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证 书
尊敬的社区居委会:
我公司租用房子,在租赁期间我公司保证不经营餐饮、娱乐、加工、制造业等其他影响居民生活的商业行为,保证合法经营,不会有任何扰民行为发生,若有任何扰民行为,我公司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特此证明
负责人: 电话:
年 月 日
第二篇:不扰民协议书
不扰民协议书
旬邑县秦豳兴商贸有限公司设立在旬邑县迎宾大道中单惠普·翠湖苑小区,为了保证不打扰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与小区物业签定以下协议。如有扰民发生本公司自愿搬出。 特此证明。
物业签字(盖章):
旬邑县秦豳兴商贸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