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5号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格式
(20##年修订)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XXXX股份有限公司XXXX年度股东大会
或XXXX年第X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或除董事XXX、XXX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XXX、XXX因 (具体和明确的理由)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是否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如出现否决议案,应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否决的议案名称。
2.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应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涉及的议案名称。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说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说明本次会议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说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量,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说明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量,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或同时有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还应说明出席会议的内资股东、外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量,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说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说明议案的表决方式。说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逐一说明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说明每项议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以及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应披露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的结果;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应说明该项议案是否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涉及分类表决的议案,应说明社会公众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应说明关联股东名称、存在的关联关系、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回避表决情况;涉及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应说明每名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以及是否当选。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应对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做出说明。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XXXX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XX.XX%;反对XXXX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XX.XX%;弃权XXXX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XX.XX%。其中,上市公司应关注出席会议单独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股东应计算合并持股数,合并持股在5%以上的股东不列入上述统计。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或同时有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还应分别说明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说明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名称及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应包括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所出具的明确意见,不应使用“基本符合”、“未发现”等含糊措辞。
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的,应在指定媒体刊登法律意见书的全文。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第二篇: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05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格式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5号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XXXX股份有限公司XXXX年度股东大会或XXXX年第X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或除董事XXX、XXX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XXX、XXX因 (具体和明确的理由)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是否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如出现否决议案,应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否决的议案名称。
2.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应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涉及的议案名称。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说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说明本次会议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说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量,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还应说明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分别出席会议的情况。
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还应说明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量,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或同时有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还应说明出席会议的内资股东、外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量,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说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说明议案的表决方式。说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的情况。
2.逐一说明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说明每项议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以及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应披露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的结果;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应说明该项议案是否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涉及分类表决的议案,应说明社会公众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应说明关联股东名称、存在的关联关系、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回避表决情况;涉及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应说明每名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以及是否当选。
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还应披露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分别对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涉及需要流通股股东单独表决的议案,应当专门作出说明。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或同时有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还应分别说明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说明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名称及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应包括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所出具的明确意见,不应使用“基本符合”、“未发现”等含糊措辞。
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的,应在指定媒体披露法律意见书的全文。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备注:
1.公司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只需列举所审议案的名称,无需重复披露所审议案的具体内容。
2.律师应在法律意见书中说明股东出席、关联股东回避和各议案的表决情况,包括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量,每项议案获得的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以及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涉及累积投票的议案,应说明每名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以及是否当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