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员手机话费补贴办法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保各级员工正常开展工作业务,特制订本办法:
手机话费适用范围的释义,在以下范围内可给予话费补贴:
①、因工作性质,不能经常保持定点办公的;
②、因工作性质,在非工作时间经常发生工作联系的;
③、因工作性质,公司需要随时能够联络上的;
1、总裁、副总裁、总经理级的管理人员的手机话费实报实销。
2、业务部门经理每月补贴手机话费人民币500元,业务部门是指长期与客户保持大量的业务往来的部门,包括:招商部、销售部等。
3、非业务部门经理,每月补贴手机话费人民币300元;
4、对外联系量较大的从事业务工作的职员,视业务和工作需要每月补贴手机话费人民币200—300元,特殊情况可增加100元。
5、对外联系量较大的行政职员,视业务和工作需要每月补贴手机话费人民币200元—300元。
6、对外联系较少或使用办公固定电话的其他员工,一般情况不补贴手机话费。
7、手机话费审批程序:由员工填写《手机话费申请表》,写明工作性质和对外联系量,经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行政部总经理审核后,报行政副总裁批准。
8、经批准后的手机话费补贴,由人力资源部在每月工资中发放。
9、享有手机话费补贴的员工,每天8:00—22:00必须开机。特殊人员如总经理级以上领导、领导专职司机和助理/秘书等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行政部有权取消其手机话费补贴。
10、本办法从20##年5月1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
二O##年四月二十八日
手 机 话 费 标 准
制订日期:20##年5月1日
生效日期:20##年5月1日
手 机 话 费 申 请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