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xx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预申报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中组发[2012]12号),我校现开展20xx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拥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国内工作一年以上的青年人才;
2、截至20xx年1月1日,年龄不满3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
4、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支持并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必须有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申请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
电子版要上传到网络申报评审系统(涉密材料除外),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2、根据申报类别选择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附件1)或《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附加2),报送电子版。
3、 提交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4、附件材料包括:①附件材料目录;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③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④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 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⑤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 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⑥任职证明复印件;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⑧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附件材料请加装封面、目录和页码。
三、其他要求及申报截止时间
1、此次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审选拔的形式。
2、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
3、请各学院认真推荐本单位优秀教师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4、如学院推荐人选超过1位,需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
请各单位填写《候选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并排序,于20xx年4月25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纸质版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 吴星南 联系电话:6653056
附件: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
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
3、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师资科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第二篇:关于开展20xx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预申报通知——人事科
关于开展20xx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预申报通知
20xx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截至20xx年1月1日,年龄不满3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
3、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4、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支持并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必须有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申报截止日期:电子版、纸质版各项材料请于4月23日前交人事科。
请符合条件的计划申报人员来电(6351359)查阅详细文件。 不另发纸质通知,请大家相互转告。
人事科
20xx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