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规划
校外实习基地是学生巩固理论知识、增强劳动观念、练就实践能力、实现角色转换、培养综合职业素质的实践性学习与训练场所。建设校外实习基地是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规范基地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校外实习基地的类型 学校根据专业设置及课程教学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教学实习要求的各类单位,建立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其类型可分为:
(一)课程教学需要的教学实习基地; (二)专业教学需要的生产实习基地; (三)其它短期、分散的实习单位(点)。 二、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 (一)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应有利于促进学校与基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校外实习基地的领导应重视实习基地建设。实习基地具备实习条件和管理环境;能帮助解决实习学生所需的食宿、劳动保护、安全和卫生等条件。 (三)校外实习基地能够选派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指导教师(师傅)对学生进行指导,使学生能有效地参与实践活动,顺利完成教学实习计划。 (四)校外实习基地要求相对稳定,每学期或每学年有固定专业的学生进行实习。 三、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的原则 (一)满足教学需要的原则。实习基地建设要从满足教学需要的角度出发,针对专业设置及课程教学要求,制订科学合理的实习基地建设规划。 (二)坚持“互惠互利,双方受益”的原则。学校在与校外实习基地的合作过程中,学校可以利用基地的条件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基地可以从实习生中优先选拔优秀人才,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用工需求,达到 “双赢”的效果。 (三)动态合作发展的原则。由于行(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产业结构在不断调整,行(企)业始终处于动态发展之中,因此,对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将实行动态的合作与发展。对于一些条件好、发展稳定并具有积极合作意向的行(企)业可以建立相对固定的基地,有的实习基地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以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和实习基地使用效果。 三、校外实习基地组织管理 (一)学校委派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和实习班主任具体负责学生校外生产实习的管理工作。就业指导中心主要负责与实习基地的联系、沟通、协调及生产实习过程的检查、督促。实习班主任是生产实习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管理该班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一切事务。 (二)学生到实习基地顶岗实习后,由实习基地领导,实习区队区队长、指导师傅、实习指导教师等组成实习指导小组,帮助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指导学生生产实习,组织管理实习过程,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鉴定。 四、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的签订 (一)校外实习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经协商后可由学校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实习基地各执一份; (二)校外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意向确定,一般不少于3年; (三)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合作目的;2、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3、双方权利和义务;4、实习师生的住宿、生活、学习等安排;
5、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作待遇;6、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责任;7、协议合作年限;8、其它。 五、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协作会制度和优秀实习基地评选制度 (一)学校将根据专业门类的特点,成立各类由校外实习基地会员单位组成的协作会。定期召开协作会议,旨在加强学校与校外实习基地的联系,探讨教学实习发展的新思路,促进我校教学实习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实施优秀实习基地评选制度。学校将根据实习基地发挥作用情况,定期对实习基地进行检查评估(两年评比一次),对那些热情支持我校学生实习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以促进我校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一、总 则
1、校外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训能力训练、培养职业素质的重要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必须重视和加强校外实训基地的领导、建设和管理。
2、学校校外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3、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4、为发展我校教育事业,促进我校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全面规范校外实训的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5、校外实训基地原则上由各系(部)负责管理与协调。
二、具备的条件与确定办法
1、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必须具备的条件
(1)是正式的法人单位或职能齐全的二级单位;
(2)组织机构健全,领导和工作人员素质高,管理规范,发展前景好;
(3)所经营的业务和承担的职能与相应专业对口;
(4)在本地区的本行业有一定知名度,社会形象较好;
