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时间:2024.3.31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项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通过实施项目的安全管理细则,清除或减少施工作业和生活管理中不利因素给员工带来的伤害,不断地降低风险,持续改进业绩水平,达到设定的HSE目标。

第二章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作为海油工程商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生产和操作过程中员工、承包商和参观者的健康和安全是公司首选任务。

我们的目标是:

·        损失工时事件率小于0.6

·        不发生因工死亡责任事故

·        不发生火灾爆炸责任事故

·        不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责任事故

·        不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        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的财产损失责任事故

项目安全管理是一个持续改进的程序,最小限度上必须遵守所需要的政府法律、法规。承包商、分包商及外雇人员应共同参与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我们的安全生产目标,同时也会为每一个员工带来可以引以自豪的安全的工作环境。

为实现以上内容,项目所有人员必须:

·        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        执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审核和检查持续改进体系。

·        最小限度上讲,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标注、规定和国际法规。当产生冲突时,应制定更高的标准。

·        应确保在项目中工作的每个员工都必须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并且受到本项目所要求的相关培训。

·        我们认为风险分析和减小危险因素是成功实现项目安全工作的关键所在,管理和检查者应参与到风险和危险因素分析过程中。

·        有效的信息交流是项目安全管理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相关人员参与到项目安全管理中并协调相关的活动。

·        为了确保项目安全管理标准能达到要求,以下的程序将应用于项目中,各承包商、分包商及外雇人员应根据这些文件编制符合要求的《项目HSE管理计划》。

QHSE-P02-P01《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环境管理程序》

QHSE-P02-P02《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QHSE-P02-R02《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QHSE-P02-R05《电器作业安全规定》

QHSE-P02-R06《高空/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QHSE-P02-R07《脚手架作业安全规定》

QHSE-P02-R08《喷砂、喷漆作业HSE规定》

QHSE-P02-R010《压力试验安全规定》

QHSE-P02-R011《热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QHSE-P02-R014《工作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QHSE-P02-R015《班前会管理规定》

QHSE-P02-R016《化学品管理规定》

QHSE-P02-R017《安全标志和安全栏杆管理规定》

QHSE-P02-R018《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QHSE-P02-R019《工业压缩气瓶管理规定》

QHSE-P02-R020《项目QHSE计划编制管理规定》

QHSE-P03-P01《危机管理预案》

QHSE-P03-P03《HSE事件管理程序》

QHSE-P03-P05《废弃物管理规定》

QHSE-P03-P07《手持/移动式电动工具(设备)、漏电保护器检查规定》

QHSE-P03-P08《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QHSE-P03-P09《消防设备检查和维护管理规定》

QHSE-P03-P010《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QHSE-P03-P013《职业健康管理规定》

如果表格方面和程序有类似或相同处,在满足以上的要求基础上可以使用其它程序和表格。

在项目的运行过程中,应实施以下程序:工作安全分析、安全通道控制、JSA/JHA、工作许可制度、物品管理、挂牌锁定制度、;劳动保护用品规定、MSDS等。在进行危险性工作或者是危险程度不能接受的工作时,应采用推荐方法JSA进行风险分析。

第三章  HSE组织及其职责

工程项目经理职责

项目经理要保证项目按合同要求来执行,全权负责整个项目的整体运行,包括设计、采办、施工、安装、调试所有作业的管理,以达到合同要求和预算的目标。全权负责与甲方各方面的协调。

具体职责如下:

s  负责国家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定、环境保护法规在工程项目中的贯彻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分解项目安全管理职责。

s  负责严格履行工程项目合同中的安全条款,认真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安全生产诸要素,并向相关方明确顾客(业主)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要求。

s  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组织科学地编制施工方案,正确处理工程进度、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贯穿于生产施工的全过程。

s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培训、演练并实施工程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工程其它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计划或预案。

s  负责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安全工程师或安全监督岗位的设立,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环保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职能提供支持。

s  负责组织对项目组员工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员工安全教育的要求;

s  负责项目开工时,项目组全体成员已接受有关项目安全管理的培训。

s  负责组织项目JSA(工作安全分析)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参加施工作业班组实施班前会安全管理。

s  对项目的供方(分包商、外部劳务)的安全生产负总包管理责任,在分包工程时要严格分包企业资质审核,依法签订合法的分包合同,确保合同中具备完整的健康、安全、环保条款;负责施工过程中对分包商安全管理的检查与考核工作;审查分包商施工组织设计(PEP)、安全工作计划(HSE)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常组织对供方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s  组织对项目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跟踪整改;

s  对项目施工人员出海交通安全负责。

施工经理职责

s  作为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落实项目的安全管理要求,并向项目经理报告。

s  负责施工现场的HSE管理,并分解项目的HSE管理要求;

s  落实施工现场的JSA(工作安全分析)工作;

s  组织施工现场的HSE检查工作;

s  负责组织项目现场的HSE会议;

s  对现场项目组人员的安全负责;

