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租用协议书
用 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用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土地资源厅关于土地开发中心服务收费等有关事宜通知》黔价房[2007]217号精神,甲方需使用乙方集体(国有)土地,用于建设华润电力(六枝)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如下:
一、用地位臵
该宗底位于 村 ,其四界线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该图须经甲、乙双方认可。
二、用地面积
总面积 亩。地类属于耕地。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并在本协议生效后将该地标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水井)的管理权、使用权一并让与乙方,乙方享有对该地标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加以整合、使用和管理等权利。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
3、甲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单方面终止租赁协议。
4、租赁期满后,若工程未结束,乙方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乙方应按该协议规定的租赁金额支付给甲方。
5、协议期限内,甲方应保证乙方享有该地标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水井)的使用和管理的权利。
6、如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该土地上从事的活动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从事与使用功能无关(道路和停车场)的其他活动,不得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单方面终止租赁协议。
3、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到政府法令性征地,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并退回剩余租金,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4、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按逾期天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支付
滞纳金,乙方擅自解除协议的,所交纳租金不予退回。
5、乙方对该地标内地上附着物(主要是水井)有保护、爱护和维修
的义务。
6、乙方租赁期满后有权要求延长租期,但应按协议规定的租赁金额
支付给甲方。
7、如乙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四、本协议租赁金额为:大写: ,¥ 元。
本协议租赁金额已包括该地标土地范围内所缴纳的各种费用。
五、付款方式:协议签订3日内,乙方支付甲方租金 元,
其余 元在 前付清。
六、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甲乙双方因租赁协议发生纠纷,由租赁该土地的所在地法院进行
裁决。
八、补充条款: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场地租用协议书
场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位置、面积
1.1甲方将于 的场地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 平方米;
1.2 本场地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经营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赁费用及支付
3.1 租赁费用为每年 元,租赁期限内不得涨价,租金以半年一付的方式交清。
第四条 保证条款
4.1 甲方保证有权利签署本协议,保证本协议下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使用的合法性及无争议性,同时保证在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时不存在任何法律的障碍;如因此问题而给乙方的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4.2 甲方保证出入场地的道路畅通无阻,不存在阻碍交通的情况发生;
4.3 除租金外,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诸如:治安联防
费、绿化费、村道路硬化费、管理费、土地使用费等一切与乙方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若发生均由甲方负责缴纳或解决;
4.4 甲方在乙方进驻前,应路通、水通、电通;
4.5 甲方保证不干涉乙方在所租赁场地有效面积内自由支配;
4.6 甲方保证乙方承租经营期间地方关系的协调,保证乙方不受当地村民或地方恶势力的阻挠和刁难;
4.7 甲方承租给乙方的场地应承担风险,确保该场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权利主张或其他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碍或其他损失,乙方有权提出,甲方应负责赔偿;
4.8 乙方保证及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不支付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9 乙方保证经营的合法性;
4.10 因乙方原因无法继续经营,且承租期限未满,乙方在保证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转让第三人。
第五条 其他条款
6.1 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双方应认真履行,不得违约;
6.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后可另签补充协议;
6.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