(5)能够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条件和相应的业务指导。
2、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确定
(1)各系部相关专业责任人负责选定拟合作的单位,并与拟合作单位进行初步协商,达成合作意向;须做好以下工作:1准备相机,拍摄单位的相关照片,包括单位面貌、工作场所、学生工作场面等照片。2以书面形式介绍单位的基本情况,并确定实习实训基地的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3签订单位实习指导教师的
聘用协议。4填写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情况登记表。5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单位介绍及展示图片。6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工作职责。7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包括系部及各专业)。
(2)各系部主任对已达成的合作意向进行审核,认为拟合作单位可以确定为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提交教务处、分管校领导决定;
(3)合作意向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相关系部负责起草《合作建设ⅩⅩ专业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教务处审查定稿后,与合作单位协商举行签字仪式;
(4)双方签字盖章,协议生效后,该单位即正式成为学校的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
3、合作协议签订后,由教务处保存,系部复印一份存档。
4、双方商定挂牌后,牌面内容为“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XX专业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有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商定。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应予撤消:
(1)严重违背合作协议或两次违背合作协议;
(2)业务或职能发生重大变化,以致与协议专业不再对口;
(3)因发生专业技术人员减少、经营状况恶化、违法违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被公开批评报道等不利情况,不能再承担实习、实训教学任务或不宜再作为学校的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
(4)破产、解散、合并、停业整顿或者被兼并、注销。
(5)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撤消由相关系部提出建议,教务处核实情况,报学校决定。
(6)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被撤消的,学校应做出书面决定,并书面通知被撤消的单位;并与被撤消单位共同拆除所挂牌子。
三、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
1、基本功能
承担我校高职高专教育、非学历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等部分实践教学任务,积极创造条件,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与合作、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努
力把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成为实践能力训练的实习基地和专业素质培养的实践基地,为培养跨世纪应用型人才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实践环境。
2、建设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目标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各系(部)要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和教学改革的实际,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要求每个专业除必备的校内实习基地外,必须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稳定的双向交流关系。
3、有条件的系和专业,要建立自己相对独立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4、为学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两方面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培养学生解决生产实践和工程项目中实际问题的技术及管理能力,取得实际工作经验,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才能等个人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基础。
5、通过校外实训基地建立的一系列考勤、考核、安全、劳防、保密等规章制度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学习,使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从思想上热爱本职工作,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精神,进行职业道德培训。
6、由于校外实训基地是处于正常运转的企事业单位,学生所处的工作环境都是真实环境,执行的规范也都是职业标准,实训的项目均是相关专业学生今后所从事的职业及工作岗位,而且还能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职业规范化训练。
7、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校外实训的教材。
8、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
9、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新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10、承担对“双师型”队伍的培训。
三、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责任
(一)系(部)工作责任