项目HSE工程师职责

s  负责编制工程项目HSE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跟踪执行情况。

s  负责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特种作业的跟踪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s  参加项目组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检查工作。在项目组安排下担任安全培训讲师,至少实施安全讲课20课时,至少接受安全培训40课时。

s  负责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

s  参加项目组JSA(工作安全分析)工作;坚持按管理体系相关规定实施安全“日检查”和“周检查”。按照“日检查表”和“周检查表”规定的内容实施检查,并填写“检查表”;及时递交隐患整改通知,并跟踪整改情况,直至整改完毕。

s  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纠正和消除人、机、物及环境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违章违纪责任者有处罚建议权。

s  对危及人员及设备的险情要及时通知相关领导组织排除,对重大险情有权停止施工,并随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s  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记录,按总公司相关要求编制事故报告。

s  负责项目组安全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s  建立并管理本项目各类安全文件、资料档案。


 施工场地员工职责

s  负责在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严格劳动纪律,严格按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严禁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

s  坚持跟班作业,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纠正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s  对《班前会管理规定》在本班的落实负责。督促各班组每天开工前召开班前会,定期检查《班前会讲话卡》填写情况。

s  负责落实新员工和转岗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监督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作业许可制度规定的危险作业许可证检查与监督工作;教育员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s  组织保护事故现场和人员抢救工作。在向上级报告事故的同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协助分公司、项目组、健康安全环保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对因违章指挥、盲目蛮干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缺陷而造成的事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s  负责组织本单位JSA(工作安全分析)工作。

s  负责本单位员工在规定范围内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对员工未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场地或从码头穿过场地负管理责任。

s  为HSE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

s  负责落实风险控制方案。

s  严格执行公司有关HSE的各项程序和规定。

s  定期组织、参加安全会议和安全检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当进度和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人员保护设备管理

1.1 定义:

保护劳动者再生产过程中的人生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

1.2 要求:

所有的劳动用品必须符合ANSI或EN标准要求,并于现场使用之前必须经业主批准,有关产品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检验证书»。

1.3 发放的原则:

    ·海油工程应向其员工免费提供必要的,维护良好的或新的个人防护装备。

·连体工作服印上海油工程,中英文标志,号码,以利业主监督。

·进入现场的人员应按要求正确穿戴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连体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带钢制护指的),安全带、防护镜、口罩、耳塞、防毒面具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

·作业时,有下列情况的一种,应该根据需要分别配给工作帽、口罩、手套、护腿和鞋盖等防护用品:

┈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

┈有强烈辐射热或者低温条件下的操作。

┈散放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者大量粉尘的操作。

·经常使衣服腐蚀、潮湿或者特别肮脏的操作。

·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汽或者粉尘的场所操作的员工应该供给使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

·在发生有毒的粉尘和烟气,可能伤害口腔、鼻腔、眼睛、皮肤的场所,应该供给员工漱洗药水或者防护药膏。

·在有噪音、强光、辐射热和飞溅火花、碎片、刨屑的场所操作的员工应该供给护目器、防护眼镜、面具和帽盔等。

·经常站在有水或者其他液体的地面上操作的人员,应该供给防水靴或者水鞋等。

·高空作业工人,应该供给安全带。

·电气操作工人,按照需要分别供给绝缘靴、绝缘手套等。

·经常在露天工作的员工,应该供给防晒、防雨的用具。

·在寒冷气候中必须露天进行工作的员工,应该根据需要供给御寒用品。

·在有传染疾病危险的生产部门中,应该供给员工洗手用的消毒剂,所有工具、工作服和防护用品,必须由公司负责定期消毒。

·在产生大量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的地方,应该配备防毒救护用具,必要的时候应该设立防毒救护站。

·所有个人防护装备都应定期维护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公司应该经常检查防毒面具、绝缘用具等特制防护用具,并且保证它良好有效。

·公司对于工作服和其它防护用品,应该定专人负责清洗和修补,并且规定保管和发放制度。公司应该教育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对于从事有危险性工作的工人(如电气工、瓦斯工等),应该教会紧急救护方法。

·用坏或损坏的个人防护装备应按程序送回维修鉴定处理和换新。

·经常在距海水两米以内的工作人员应穿救生衣。

2.  脚手架安全管理

2.1 脚手架的材料

·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钢管,长度以4-6.5m和2-2.3m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扣件应有出场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应将选择的脚手架材料,即有关资料报业主审查认可后方可采购。

·由于本程序讲述的是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因此其它脚手架材料的要求不再提及。

2.2 脚手架的搭设

·脚手架的材料、搭设和质量必须符合英国标准和中国的安全规定的要求,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搭设验收和日常检查制度。

·脚手架在搭设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并须向施工人员做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做好交底记录。

·脚手架(如单排、双牌、满堂红、外脚手架、里脚手架、其他脚手架等)的搭设,应严格按“项目质量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脚手架搭设 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考试合格并取证的架子工,并经过业主认可方可作业。

