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
预算申报书
计划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预算编制人(签字):
项目起止日期: 年 月至 年 月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二〇##年制
承 诺 书
本项目预算申报书的编制是在认真阅读理解国家和我省相关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基础上,按程序和规定编制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负责人保证预算申报书的各项内容真实、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编制要求
1、项目预算编制准备。在编制项目预算申报书之前,应认真阅读有关国家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2、项目预算编制原则。编制项目预算必须以项目研究任务为依据,项目预算应与项目任务目标相关。预算应符合有关政策法规,项目预算支出中的有关标准,应按照国家和我省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执行。预算应经济合理,在不影响项目研发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得在各科目间重复列支。
3、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必须同时编制。采用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同时编制的方法编制项目预算。平衡公式为: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合计=项目经费来源预算合计。
4、不可预见费与前期投入等。项目在预算编制时不考虑不可预见因素。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费用,需要调整预算的,可以在执行时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
5、项目预算编制的规范性要求。
◆金额单位和数据精度: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一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名称的规范性:所有项目或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应填写正式全称,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及单位开户名称必须一致,如有特殊情况应当说明原因。预算申报材料中不同地方出现的相同设备、材料等实物信息应填写规范和统一的名称。开户银行信息应将承担单位开户的银行所在市县、银行名称等信息填写完整,银行账号应填写准确。
◆签字盖章:项目预算申报书必须经项目承担单位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以及预算编制人签字。预算申报书中所有的签字之处,除提供打印名字外,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以本人签章代替。
6、项目预算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如申报项目含有相关子课题,应当对子课题分别进行经费预算后汇总。
项目预算申报书主要包括项目预算报表、预算编制说明材料。
7、对预算编制说明材料的要求。
◆预算说明书是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中的一部分,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内容等要求编写预算说明书。
◆对出资证明的要求:除申请专项经费外,若存在自筹经费的,需提供出资承诺及企业资产负债表等其他相关财务资料。银行贷款以及地方配套财政资金等其他资金来源,原则上,谁出资谁证明。由承担单位自有资金提供的经费,应提供承担单位的出资证明文件;利用银行资金开展研发和产业化活动的,应当提供与银行签定的贷款意向书;配套资金应当由市县科技和其他部门承诺配套的证明;由其他渠道提供的捐助,应提供捐助方的出资证明文件。所有自筹经费证明均应说明经费的来源、金额、落实情况及具体用途等等。
8、对合作承担单位参与完成项目的编制说明。对于有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项目,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填写项目预算书,并在预算说明文本中详细说明所有项目合作单位及其承担的任务和经费安排。合作单位名称、承担科研任务及负责人等信息应与项目任务合同书保持一致。项目经费的所有转拨单位都必须在合作单位研究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中列示,违反规定转拨经费将会影响项目的财务验收。
二、预算科目内涵及支出标准
u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补助经费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等。
(一)设备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和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二)材料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等活动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期和会议开支标准。
(七)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国际、国内合作协作科研机构的费用。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和购买(许可)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劳务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直接参加项目研究人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等劳务性费用。项目承担单位聘用的参与项目研究任务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内所需的劳务性费用,可以在劳务费中列支。
(十)专家咨询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第1、2天为500-800元/人天,第3天及以后为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第1、2天为300-500元/人天,第3天及以后为200-300元/人天。以通信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
