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意见
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形成男女平等、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培育文明向善的社会道德风尚,是新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精神文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改革开放30周年来的实践证明,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明显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对于促进深圳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是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必然要求。同时必须看到,市民道德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见利忘义、损公肥私、欺骗欺诈等现象屡禁不止,部分市民素质不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观念淡薄,道德意识不强,不文明的行为和习惯随处可见。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市民道德建设,采取有力措施,提升市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
深圳作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应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建议如下: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荣辱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基础。通过教育,使广大市民深刻认识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倡导和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动员干部群众广泛参与道德实践,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
2、深入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为维护社会正常生活秩序和人际关系而必须共同遵守的最简单、最起码的社会公共生活准则,是公民个人道德修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通过教育,使广大市民规范和约束自己的生活行为、工作行为和交际行为,做到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在社会上形成健康高尚的道德氛围。
3、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是所有行业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通过教育,使各行各业职工增强责任、诚信、服务意识,加强职业道德修养,遵守职业纪律,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奋发进取、扎实工作。
国家公务员要按照建立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围绕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党性党纪教育。通过教育,使广大公务员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公道正派,亲民廉洁。
4、深入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家庭美德是规范家庭生活、调节家庭关系、鼓励或约束家庭成员行为的道德准侧,是保证广大公民幸福健康生活和社会文明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通过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加强对子女的正确教育,培养和发展夫妻爱情、长幼亲情、邻里友情,建立互敬互爱的夫妻关系和互助互让的邻里关系,弘扬传统美德,促进良好家风的形成。
5、深入开展文明礼仪教育。礼仪即教养,是人的文明素养的反映,既为人们所认同,又为人们共同遵守,已建立和谐关系为目的的符合礼仪的精神及要求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是一个人的思想道德水平、文化修养、交际能力的外在表现。通过教育,使广大市民掌握了解礼仪的基本原则,个人礼仪、家庭礼仪、社交礼仪、工作礼仪、服务礼仪、涉外礼仪的知识和规范,引导市民增强礼仪、礼节、礼貌意识,不断提升自身的道德和文明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