·脚手架搭设方法和具体要求参见«建筑施工手册»,应严格按搭设规范进行。

·脚手架的搭设应考虑能支持4倍的预计负荷。

·脚手架顶层防护栏杆至少高平台1.1米。

·各层脚手架应设安全通道,脚手架平台通道应加保护以防止坠落。

·搭设脚手架应有脚轮或千斤顶或底板,必要时应当使用底梁。

·多层脚手架如有雇员在下层作业或通过,应从平台到上部栏杆安装板子或网子。

2.3 脚手板的铺设

脚手架是高空作业人员和材料堆放的直接受力部位,是高空作业事故隐患的关键部位。因此,施工单位安全员、架子工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关和控制,以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

·选择合适的脚手板,木板厚度不少于5mm,宽度为225mm;

·双排架子或斜道应满铺脚手板,板与板搭接不得小于0.2m,不得有探头板;

·斜道宽度不小于1.5m,斜坡不大于1:3,拐弯平台不小于6m²;

·斜道或水平架按规定要求设防护栏;

·操作层的脚手板必须满铺、牢靠,并设挡脚板和防护栏杆。

2.4 脚手架的使用和检查

·脚手架搭设完,未经HSE安全员检查不得使用。

·脚手架的检查内容共分13项,其中保证项目6项,一般项目为7项,具体内容见附录一。

2.5 脚手架的拆除

·脚手架拆除时,现场周围应设防护栏或警戒标志,必要时设专人看管。

·拆除的顺序应是自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得上下同时作业,以免发生危险。·拆下的材料,包括钢管、脚手板等,必须逐层向下传递,决不允许随便乱扔。

脚手架安全检查项目

3、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1 作业前,一般规定该项目HSE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作记录。现场指定一名现场监护,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

3.2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计划。要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包括:

·搭设临时登高装置;(梯子、脚手架、绑绳、夹子等)

·各种工具材料和运输工具;

·各种安全防护设备;(安全警告牌、标志、安全栏杆、安全护罩、安全网等 )

·人身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防护镜、手套、耳罩、口罩、救生衣等)

3.3 作业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身体和精神处于良好的状态;(无高血压、心脏病史)

·接受过高处作业的培训教育;

·熟悉作业内容和作业环境,具有该项作业的资格;

·掌握各种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了解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具有遇到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

3.4 对周边环境要求

·施工作业现场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拆除或加以固定。

·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实施时,须经该项目HSE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在风速超过六级以上或在雷电、暴雨、大雾等影响视觉和听觉和条件下,不允许作业。

·若必须接近高压电线2米以内的区域作业时,电源必须切断,作业区域的孔洞需设有坚固盖板和安全栏杆,才允许作业。

3.5 对作业人员的要求

·作业人员在获得工作许可后,按照制定的计划和措施实施高处作业,并接受安全监督或现场监护的检查和监护。

·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环境需要穿戴好适合的防护用品。

·作业人员与地面人员应根据事先规定好的通讯联络方式进行联系,并有专人负责。

·高处作业区域限制无关人员通行,或提醒过往人员预防被落物伤害。

·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材料应系好安全绳索并栓在固定的构件上,或者放在专用的工具袋和工具箱内,不得上下投掷,不能随身携带的笨重物体应用提升缆绳运送。

3.6 安全带的使用

    ·安全带是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应根据工程和用途正确使用。

    ·安全带应系在人体前后胸部位置上。

·安全带绳应高挂低用,注意挂在结实、牢固和固定的构件上,不能栓在有尖锐棱角和活动的构件上。

·不准将安全带绳打结使用。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

·安全带绳要避开锐角、尖刺、刀刃等,要避免接触明火和酸碱化学物质。

·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如有异常,应立即更换新绳。

·安全带使用3米以上长绳时应加缓冲器(自锁钩用绳除外)。

3.7 梯上作业

·使用梯子时首先对梯子的质量进行检查,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梯子必须放置稳固,与地面夹角60-70度为宜,梯子顶端应与建、构筑物靠牢,底端应放置在坚固的底垫上。

·有混凝土地面或坚硬的地面、甲板上使用时,梯脚应有橡皮套或防滑垫,同时应有专人扶持梯子至作业结束。

 ·不得将梯子架设在易滑动的木箱或不稳固的支持物上,若不能稳固放置,可用绳索将梯子与固定物绑牢。

 ·若梯子过长使用时,应设监护人或临时护栏、在门前使用时,应有防止突然开门的措施。

 ·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临时护栏。

 ·在转动机器附近用梯子时,梯子与机器的转动部位间应设置临时防护隔离设施。

 ·严禁两人同时站在同一梯子上作业,若梯子上有人,严禁移动梯子。

 ·作业人员不得站在梯子顶端,用靠梯时距顶端应不得少于四级横档,用人字梯时不得少于两极横档。人字梯要用链绳限制开脚度。

4.  吊车和起重作业安全管理

4.1 吊车

4.1.1人员资格要求

     吊车司机必须通过当地劳动部门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报业主批准后方可上岗操作。

一名合格的司机必须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对司机所规定的要求。

4.1.2用前检查

      ·项目所使用的吊车(包括自有和租用的)均应有相应设备技术资料并报业主认可方可投入使用,并随时接受业主的检查。

      ·吊车在每次使用前,必须按照随车所带的使用说明书上规定的检查程序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4.1.3 吊车的使用安全要求

