发5元、50元奖金扣完为止。
周五巡灯,发现周三所巡路灯有维修不及时超过3盏的,对该班组成员每人扣发5元、50元奖金扣完为止,以此类推。
(三)出现重复修灯,一点重复修灯每月达3次以上的一次扣10元,扣完为止。
(四)韩勇作为总负责对两班组负责,进行考核,考核均以班组为单位。
(五)遇有工程任务较重或连续阴雨天等特殊情况时,由分管主任酌情安排,一周时间扫盲后,实施考核。
(六)股长对两班组考核,主任室对全体人员考核。
五、信访制度
(一)综合股为信访件扎口责任单位,各股室为具体承 5
办单位,股室负责人及经办人为责任人。
(二)信访件办理流程。
综合股(登记)→主任室→分管主任→各股室及经办人承办→分管主任(签发)→综合股登记、答复→局办公室。
(三)办理时间不超过3天。个别事情需落实的,先在网上或书面进行答复。
(四)凡信访件答复不及时,各承办股长、各经办人扣发考勤奖10元/份,扣完为止。
(五)考核。股长考核办事员,主任室考核全体人员。
(六)每周六将信访件办理情况汇总表报主任室。
六、宣传报道
局办公室、各新闻媒体
(二)处各股室均明确信息员。
(三)凡处室工作计划中的正常工程项目未按时报到的,综合股负责人、信息员、相关科室信息员考勤奖扣发10元/条。凡重大事件,工作计划中没有安排的,但具备新闻价值,未按时报道到,相关股室责任人及信息员考勤奖扣发10元/条。
(四)凡有信息报道被兴化报社采用且署名的,每则新闻奖30元,高一级的新闻媒体采用的,每高一级增加奖励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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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处室全体人员对第四条均可享受。
(六)每月第二周、第四周周六上午将宣传报道汇总表报至主任室。
七、办公用品采购发放制度
(一)办公用品采购一律由综合股负责。
(二)办公用品采购,应经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同意,由综合股统一购买。
(三)新购办公用品由综合股作入库登记,办公用品的领用由综合股记录在册。
八、印章使用制度
(一)本制度所管理的印章包括:路灯管理处印章、市政管理处印章、城区路灯服务所印章、城明道路照明安装有限公司印章、城通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印章。
(二)路灯管理处印章、市政管理处印章、城区路灯服务所印章、城明道路照明安装有限公司印章、城通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印章由综合股统一保管。
(三)凡须加盖印章的,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分管主任或主班同意后,综合股方可加盖。
(四)用章事项建立用章登记手续,由综合股记录在登记簿上,每月底将用章登记簿报至主任室查阅。
九、车辆管理制度
(一)处所有车辆由综合股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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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相关用车人填写“申请用车单”,说明用车的理由、目的地、时间及人员后,报股室责任人签发由综合股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度。
(三)驾驶员由综合股统一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车。所有外出派车应经综合股安排,不得私自出车。未经批准私自出车的,发现一次扣发当月考勤奖。
(四)车辆维修驾驶员事前提出申请,交综合股审批,经处领导同意后按照政府采购政策,到指定厂进行维修保养。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清洁,车况良好。晚上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如特殊情况不能入库的,需经综合股同意。否则,发现车辆损坏、遗失的,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五)工程吊车凭工作单出车,不得擅自出私车,如有未经允许擅自出车的,一次性扣50元并通报处理。凡协作单位借用工程吊车的,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收取每小时100元的台班费用。
(六)驾驶员应认真保养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严禁酒后驾车。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扣发当年安全奖。另外在年终奖考核记录上,一次性扣50元。
十、材料领用及报废管理制度
(一)购臵程序
保管员填写申请表→前期科初审→路灯股二审→分管主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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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购材料入库,经保管员、前期科负责人、材料会计登记验收清点入库。
(三)所有材料出库必须办理领用手续,由路灯股股长审批后,由保管员登记签字,保管员负责发货。维修工作结束后维建班需将多余材料和拆卸的废旧材料一并带回,保管员核实实际耗材数量后,办理耗用手续,在领料单上予以确认签字,做到日清日结。处领导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未能按制度执行,所有责任人一次性扣50元,并在考勤奖和年终奖中予以兑现。
(四)回收的废旧材料必须送交仓库,按能否继续使用,分别登记入库。
(五)报废处理的废旧材料出库,仓库保管员需填写废旧材料出库申请,市场询价后注明废旧材料残值,报处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予以报废,保管员需及时报处领导,做好报废台帐。废旧材料至一定数量后,由路灯股提出申请,经分管主任审批、主任同意后,一次性予以处臵,形成资金解缴市财政。
(六)综合股、路灯股相关责任人应按财务规定做好材料帐,做到账实相符,每月月底需将材料库存盘点表报主任室。
十一、工具保管制度
(一)处所有工具由仓库保管,因工作需要借用时必须 9
登记,使用后清理干净及时归还,保管员为第一责任人。
(二)配发给个人使用的工具必须建立领用手续,明确工具使用期限,在使用期限内工具确因无法使用经维建股股长鉴定确认后以旧换新。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工具丢失,自行购买。
(三)工具购买由维建股股长提出申请,业务股填写申请单,报处领导同意后予以购买。
(四)工具进库后,保管员要掌握工具是否完好能否使用。保管员要妥善分类。
十二、市政股工程管理流程
(一)工程发包
根据市会办纪要,50万以下的市政维修项目直接发包,为进一步规范行为,10万元以下的直接发包,10万元以上的立项、直接发包备案,处室采用邀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二)每个项目形成主任室签发制度。
(三)工程建设、维修应严格控制造价,凡有变更签证的应第一时间向分管主任、主任汇报,同意后予以签证实施,否则一律不予承认。工程量签证单由责任人、相关单位、分管主任签字后予以确认。大体量签证即超过合同款10%的签证需经主任同意后予以签字确认。
十三、路灯建设招标采购流程
路灯股形成方案、技术参数→分管主任会同路灯股及三 10
科室同志予以确认通过→前期科进入招标采购→前期科对招标采购情况及时形成台账→ 主任室
本制度,处室可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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