(十一)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预算申请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u 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和用于科研人员的激励费用。间接费用一般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16%。其中用于科研人员激励的相关支出一般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8%。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承担单位为项目实施提供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和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参照国家有关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按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按实列支。核定比例如下:
项目财政补助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表一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注:支出预算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同时在财政拨款经费和自筹经费中预算。支出预算应在预算说明中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表二 设备费——购置/试制设备、租赁预算明细表
项目名称:
表三 材料费预算明细表
项目名称:
表四 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细表
项目名称:
表五 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预算明细表
项目名称: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说明书
注:1、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提供的经费,需提供市县科技和相关部门意见。
2、承担单位自筹提供经费,需提供承担单位承诺书和相应的财务证明。
3、利用银行资金开展研发和产业化活动的,应当提供与银行签定的贷款意向书;
4、其他渠道提供的捐助,需提供资金来源证明以及依托单位证明。
第二篇: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浙 江 省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合 同 书
计 划 编 号: 2007F70001
项 目 名 称:显微定量角膜检测仪开发 计 划 类 别:科技创新平台
项目委托单位(甲方): 浙江省科技厅 项目承担单位(乙方): 温州医学院
起 止 年 月: 2007 年10 月至2008 年12 月
浙 江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20xx年制
填 写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财政科技经费以“分期拨款”方式资助的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本合同所列内容应实事求是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
3.本合同与项目申请书构成一套立项的原始资料,乙方承担项目(课题)任务以合同内容为依据。
4.合同中的“经济效益目标”是指项目完成时预计能达到的目标。“项目成果”中的“论文数”和“专利数”是指项目完成时预计能发表的论文和申请或授权的专利。“引进和培养人才”是指项目执行过程中,能够引进和培养人才的数量。“经济效益目标”、“项目成果”和人才引进培养情况应与“五、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致,是项目验收时考核的指标。
5.合同中的“项目主要内容”,不同计划类别的项目要求不同。侧重于攻关的科技项目,“项目主要内容”应当重点突出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和关键技术的研发;侧重于转化和产业化的科技项目,“项目主要内容”还应当包括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6.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指标”,不同计划类别的项目要求不同。侧重于技术攻关的计划项目,主要应当反映技术指标、获得专利和人才培养等情况;侧重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除技术指标外,还应反映经济指标,包括技术成果应用所形成的生产规模、经济效益、
形成示范基地等指标。
7.合同中的“分年度(阶段)进度安排”,要根据项目主要任务和目标合理安排。各阶段的任务目标是项目年度(中期)检查和安排项目结转经费的依据。
8.项目经费中的“自筹”指乙方自行筹措、落实,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与开发投入的资金。
9.“项目经费预算”应按〈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的通知〉(财教[2006]160号)规定的无偿资助性项目的经费开支范围填写。
10.合同中丙方是指项目归口管理责任部门(包括省有关部门和市、县科技局),根据下达的计划文件填写,市、县科技局安排项目配套资金的应作为合同丙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目 名 称
显微定量角膜检测仪开发 2007F70001
浙江省科技厅条财处
项目主管处室及项目主管
代码A05 代码E60 代码 M89 代码 310 代码 C13 代码 1 代码 D
项目完成时间年增税金 (万元)
专利
20xx年12 月 年创汇 (万美元)
50
年节汇 (万美元)
25
其中发明专利 申请数
副高级及以上
授权数
项目计划类别 科技创新平台 项目行业分类 教育 项目学科领域 基础医学 项目管理领域 综合医学 项目技术来源 自主开发 技术创新方式 科技成果转化 项目开始时间 20xx年 10 月
年增产值
经济效益目标 (万元)
500
年增利润(万元)250
论文数
项目成果
3
人才引进和培养 研究生培养
申请数
2
授权数
中级及以下
备 注
二、项目承担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简称 所在地 代码 详细地址
温州医学院 温医
温州市鹿城区330302
温州市茶山校区
单位 类型
法人代码
G209
第 一 承 担 单 位
高校 邮政编码E-mail
代码 325000 xhj@wzmc.net
1
联 系 人 徐和靖 电话/传真 0577-86689747 开户银行
建行欧海支行高教分理处
手 机 139xxxxxxxx 银行帐号
33001628750050000513
职责* 参加单位数
合 作 单 位
1 2 3 4 5 6 7 8
合作单位
1
总数
单位名称