      在使用吊车时,司机必须严格执行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安全操作一般要求、安全技术要求,同时还应按下列要求执行。

     ·在所有作业中,必须使用标准指挥信号,语言指挥时要统一标准。在任何时候,如果司机的视野被挡住了(或工作场地光线暗,无法看清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则必须停止作业,只有当另一个人站在一个合适位置向司机传递来自指挥员的信号时,才可以继续作业。

     ·对疏忽大意走进危险区域的人员,司机必须响铃发出警报。

     ·在临近上部或侧边有高压电线时,必须使之保持安全距离。

     ·吊车进行作业时,司机决不能离开工作室,杜绝吊车处于无人控制状态。

     ·风力超过六级不得作业。

     ·吊钩上有重物时,禁止采取自溜钩 。

     ·吊车停止使用时,吊钩上不准悬挂重物,应将重物放下,同时将吊钩升到适当高度,扒杆处于适当位置,并锁紧各部刹车。

     ·停止作业后,必须关闭主开关,防止无意识起动。

     ·在施工作业中,司机如发现任何故障或反常情况,都必须停止作业,只有在排除故障后,才可以重新开始作业。

     ·司机在每天使用吊车后,必须做好设备运转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作业内容、运转时间、设备状况等。

      4.1.4吊车检查与保养

有关人员须对设备进行检查与保养:

      ·全车润滑

      ·全车紧固

      ·全车刹车

      ·各部离合状况

      ·各部受力件有无变形异常;

      ·钢丝绳的磨损及破坏程度。

      ·定期检查的结果必须记入设备运转及记录内,有设备主管工程师收集存档。

      ·对使用的各种卡、环及所有钢丝绳,必须满足起重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养,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申请更换。

      ·使用的全部吊索具,必须是具备合格证的产品,否则不得使用。

4.2 起重作业

4.2.1人员资格要求

      ·起重工必须通过专业培训(经过当地劳动部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并报经业主批准方可上岗操作;

      ·熟悉各种吊车的性能

      ·会计算重物和重心的位置,能确定适当强度的吊钩、吊索、卸扣等;

      ·根据重物的形状和尺寸,确定吊点和系物方法。

      ·熟悉并会使用起重吊运的全部指挥信号。

4.2.2起重作业的安全要求

     ·正确使用指挥信号,不得含糊不清,使司机能准确理解;

     ·所有起重人员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并符合要求;

     ·起吊重物前首先选择好吊车的站位场地,人员的站位地点,是否满足吊车的作业回转半径;

      ·不得指挥吊车在斜坡上停车或吊装等作业;

      ·长距离拖运,必须将物体垫牢,捆实;

      ·作业中起重臂下严禁人员进入。

4.2.3索具的使用

      ·吊索绞链和钢丝绳一定不能用打结或螺栓紧固的方法将其缩短,由于极值曲率半径的原因打结会使局部强度变弱;

      ·当有重物压在吊索绞链和钢丝绳上时,不能将其从重物下用吊车直接拖出;

      ·工作人员不得将手或手指放在吊索绞链、钢丝绳和被吊物之间;

      ·处理钢丝绳时,必须戴手掌有皮革的手套,千万不能用裸露的手在钢丝绳上滑动;

      ·必须根据被吊物的特点选用合适的索具和卡环.

4.2.4选择索具的要求:

     ·必须清楚被吊物的重量

     ·不能起吊超过安全工作载荷的任何重物;

     ·当使用多根吊索时,两根吊索之间的最大角度不能超过80度,并且绳索不能打结或绞在一起;                                                                                                                  

     ·在起吊前应检查吊车大钩是否在被吊物重心上,以防吊起的重物摆动;  

     ·如发生绳索抖动,应检查绳索在滚筒上或滑轮上排绳是否正确

     ·起吊前保证被吊物周围无任何阻碍;

     ·每次起吊前,必须稳定,固紧重物,延长吊索的寿命;

     ·多股绳索负载,必须相等;

     ·避免被吊物的锐利角使吊索弯曲,降低吊索的安全工作荷载;

     ·当使用吊车大钩运载重物时,不使用的吊索不得挂在同一大钩上;

     ·吊索有断丝现象达报废标准时,要按标准更新.

4.2.5施工现场的要求

     ·陆地作业必须保证场地能使吊车行走;

     ·支点能满足起重量的要求;

     ·吊装回转半径内及上空不能有障碍物及高压线路;

     ·施工现场有良好的视线,保证指挥人员与司机的联系准确

5. 压缩气体钢瓶管理

5.1 压缩气瓶的采购

     ·采购氧气瓶、乙炔瓶.

