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手续办理指南

时间:2024.4.27

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手续办理指南

一、申报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单位申报材料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

2.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单位简介,申请事项和理由。

3.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为分公司的,还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人事授权书。

4.《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5.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6.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以及无参加非法组织等违法记录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申报材料

7.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8.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包括:

(1)未婚: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2)已婚:结婚证书。

(3)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9.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包括:

(1)已婚未育:提供已婚未育证明。

(2)已婚已育: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10.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11.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包括:

(1)在沪无工作经历且直接从外省市进沪的,提供外省市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已在沪稳定工作的,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依法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由各受理点受理人员进行信息查询。引进人才需提供本市就业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本市落户证明,包括:

(1)引进人才本人或其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居住在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提供相应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以及同意落户证明。

(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引进人才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口簿上所有登记人员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13.申请人外省市调出单位(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如果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保管证明原件。

14.配偶随调随迁,包括:

(1)配偶随调的,提供资料与申请人相同。

(2)配偶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

(3)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

(4)配偶已在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

15.未成年子女随迁材料,包括:

(1)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随迁的,另需提供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

1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与依据的申报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政府奖励的个人证书。

◆ 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关于国家及本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批复证明。

◆ 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和人才主管部门关于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人选的批复证明。

◆ 上海市科技委员会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批复证明。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批复证明。

◆ 国家级或者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的证明。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特殊人才的认定材料或者相应的专业资格证明材料。

◆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之一:

(1)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及聘任证书;

(2)根据规定实行以聘代评的行业(单位)中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提供单位的聘书;

(3)本市核发的(或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

(4)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户口迁移流程

1.引进人才在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3个工作日后,持相关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县)局人口管理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申报单位工作关系接收证明到原受理点办理《申报户口证明信》

4.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申报户口证明信》及其他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第二篇:关于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有关问题的通知

(沪人社力发〔2011〕53号)

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府发〔2010〕28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人才引进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才引进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

《试行办法》第五条(申办条件)第六款所称的“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的范围如下:

(一)金融重点机构

1、在沪金融要素市场。

2、总部在沪银行及其在沪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在沪分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沪分行、政策性银行在沪分行,以及上述银行在沪持牌运营机构。

3、总部在沪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A级以上)、基金管理公司和规模较大的信托公司。

4、总部在沪且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公司在沪分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5、外资法人银行,外资保险子公司。 6、其他金融重点机构。

(二)贸易重点机构

1、本市重点发展的电子商务机构。

2、具有商务部核发的融资租赁牌照的非金融类融资租赁机构。

(三)航运重点机构

1、航空领域的交通管制、适航审定、客货运机构和运输机场等机构。

2、航海领域的航运市场、航运保障、规划、监管、设计以及船舶验收、船舶客货运等机构。

(四)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包括: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先进重大装备、电子信息制造、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航天等,上述领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机构,予以重点支持。

1、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机构。 2、中央在沪企业。 3、经国家备案的合同能源服务公司。 4、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单位。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提出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的认定范围,经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后,纳入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范围。

二、关于高技能人才

《试行办法》第五条(申办条件)第八款所称的“高技能人才”的职业、工种范围,详见附件。

三、关于行业专门人才

(一)航运专门人才

符合相应条件且岗位与专业相符的航运专门人才,可以按规定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具有国家饱和潜水员或空气潜水员证书,并从事潜水作业工作的潜水员。

2、具有航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甲类船舶船长适任证书,并从事远洋船舶驾驶工作的船长。

3、持有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具备相应飞行经历时间或军机试飞工作经验,并从事相应工作的试飞员。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飞行执照,并从事相应工作的飞行员。

(二)传统医学人才

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具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授予的“国医大师”称号或“名中医”称号的传统医学人才,可以按规定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三)体育专门人才

经市体育局认定并推荐的体育专门人才,符合相应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

四、关于投资创业人才

《试行办法》第五条(申办条件)第十款所称“创业人才”的引进标准,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区县相关主管部门制订,报区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相关标准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作为审核依据。

五、关于特殊人才

用人单位引进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同行专家或相关部门对引进人才的业绩、贡献等进行评价后出具评估推荐意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的评估意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集体商议评定。

此通知有效期为1年。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

工具钳工、工具钳工(注塑模)、工具钳工(冷冲模)、冷作工、模具设计师、长度计量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维修电工、电焊工、电梯安装维修工、电切削工(电火花线切割)、电切削工(电火花成形)、集成电路版图设计师、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电子仪器仪表修理工、制冷设备维修工、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漆工、汽车维修钣金工、起重工、天车工、化学分析工、钳工、机修钳工、装配钳工、镗工、热处理工、电机装配工、无损检测员、汽车装配工、汽车生产线操作调整工、电气试验员、变电设备检修工、通信电力机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电解精炼工、火法冶炼工、铁路信号工。

更多相关推荐:
上海市、部级人才计划项目列表

市部级人才项目申报基本条件市部级课题申报基本条件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书(20xx版)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书20xx版课题名称开始日期结束日期所在单位盖章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课题责任人手机20年月日订填写说明一本申请书供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使用二课题责任人申请人应根据申请书要求逐项认真编写表达要明确...

上海市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

上海市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上海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围绕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人才需求根据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

20xx年招聘计划--上海

20xx年招聘计划方案招聘计划书简介该计划为20xx年招聘计划其中包括各职能岗位人员的空缺及公司营销中心所需的销售人员的招聘为了能更有效地完成企业的招聘任务制定此招聘计划以预期和指导工作并通过更多不同的渠道将企...

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

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的总体要求围绕上海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推进改革开放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上海市奉贤区奉浦社区人才工作计划

上海市奉贤区奉浦社区人才工作计划20xx年奉浦社区人才工作将紧紧围绕奉贤区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工作服务机制切实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工作层次认真贯彻落实区...

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申办人条件及享受待遇

上海市居住证申办人条件及享受待遇人才引进上海市居住证申办人条件及享受待遇一政策依据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20xx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发布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20xx年8月30日上...

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

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的总体要求围绕上海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推进改革开放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20xx年上海中学拔尖人才培养计划——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项目介绍

20xx年上海中学拔尖人才培养计划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项目介绍一背景二宗旨一培养青少年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二优化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的成长环境三探索中学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途径与方法四为国家...

上海海洋大学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方案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明教授科研团队的招聘启事根据学校学科建设需要上海海洋大学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明教授科研团队拟招聘2名成员该科研团队主要从事海洋环境生物学基因组注释及功能基因组学鱼类生殖及应激内分泌调控环...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C、D类)申报指引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CD类申报指引注以上申报指引如与实施办法和申报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实施办法和申报通知为准

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模板)劳务费预算明细表

表1劳务费预算明细表金额单位千元注1本表12列累计数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资助课题经费预算表中预算总额及其中申请本次资助额列相关数字2证件类别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身份证号码为15位或18位3性别若证件类别为身份证则自...

上海人才计划(3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