1、各系(部)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负责联系、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单位和场地,与有关的单位洽谈具体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事宜。
2、负责在实习实训基地所在单位选择实习指导教师和有关的实习指导人员。
3、负责实习实训基地与学校之间经常性的联系和业务往来,项目开发等。
4、负责实习实训实施性计划的制定,指导书的编写,学生实习实训成绩考评等工作。
5、负责将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有关情况报学校领导或教务处审批,并将有关的资料收集归档。
(二)教务处工作责任
1、负责制定学校系(部)、专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计划,对全校各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2、按学校领导的要求,督促系(部)建立实习实训基地。
3、协助有关的系(部)联系实习实训基地。
4、协助学校领导审查已经联系的实习实训基地和有关的合作协议。
5、协助做好有关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聘请等方面的工作。
四、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1、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以实习实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为依据,与目前现场生产实际或近期生产技术发展的装备水平相匹配企事业单位以共赢为基础开展合作;
2、全面规划,协调发展,避免各专业之间重复建设,提高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利用率。优先选择受益面大的公共实习实训基地。
3、注意科技、生产及对外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对实习实训基地的功能要求,提高基地的技术含量;
4、考虑经费承受能力及学生实习实训质量。尽可能选择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企事业作为学校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5、加大对兼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培训力度,使他们了解专业教学要求,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学校内教师也应熟悉企业的运营及生产环节,在学生实习实训过程中不致影响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和正常工作。
6、经费问题通过校企共建的原则,争取政府投入、校企自筹、学校与科研单位或行业联合等多渠道筹集经费,走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道路。
五、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原则
实习实训基地的建立和发展要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中,对实习实训基地必须要求:
1、根据教学要求,将学生的实践性教学计划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管理之中。
2、安排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实习实训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实习实训工作。
3、负责实习实训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
4、为实习实训学生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
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中,学校要做到:
5、为实习实训基地提供教学、教材等信息资料,并对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教师进行必要的教学业务培训。
6、为实习实训基地单位提供科技和教育等方面的服务。
7、邀请实习实训基地的专家、领导参与学校的教学改革和实践性教学管理。 根据实习实训学生的人数和时间的长短,支付适当的费用。
六、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
1、申报实习实训计划。各系(部)在开学第一周向教务处上报实施性实习实训计划时,并将学生的实习实训计划、要求通报给有关的实习实训单位。在学生进入实习实训前两周应将具体的实习实训方案送达实习实训单位。
2、选定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计划送达后,要与实习实训单位协商,聘请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并研究落实实习实训计划中的具体事宜。
3、组织实习实训前的培训和动员。在学生实习实训前,有关的教学系(部)要组织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分散实习的,请有关实习实训基地指导教师协助,在学校进行集中培训;集中实习的,可以到实习实训基地,与实习单位一起组织对学生的培训。
4巡视指导与管理。学生开始参加实习实训后,有关的系(部)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除委托学生进行管理外,集中实习实训的,系(部)要派固定的带队教师参与管理;分散实习实训的,要派得力的教师,明确责任,定期巡回指导。
5、实习实训结束后,有关的教学系(部)要认真听取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做好学生的实习实训成绩考评和实习实训的总结。
七、检查与评估
建立实训基地的评估考核制度。主要包括教学质量检查、监督、保障、调控体系及验收制度。按照实训环境、管理体制、培养目标、实训基地的效益、对外培训等方面制定评估、考核的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并对其开展评估工作。会同企事业单位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鼓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者,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篇:10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规划20xx-20xx年
10.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规划2005-20xx年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专
实训基地建设规
2005—20xx年
实验实训部
20xx年2月