石油液化气瓶,由使用部门报计划经项目HSE批准后方能采购。

     ·各使用单位在采购上述气瓶前,应对气瓶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气瓶检验报告进行验证,经确认合格后方可采购,并保留上述证件、资料的复印件。

5.2 压缩气瓶的装、卸及运输管理。

    ·压缩气瓶运输应用支架或笼子以保证气瓶固定于直立位置。

    ·气瓶运输单位的车辆要有运输危险品标志,气瓶要装好防护帽,气瓶不得混装,也不得与油类或其它易燃物品混装。

    ·装卸气瓶要轻拿轻放,不准摔或碰撞,从车辆上卸到地面或仓库要借助于厚木板滚动,不得直接从车上向下摔滚,装卸人员不得使用带油污的手套,压缩气瓶应按规定安装有减振胶圈。

5.3 压缩气瓶的入库验收及保管发放。

    ·项目组、基层单位负责储存压缩气瓶仓库的设计,仓库应远离明火及热源,地面平坦、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库房照明要采用防爆灯具,金属框架仓库要采取接地措施,并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

    ·夏季对压缩气瓶仓库采取必要的防爆晒降温措施,使用集装箱作为储存压缩气瓶时,集装箱顶部要搭设防晒隔离设施。

    ·乙炔、氧气及石油液化气瓶,应根据不同的气体、和规格型号在封闭空间隔离存放。

    ·现场压缩气瓶采取以空瓶换重瓶的方式周转使用,统一保管存放。

    ·每月应向HSE报告压缩气体钢瓶的使用和储存计划。

5.4 压缩气瓶的使用

气瓶使用单位应遵下列规定

     ·气瓶的使用应用专用的套筒扳手开启。

     ·使用单位应保持气瓶标识清晰,不得擅自更改气瓶钢印和颜色标记;

     ·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不同气瓶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

     ·气瓶应立放并采取防止倾倒措施,严禁沾染油污;

     ·夏季防止爆晒;

     ·严禁敲击、碰撞;

     ·严禁直接或间接再起瓶进行电焊引孤;

     ·严禁用温度超过40度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应留有一定的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一般不小于0.05MPA,液化气气瓶应留不少于0.5%--1%规定充量的剩余气体;

    ·使用液化石油气瓶,严禁将气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向其它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项目组、基层单位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压缩气瓶使用的检查、监督、管理,气瓶保管人员负责气瓶入库检验,不合格的气瓶严禁发至现场使用。

   ·项目组、基层单位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检查中,应将压缩气瓶的使用与管理作为重要的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应对责任单位及时纠正,并以“不符合项通知单”的形式要求限期整改完成。

6. 电气设备检验和接地漏电保护管理

6.1 手持式电动工具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开关、引线、插头、外壳的保护接地,保护接零必须良好,如有绝缘损坏,保护接地或接零脱落,以及机械损伤等,应停止使用。

·手持式电动工具,漏电保护器,应由专业人员负责保管,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6.2 防爆防尘场所

    ·在爆炸危险气体或防内粉尘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防爆电气设备应由专人操作,使用和维修,应保正其完整、灵敏、可靠。

·防爆电气设备应有日常的运行维护检查和定期检查.维修,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检修后,经防爆性能检测合格,方能使用。

6.3 施工作业现场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负荷侧。

·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 S。

·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5 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

6.4 电器设备接地

    ·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及其相连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其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 欧姆。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供电网中,用电设备的外壳应采用保护接零。

·在同一电源供电系统中,不允许一部分采用保护接地另一部分采用保护接零。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实行“三相四线制”。

·保护接地装置应单独用接地导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

·禁止利用管道做保护接地。

6.5 对电器作业人员的要求

    ·应组织有关电气人员学习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气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许可证”方可上岗。

6.6 带电作业及监护措施

    ·在带电电路上工作需经业主批准,并取得工作许可证,应根据带电作业的危险性采取一定的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操作人必须了解掌握带电工作的工作内容和环境条件,带电部位并由持证电工操作。

    ·带电工作的监护人由有带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应精神集中,不可与操作人接触,不得擅离职守,参与同监护工作无关的事宜,发现操作人员有不安全的现象及时纠正和制止。

    ·带电工作的监护人、操作人均应穿戴整齐,身体不能裸露,穿合格的绝缘鞋,戴干燥洁净的线手套,并站在干燥的梯子或其他绝缘物上操作。

    ·带电负荷的线路不得断、接,断无负荷线路时,应先断火线后断零线,逐根断开,接线时,应先接零线,后接火线。搭牢后再接。断、接处应用绝缘布包好。

    ·带电部位应在操作人的前面,距头部不小于30厘米,同一部位,不得两人同时进行带电作业,操作人员的左、右、后一个侧面上在1米内如有其他带电导线的设备应用绝缘物隔挡。

    ·雷、雨、大雾、潮湿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室外带电作业。

6.7 安全用具的使用和保管

    ·每次使用安全用具前,必须认真检查。如检查安全用具的表面有无损坏,检查绝缘手套、绝缘靴有无裂缝。、齿痕,检查绝缘垫有无破洞。检查安全用具的瓷元件有无裂纹等,使用前应将安全用具擦拭干净,验电器在每次使用前,均应检验其是否良好。