承担单位数
1
法人代码
注:职责分为 : 0-承担,1-参加;合作单位总数 :包含第一承担单位
四、项目主要内容(关键技术) 主要开发内容
1,专利产品形成:根据发明专利技术指标,已试制出手持式显微定量角膜镜样品并作初步使用;现目标是研制能直接应用于临床的产品,包括消毒附件,进一步应用于临床验证和推广。为适应批量生产的要求,需要做以下工作:
2,技术关键
①仪器中主要部件是一个黑白相间的同心圆的分划板,白处透光,黑处不透光。不透光处技术要求为:T≤1﹪,R≤0.1﹪。工艺上寻找合适的材料和制作方法。
②相向旋转的一对小模数的端面齿轮、和与其啮和的齿轮加工工艺的研制。
③柱面透镜平面一侧的反射光线进入手术显微镜光瞳,影响观看。采用多层减反膜消除反光影响。等量的交叉柱镜的相向旋转产生的连续可变合成柱镜值为0.5Dc-8.0Dc范围,精确度达0.5Dc。
④试制小量产品的加工工艺,适应今后批量生产工艺的要求。
五、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本仪器的主要创新点是利用一个简便的手持式角膜检查镜在眼内显微手术过程中及时监测角膜散光,首次解决到目前为止国际眼科界仍无法解决显微眼内手术时即时测量角膜散光的技术,即患者在仰卧状态接受眼内显微手术中进行角膜散光即时检查的问题。
2,本产品以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专利号:ZL 2004 1 0055531.7)为依据,主要有待解决的是本发明专利范围内如何适应临床应用的有关技术如下:
(1),黑白相间的同心圆的分划板黑白对比度,透光度,消毒,
(2),相向旋转的一对小模数的端面齿轮及啮和的齿轮工艺,
(3),柱面透镜平面一侧的反射光线进入手术显微镜光瞳,观察角膜像时的反射效果,
(4),仪器的消毒问题。
3,形成专利产品:在原先样品的基础上,解决所有必须适应临床应用的光学设计和工艺设计
,发明专利证书(1),分配到国内问题,研制10-20只的专利产品,产品设计全套资料(1)外权威性眼内显微手术专家作临床使用,时间定位3个月,并及时取得应用反馈,得出应用效果的总体评价包括鉴定,作为下一步尽快专利转让或和产品市场开发的起点,目标是推向国际市场,以上争取在今年底完成。
六、项目成果提供形式
1,论文,国家级杂志3篇,
2, 临床实际使用反馈评价6份,
3,产品样品
七、项目分年度(阶段)进度安排 起止年月
2007,1-2008,5
2008,5 -9 计划进度 专利产品10只试制成功 投入经费(万元) 6 3 临床使用并反馈意见
2008,3-12
论文、鉴定
八、项目经费来源
1.本项目研发总经费 12 万元,其中:甲方补助 4 万元,乙方自筹 5.2万元,市县、部门配套 2.8 万元。
2.甲方经费拨付计划:
拨款时间
金额(万元) 合 计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3
甲方首期拨款后,其余经费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分期拨给乙方。
3.乙方自筹和市县、部门配套经费到位计划:
总金额
(万元)
乙方自筹 8 年 月 2008,3
年 月 年 月 市县、部门配套
九、项目经费支出预算
经费开支科目 1.设备费 2.材料费 3.测试化验加工费 4.燃料动力费 5.差旅费 6.会议费
7.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9.人员劳务费 10.专家咨询费 11.管理费 12.其他费用
预算经费总额(万元)
其中省科技厅经费(万元)
十、需增添的仪器设备
名称
数 量
单 价
省科技厅 拨款
3
自筹 或其他
用途说明
角膜曲率计
对照性实验检测
十一、合同其他条款
1.各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客观原因,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变更合同条款内容的,需经协商一致。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的要求,监督、检查乙方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应按要求向甲方报送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
3.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的要求组织实施项目、使用项目经费。乙方未按本合同落实自筹经费,或未按规定使用项目经费的,甲方有权暂停拨款直至解除合同,并收回已投入的经费。
4.丙方应协助甲方监督、检查乙方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协调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丙方发现乙方存在或可能存在无力或不愿忠实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暂停拨款或解除合同等建议。
5.甲方由多家单位组成的(如联合招标项目),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时间以及其它相关权利和义务需单独订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视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乙方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包括各方承担的任务、经费分配、研究成果的归属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视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计〔2005〕240号)的规定,乙方完成本项目任务后,应及时申请验收或结题。
8. 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确因技术、市场等不可抗拒原因,必
须调整合同相关任务或指标的,应及时书面提出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甲方审批同意后,按批准后合同任务和指标执行。未经批准的,按原合同任务和指标要求完成。
9.成果的权属和保密。本项目研究取得的技术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及成果转化,按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技术成果涉及国家利益的,乙方在有偿转让之前,应经过甲方的审查批准;涉及国家机密的,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10.本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分存甲方、乙方、丙方及有关单位。
甲方(项目委托单位): (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项目承担单位): (盖章)项目(课题)负责人(签字):施明光
单位负责人(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2008
丙方(项目归口管理责任部门): (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