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协议书
第一条 合伙宗旨:_安全、和谐、规范、进取。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振扬物流园、贵阳市金燕路金穗办事处大洼村。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物流园经营管理。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20xx年6月_________日起,至20xx年12月_31_日止,共_10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XXXXXXXXXXXXXXX元各出资人民币XX万元。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xx年6月15日以前交XX万元,6月30日前交足XX万元。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XXX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第二篇:物流合同书
合 同 书
甲方:湖北省国营周矶农场
乙方:潜江市恒诚物流有限公司
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投资经营运输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营场所:甲方将权属湖北省国营周矶农场,位于总场机关大门西侧(五七大道353号)第一间商品房底层(面积 ),无偿提供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房屋用途:该房屋属甲方为鼓励乙方投资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只能作为公司的经营办公场所,不得常年闲臵或另作它用,更无权转租他人使用。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共五年。合同期满,乙方经营项目和社会贡献仍然符合甲方招商条件,双方另行续签合同。
四、经营项目:乙方在合同签定时,须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地点为潜江市周矶农场。乙方主要从事货运物流经营业务。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须在潜江市国税油田分局和潜江市地税三
分局周农征收处分别办理经营纳税业务。为激励乙方经营发展,鼓励乙方积极纳税,当乙方年度缴纳税款(含国地两税)超过10万元后,甲方根据潜江市与农场财政体制结帐的税收返还政策,按超额税金税收返还款的20%,以现金方式奖励企业。
五、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协助乙方及时办理经营所需各类证照;
2、负责于合同签定十日内交付合同标的物;
3、在市级税收返还款到达农场一个月内结付奖励兑现款;
4、为乙方经营提供优质服务和相应治安保护。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合同期内一旦发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房屋及违法经营,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照章纳税,规范管理。乙方不得到指定纳税机构以外的纳税地点缴纳税款,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付乙方当年税收返还奖励。
合同期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乙方发生的一切经营活动和经济往来与甲方无关。
3、确保资产完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无权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4、水电费用乙方自理。合同期内乙方用水、电的费用,乙方应按时交纳,不得拖欠。
5、有义务接受甲方在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社会性事务方面的指导和管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湖北省国营周矶农场(章): 潜江恒诚物流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协议签定地:
协议签定时间:二00九年二月 日
合 同 书
甲方:湖北省国营周矶农场
乙方:潜江市景程物流有限公司
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投资经营运输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营场所:甲方将权属湖北省国营周矶农场,位于总场机关办公楼后平房,西至第 间(面积 ),无偿提供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房屋用途:该房屋属甲方为鼓励乙方投资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只能作为公司的经营办公场所,不得常年闲臵或另作它用,更无权转租他人使用。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共五年。合同期满,乙方经营项目和社会贡献仍然符合甲方招商条件,双方另行续签合同。
四、经营项目:乙方在合同签定时,须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地点为潜江市周矶农场。乙方主要从事货运物流经营业务。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须在潜江市国税油田分局和潜江市地税三分局周农征收处分别办理经营纳税业务。为激励乙方经营发展,
鼓励乙方积极纳税,当乙方年度缴纳税款(含国地两税)超过30万元后,甲方根据潜江市与农场财政体制结帐的税收返还政策,按超额部分税收返还款的10%,以现金方式奖励企业。
五、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协助乙方及时办理经营所需各类证照;
2、负责于合同签定十日内交付合同标的物;
3、在市级税收返还款到达农场一个月内结付奖励兑现款;
4、为乙方经营提供优质服务和相应治安保护。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合同期内一旦发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房屋及违法经营,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照章纳税,规范管理。乙方不得到指定纳税机构以外的纳税地点缴纳税款,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收乙方当年税收返还。
合同期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乙方发生的一切经营活动和经济往来与甲方无关。
3、确保资产完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无权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4、水电费用乙方自理。合同期内乙方用水、电的费用,乙方应按时交纳,不得拖欠。
5、有义务接受甲方在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社会性事务方面
的指导和管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湖北省国营周矶农场(章): 潜江景程物流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协议签定地:
协议签定时间:二00九年二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