·安全用具应妥善保管,要防止受潮、脏污和损坏。绝缘靴和绝缘鞋应放在箱柜内,不应放在过冷过热,阳光曝晒和有酸、碱、油的地方,以防胶质老化,也不应和其他硬、刺、赃物混放在一起或压以重物。

7. 夜间工作照明

7.1 一般规定

·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

7.2 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正常温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放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在震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7.3 照明供电

    ·照明灯具电源末端的电压偏移应符合下列数值:

┈一般工作场所(室内或室外)的电压偏移允许为额定电压值5%∽5%.远离电源的小面积工作场所,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10%∽5%。

┈道路照明、警卫照明或额定电压为12∽36V的照明,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10%∽5%。

     ·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7.4 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7.5 照明变压器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引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电缆或塑料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作保护零线用,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3m,电源插销应选用有接地触头的插销。

7.6 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器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按相线截流量的50%选择,当照明器为气体放电灯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等;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7.7 照明装置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线应做防水弯。

    ·荧光灯管应用管座固定或用吊链。悬挂镇流器不得安装在易燃的结构物上。

    ·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透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定。

     ·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绝缘包扎。

    ·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开关安装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拉线的出口应向下;

┈其它开关距地面高度1.3m, 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

8. 工具和设备管理

8.1 项目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手持和电动工具必须登记注册,并报业主的HSE检查批准后方可使用.

8.2 使用手持和电动工具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保养外,还应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8.2.1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定期保养和维护所有施工用具,保持其处于良好状态,对确保全体施工人员安全及工具不受破坏,保证安全生产和工程的顺利实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8.2.2便携工具和手持工具的安全操作.

     ·正确选择合适用工具,专项专用.不得当作他用.

     ·当从事切、挫、切除等产生飞溅物作业时,必须按照要求配戴安全防护面罩或护目镜。

·尖利的工具携带和存放时,口应予以保护,并不得放置在衣服口袋内。

·保持工具清洁并处于良好状态,用后及时放回工具箱内。

·不得使用已损坏和失效的工具。

·在项目上一般情况下,手工加工的工具应禁止使用。

8.2.3 电动工具的安全操作

·使用移动电动工具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转速异常、壳体过热、绝缘破损和有异常噪声等现象时,不得使用并及时报告。

·确保电缆有足够的长度,不得裸露过路,否则应采取保护措施;不得用力拉扯电缆,电缆应远离油、水、高温、锋利和尖锐物资。

·更换砂轮片、切割片时必须切断电源,使用专用工具装卸。

·配戴合适的安全防护面罩,必要时配戴耳罩/耳塞,操作时注意周围其他人的安全,注意力集中,不得东张西望。

·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时,应遵守当地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噪声、光源、粉尘等对本单位和周边环境的影响。

·不得把未完全停止旋转的砂轮机放在电缆线上。

·手持电动工具的接电方式应实行“三相五线制”,并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保”。注“一机”“一闸”“一漏保”指一台手持电动工具,由一个闸刀控制并配一个漏电保护器。

9. 防火和防火设备管理

9.1 防火保护计划

    在合同签订后即项目开工之前,海油工程应对该项目防火工作拟出并提交给业主检查和接受的一份消防和防火保护计划,这个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对项目加注和储存燃料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区域及野营地消防实施的配置。

·动火和禁烟区域的设置。

·化学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及其废弃物的处理。

·动火作业区域设置及动火申请。

·安全防火人员组织机构及现场消防布置平面图。

·员工安全防火知识培训。

9.2 火险控制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中的消防安全标准一并结合老虑,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各项防火安全检查规章制度的建立;消防设施和消防组织是否齐全等。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消防通道应畅通无阻。

·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正确类型和尺寸消防器材,做到合理的布局,并要醒目可见,定期检查(注明检查年月,下期检查日期),不合格的照律更换。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每100m2配备2个10L的灭火器,大型临设总面积超过1200m2时,应备用消防专用消防桶、积水池、沙箱等器材,并不的任意挪用。

·车辆及机械设备必须配备正确类型的灭火器。

·海油工程提出申请,经业主的消防、安全部门批准可以划定固定动火区,但不得设在正常生产,可燃气体能扩散到的区域。距可燃易爆厂房、设备、管道的距离不应小于30m,距可燃液体、气体储罐不应小于50m,距液化烃类储罐的距离不应小于60m。

·任何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热工作许可或动火票(动火时向业主现场安全监督申请,动火完毕向业主安全监督报告)。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距离易燃、易爆物品10m以外。在易燃、易爆的生产设备、管道上动火时,应有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在设备、管道的出入口加设法兰盖或用盲板隔离,不应只用阀门隔断。并经置换、吹扫、清洗,分析合格后,方可用火。

