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工作日志制度。工作组坚持每天据实记录学习、工作、意见建议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乡镇党委每月、县活动办每2个月对驻村工作日志进行一次调阅,调阅情况作为考核驻村工作的重要依据。
公示公开制度。驻村干部的相片、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要在公开栏公示,方便群众认识和沟通;工作组要定期公布驻村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考勤请假制度。驻村干部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工作组长负责本组成员的考勤;乡镇党委负责工作组长的考勤,考勤情况每月5日前报县活动办。工作组成员驻村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原单位不得抽调或中途更换,驻村干部因病因事请假要逐级报批,并报县活动办备案。
调查研究制度。工作组要认真落实上级规定的职责任务,深入走访调研,广泛联系群众,了解掌握村情民情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并形成专题报告报县活动办。
目标责任制度。工作组要因村制宜研究制定工作目标和帮扶计划,经乡镇党委审核后报县活动办。工作目标要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具体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务求活动实效。 干部召回制度。对工作不尽职、基层不满意的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省、市、县实施召回,并重新选派驻村干部,召回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干部本 1
人和派出单位的责任。
监督管理制度。县活动办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电话询查、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驻村干部出勤、履职、目标完成、日志记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活动办对驻村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并建专项工作档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考核奖惩制度。驻村结束后,县活动办对工作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突出,群众认可的下基层干部进行大力表彰;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群众不满意的,取消工作组成员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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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驻村工作组管理规定
驻村工作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工作组成员驻点期间的工作、生活管理,确保“送政策访民情办实事促发展”活动落实,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作息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及时更改)
7:00起床 7:30早餐 8:00开展工作
11:30归队 12:00午餐 14:30开展工作
18:00归队 18:30晚餐 19:00进行当日小结
22:00就寝
二、请销假与安全管理
(一)按照要求每半月休息一次,休息人员须向组长请假,按时归队并销假;
(二)如原单位有工作需回汉处理,必须由原单位领导向组长请假,并报告厅活动办公室;
(三)入户走访调研分2人一组,严禁单独外出;
(四)无特殊原因,夜间严禁外出;
(五)乘车要确保安全,尽量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
三、学习制度
(一)每晚19:00-21:00为学习交流时间,收集整理走访调研素材,填写走访日记,交流心得体会;
(二)每周三晚为集体学习时间,学习内容为《强农惠农政策选编》、各类简报、文件等;
(三)适时请村干部传授基层工作经验。
四、会议制度
(一)每周一上午9:00开小组工作会(时间不超过1小时),内容为值班交接,安排布置本周工作,明确走访工作重点等;
(二)每周五下午17:00开工作小结会(时间不超过1小时),内容为小结
本周工作。
五、请示报告与值班
(一)加强请示、报告,遇有工作难点无法解决时,要及时向组长请示,不得擅做主张。
(二)工作组驻点期间的工作情况要及时向厅活动办公室报告反馈。
(三)加强值班管理,2人一组,每周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