业划 1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实训基地2005-20xx年规划
一、总体建设目标
1、使之成为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高职教育培养应用性人才的教学基地。使校内专业实践课开出率达100%。
2、成为面向建设类职业教育的实践教学基地。为全省乃至其他区域的职业学校开展实践性教学。
3、成为面向社会的行业技能培训、考核与鉴定的中心。
(1)面向社会开展对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和技能考核与鉴定;
(2)成为企业和厂家为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进行操作、演示与培训的中心;
(3)结合行业新标准、新规范的实施,为社会开展推广性和示范性培训;
(4)开展对社会为下岗职工再就业的转岗培训;
(5)开展对企业因技术工艺更新、先进设备引进而进行的知识更新和岗位培训;
(6)开展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而进行的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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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三年规划建设方案
土建实训车间
面积:652.5㎡
现有设备:手动式叉车、钢筋调直切断机、钢筋弯曲机、钢筋切断机、平衡重式电动叉车。设备值12.77万元。
20xx年拟投入设备:钢筋弯箍机、交流弧焊机、锤形反转出料砼搅拌机、插入式砼振动器、平板振动器、砼回弹仪、砼超声波检验仪、HLY型钢筋挤压连接机、HZS型钢筋锥螺纹自动套丝机、MH-36型钢筋竖向埋弧焊机、空气压缩机、电锤、角磨机、雕刻机(锣机)、喷枪、冲击钻、割角锯(斜断锯)、砂轮切割锯(无齿锯)。设备值29.72万元。
20xx年拟投入设备:钢筋冷拉设备、钢筋冷拔设备、钢筋套筒挤压设备、单卧轴式机械上料砼搅拌机、重复粉碎淋粉机、万能木工圆锯机、宽带砂光机、木线机、地板磨光机、打蜡机。设备值37.57万元。
20xx年拟投入设备:对焊机、灰浆搅拌机、砼钻心取拌机、全自动梳齿榫开榫机、数显木工压刨床、万能铣边机。设备值22.1742万元。
应具备功能:
(1)砖石砌体砌筑工艺;各类砖石砌体砌筑实训;
(2)钢筋下料、弯曲加工和绑扎安装工艺;
3
(3)抹灰基本操作、抹灰综合实训;
(4)面砖、地砖放样、材料选择及铺贴;
(5)钢模板种类、模数、代号和基本构件的认识与安装;
(6)建筑构造模型展示、吊顶及门窗套等的构造知识、安装工艺;
(7)木地板安装工艺、木工工艺实训;
(8)室内装饰装配干作业实训、装饰综合项目实训;
(9)色彩涂料实训;
(10)、工程综合项目实训。
建材实验室
面积:315㎡
现有设备:振筛机、拍击筛机、数显低温延伸仪、沥青延伸仪、水泥细度负压筛析仪、水泥净浆搅拌机、沸煮箱、电动抗折机、水泥抗折试验机、水泥强度快速养护箱、水泥试件养护箱、混凝土抗渗仪、胶砂搅拌机、混凝土搅拌机、震实台、拉力实验机、静水力学天平、数显恒干燥箱、烘箱、超低温冰箱、恒温水槽、试验仪、水泥砼标准养护箱、沥青针入度仪、数显马歇尔电动击实仪、油压机、压力试验机、恒温恒湿设备、混凝土震动台、沥青混合料拌和机。设备值49.722万元。
20xx年拟投入设备:压力试验机、水泥净浆搅拌机、水泥胶砂搅拌机、砼标准养护箱、超声波仪、电动脱模器、水养护箱、空调。设备值15.9万元。
20xx年拟投入设备:压力试验机、水泥胶砂振动台、调温调速 4
沥青延伸仪、砂浆稠度仪、数控沥青延伸仪、自控针入度仪。设备值19.05万元。
20xx年拟投入设备:压力试验机、安定性沸煮箱、负压筛析仪、摇筛机、砼振动台、双数显软化点仪、旋转沥青薄膜烘箱、数控沥青粘度计。设备值15.6万元。
应具备功能:
(1)检测水泥的细度、安定性、稠度、强度等物理性质;
(2)检测砼骨料的筛分、密度、含泥量等技术指标以及石油沥青基
本性能检测;
(3)检测砼、砂浆拌和物的性能指标及其力学性能和长期耐久性能、
砖的强度指标检测;
(4)建材基本物理性质检测;
(5)砼用骨料检验、普通砼检验;
(6)建筑砂浆试验;
(7)钢筋检验;
(8)石油、沥青防水材料检验。
测量实训室
面积:2550㎡
现有设备:日制全站仪、光学经纬仪、大地测量经纬仪、激光经纬仪、水准仪、自动安平水准仪、光学大平板仪、红外测距仪、固体激光测距仪、激光垂准仪、因钢尺、平行光管、笔记本电脑、软件。设备值78.4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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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拟投入设备:5”级全站仪、2”级全站仪、空调。设备值10.8万元。
20xx年拟投入设备:电子平板仪测绘系统、多媒体电教设备。设备值18万元。
20xx年拟投入设备:仪器检测设备。设备值20万元。
应具备功能:
(1)水准仪认识、检校、闭合水准路线;
(2)经纬仪认识、水平角、竖直角测量、经纬仪检校、经纬仪导线
测量、碎部测量;
(3)建筑测量、放样;
(4)市政道路导线;
(5)地形地图制作、点位测设、测设坡度线、圆曲线测设;
(6)房屋定位、放样。
力学实验室
面积:369㎡
现有设备:压力试验机NYL-500、万能试验机WZ-10B、万能试验机WZ-30、万能试验机WZ-60、液压式万能试验机WE-1000C、扭转试验机NJ-50B、连续式标点机、钢筋冷弯机W40型、电阻应变仪YJR-5、混凝土抗折试验机、传感加力器、电气控制柜、切割机、铁柜。设备值52.8136万元。
20xx年拟投入设备:万能试验机。设备值19.8万元。
20xx年拟投入设备:60T微控压力机、微控动测仪器、微控演 6
示仪。设备值45万元。
20xx年拟投入设备:弯、扭试验台加应变仪、微控扭转机、冲击仪器、微控光弹仪器、微控疲劳仪器。设备值80万元。
应具备功能:
(1)金属材料力学基本理论与基本公式及常数的验证和测定;
(2)拉伸与压缩试验;
(3)扭转试验;
(4)弯曲正应力试验、弯曲变形试验、弯、扭组合试验、疲劳试验;
(5)剪切、冷弯试验;
(6)冲击试验;
(7)动测试验;
(8)光弹试验。
土工实验室
面积:180㎡
现有设备:电子分析天平、电热烘箱、光电流塑限联合测定仪、三联固结仪、三轴仪、直剪仪、液塑限联合测定仪、箱式电阻炉。设备值6.9662万元。
20xx年拟投入设备:直剪仪、四联电动直剪仪、液塑限联合测定仪、空调。设备值4.2万元。
20xx年拟投入设备:干燥箱、土工实验自动化系统。设备值1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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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具备功能:
(1)土的物理、力学性能,常规指标检测;
(2)颗粒分析试验、界限含水率试验;
(3)砂的相对密度试验;
(4)击实试验;
(5)固结试验;
(6)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
(7)直接剪切试验;
(8)三轴压缩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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