·在高处动火(如电焊、气焊、喷灯、热铆等)的下方周围应消除可燃物或用不然物遮盖、并设专人监护。

·进入易燃、易爆区机动车辆应加装灭火罩或阻火器,人员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手机必须关机。

·施工完毕,应仔细检查清理现场,熄灭火种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定期彻底清理现场垃圾和废弃物,沾有油污或油漆等的服装或破布应放在不含有其他易燃物的金属箱内,不得长期堆放。

·严禁向正在运转的设备加燃料油或机油,必须首先关闭发动机,后加油。加油时要关闭手提电话。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建设。易燃易爆物品,贴上危险标签,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棚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工棚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棚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的措施。工棚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主管机构批准并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业主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每半年应对所有员工进行火灾和急救培训以及疏散(撤离)培训。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灭火器使用方法的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3 消防人员的职责范围

9.3.1灭火安全监督员,其行使的责任如下:

┉每周检查工地的火险情况并遵守防火计划要求。

┉监督每月所需的灭火器检查情况,包括任何需要试验的性能。

┉巡查防火设备、材料和辅助设备。

┉建议和协调人员自工地和建筑物疏散的紧急灭火计划。

┉灭火、抢救和工程抢修的援助。

┉参加每月的监督安全会议,,保证防火计划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9.3.2 防火安全员

公司应指定其一位雇员充当防火安全员,对每台设备和防火区负责。防火安全员具有下列责任:

┉强化防火规程,启动这一地区火险的控制措施;报告该地区监督那种火险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在指定的地区,对所有设施、结构物、储存区、地面和灭火设施每周进行一次检查。

┉完成制定人员紧急疏散到指定地点的计划。

┉援助灭火、抢救和工程抢修工作。

┉和所有监督人员一起每月参加一次短会,以保证这一地区火险控制系统的联系和有效性。

┉每天班后进行火源检查,对指定地区进行预防性检查。

┉对这一地区的灭火器每日进行一次或帮助进行检查或试验。

┉向该地区监督提交灭火器、更换和使用请求。

┉在火险控制方面,协助该地区与另一地区监督员之间的合作。

9.4 火灾报告

·发现火灾的人应就近报警并立即通知工长。该工长应立即通知该地区的监督员,由他通知公司承包商或监督然后负责灭火的指挥,直到消防局到来为止。

·在各地区竖立写有必须程序的告示牌。这些牌子应有项目经理颁发。

9.5 灭火监督

·在火灾发生时,距火灾最近的监督应负责所有灭火工作,直到由另外的监督接替为止。

·在消防官员到来时,灭火责任移交到消防人员的监督。

9.6 各类灭火器的性能及其使用方法、保养方法用下表表述

10. 压力测试作业的安全管理:

在调试工作开始前,所有压力测试程序应由联合体评估和批准。

以下方面应予以关注,以确保水和空气试压安全地完成:

在试压前,必须提交方案和说明,说明应详细描述试压实施的每一步骤的程序

所有的焊缝在试压前进行过无损检验

所有测试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并保持正确的测试压力等级,所有的压力表应校准,压力表认证应符合所要求的检验标准

用水测压时,所试压的设备结构应能承受过多重量液体,在升压前,在设备的最高处排出空气

当测试的水源高于实际需要的测试压力时,应使用安全减压阀,当试压完成后,应断开或隔离压力源提供压力

·       在试压正式开始前,应对试压系统进行全面地检查,所有连接处和附件均应检查,确保紧固并有正确的压力等级

·       试压区域应进行检查,并设立护绳(红白相间的带子)、粘贴警示标志,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       所有与试压无直接关系的人员在设备带压时应在隔离区域外

·       如果需要,沙袋和防护板将用于保护潜在失败带来的危险

·       在试压期间,试压区域必须有专人进行管理

·       测试压力应逐渐增加,直到达到最终压力

·       试压时,设备不能受到冲击负荷,阀门应逐渐开和关,以减小冲击负荷

·       持续长时间不能达到最大压力的容器或系统,当需要时,在达到容器或系统的压力时,测试压力应减小10%

·       系统减压应控制在一个安全区域内,在泄压期间应由专人管理,应防止产生真空的条件、管/装置堵塞现象出现

·       在试压期间应提供适当的劳保用品,这些应在方法介绍中明确

·       所有软管连接处应用链条紧固

11.焊接作业安全管理

焊接设备的一种类型,包括HELI焊和惰性气体保护焊都要相应的电流才能操作,电弧焊会产生紫外线,如果不适当的防护会产生危险,其他潜在危险包括:

(1)火灾——由落下的火花引起

(2)电击——损坏的设备引起

(3)烧伤——热金属和熔渣引起

(4)健康问题——不断产生的电焊粉尘引起

以下措施会减少以上危险:

·       每台电焊机/焊接设备都必须适当接地

·       固定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使用处,应在设备附近装备开关,用于在紧急情况下与主电源隔离

·       电线、连接器、电焊钳和接地夹钳应选用认可的类型,并适用于电流强度

·       接送电只能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       接地回路线必须尽量靠近焊接处

