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黄岗中心卫生院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为做好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单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社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及时掌握本社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本社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本社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七、积极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八、坚决完成县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黄岗卫生监督协管室
20xx年01月01日
第二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碧阳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
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卫生部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县卫生局《黟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管理方案》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工作,做好我镇辖区内食品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将碧阳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计划如下: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
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8)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9)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10)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碧阳镇卫生院
20xx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