·       电焊把线不能设置在可能被交通工具破坏的地方,如果必须穿过道路应设置必要的防护设备,同时电焊把线应设置在水上2米或采用现存的电缆管理程序保护

·       焊接操作时必须设置适当的屏障,用来保护其他人不暴露于危险紫外线的辐射中

·       当粉尘浓度过高时应采用通风措施,如果不可能应在JSA中明确控制措施和责任人

12.执行相关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章  施工现场安全奖惩规定

1、 处罚与奖励

1.1   惩罚

1.1.1         没受过项目安全教育且无胸卡者,与保安人员发生冲突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将被处罚100元/次。情节严重者立即解雇。

1.1.2         施工前不进行专项(如大件吊装、管道试压等)安全技术交底或进行过交底但无文字记录,罚主管工程师100元/项。

1.1.3         施工中不执行作业票、工作票、 操作票制度,罚施工队主管100元/次。

1.1.4         穿裙子、高跟鞋、凉鞋、着装不规范进入施工现场,罚违章人50元/人次。

1.1.5         施工用电不按规范操作,乱接乱拉电源线,罚施工负责人 50元。

1.1.6         现场材料工具乱放、废弃物不及时清理、木板上带有钉子,罚作业施工负责人100元/次。

1.1.7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不扣帽带、不戴眼镜,罚款20元/人次。

1.1.8         木工作业不佩戴耳塞、安全手套、护目镜

1.1.9         施工作业人员不垫木板而直接站在绑扎钢筋、模板上,罚款50元/人次

1.1.10     搭设脚手架或在基础上绑扎钢筋及其他作业无固定安全通道的,罚施工负责人100元/次。

1.1.11     高空作业(2米以上)既无防护拦措施又无安全带,罚款100元/人次;有安全带但没系上,罚款50元/人次。

1.1.12     不正确使用或使用报废安全防护用品,罚使用人20元/人次。

1.1.13     切割、打磨作业时没有戴防护眼镜、面罩,罚款50元/人次。

1.1.14     高空抛物,罚违章人50元/人次。

1.1.15     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罚违章人50元/人次。

1.1.16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施工队负责人100元/人次。

1.1.17     吊装作业不按规定拉好警戒线,罚起重工及司机50元/人次。

1.1.18挖掘作业不按规定拉好警戒线,罚挖掘指挥及作业负责人50元/人次。

1.1.19规定施工班组每天下班前,清理现场。材料摆放整齐,清空安全通道。项目部组织巡检,检查出不合格者,罚本区域作业班组负责人50元/次。

1.1.20电焊工焊接作业时,不按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乱扔乱放焊条头,被发现后对该区域的作业组长按焊条头罚款5元/根。

1.1.21动火作业未在现场备用有效灭火器、气瓶无防震圈、气瓶未固定、高温未做防晒措施、气瓶间距离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每项罚施工队负责人50元/人次。

1.1.22不遵守现场HSE规定在现场吸烟(除指定吸烟点外),罚款100元/人次。

1.1.23发生偷盗行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赌博、打牌。罚款200元/人次。

1.1.24违反“零容忍”政策,罚款500元,并立即开除出施工现场。

1.1.25施工区域主管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每一项罚款50元;既没按期进行整改,又无反馈整改单,每缺一次罚款200元;按期反馈经复查既未完全整改,又无原因上报,每一项罚款100元。

1.1.26施工班组既不进行每天的班前安全会议,又无活动记录,每缺一次处罚班组长50元。连续三次无此项活动,对施工负责人处罚100元。

1.1.27发生未遂、急救事故,罚施工队500元/起

1.1.28发生可记录、火灾事故,罚施工队1000—5000元/起

1.1.29项目安全小组或安全工程师在安全检查中所出示的《安全违章罚款单》经安全经理批准后下发施工队,施工队在上述有效时间内将罚款交到HSE安全办公室,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罚款将上报项目部在其工程款内给与双倍扣除。

1.1.30在施工现场发现有与项目HSE计划有关条款中相同的违规行为,其处理方式按该条款进行。

2.1奖励

2.1.1项目按季度对单位,按月对个人实行安全奖励。

2.1.2对施工过程中,在HSE方面成绩比较突出的专业或区域负责人,年终将由项目HSE经理申报,项目经理批准对其发放200~1000元的安全奖。

2.1.3在施工过程中,由项目HSE监督人员每月对施工现场按施工人员的3%比例评出安全预选之星,然后把名单申报给项目HSE经理,经项目HSE经理考察合格后最终确定为本月的安全之星。

2.1.4奖金发放由项目HSE经理在安全周会上以现金形式兑现,金额为100元/人.次;若三个月内一人连续三次被评为安全之星,第三次奖金数额为300元。

2.1.5奖金来源主要从项目HSE经费中提取,并把施工过程中的罚款金额作为补充来源。

3.1其它

3.1.1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防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防砸鞋、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

3.1.2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3.1.3本管理办法由项目组HSE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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