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邀请比选公告范本 诏安县育贤高级学校综合楼楼地面改造工程,比选人为诏安县四都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源为 业主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比选。 邀请名单如下:
1、诏安县桥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诏安县第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诏安县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诏安县育贤高级学校综合楼楼地面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诏安县育贤高级学校内;
3、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30万;
4、工期要求:4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付款方式: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造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
②、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承包人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修书,保修费用承包方承担。工程保修期按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满后七天内无息退还保修金 。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必须是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资质的投标企业;
4、法人代表持法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
凡不符合上述任一报名条件的施工机构,均不得参加比选活动。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xx年8月15日—20xx年8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到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
四、比选活动时间:
1、比选时间:20xx年8月18日10: 30时
2、比选地点:四都镇中心小学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比选申请书份数:2份(一正一副)
注:比选申请书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比选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五、比选办法和标准:
1、本项目采用:低价中选方式(本工程施工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60127.9元,比选申请人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或者零报价,否则比选申请书作无效处理)。
2、通过资格评审合格的有效参选人,经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3、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和比选报价规定的比选申请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中选人顺序,最低报价者为第一中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4、最低报价者如超过一个,采用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中选人,即由最低报价相同的比选申请人先抽取顺序号,再由比选人抽取中选号,并同时确定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
六、评标委员会对参选人的资格进行评审,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为:
1、参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承包资质的投标企业。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持法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
七、参选申请人应提供以上资证原件备查核对。只有全部满足以上资格评审标准的参选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才有资格参加低价中标候选人,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比选文件为无效比选文件。
八、参选申请人于比选之日到场签到后应立即提交参选文件,如若不交或延迟提交者均以自动废标处理。
九、比选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以现金形式缴纳,中选人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的参选人在比选结束后当场退还。
十、比选代理服务费:
1、本工程的比选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由中选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中选人应当在接到中选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2、参选人应承担参选文件的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人:诏安县四都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李义春 电 话: 139xxxxxxxx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幢28号 联系人:小邱 电 话: 187xxxxxxxx
第二篇:03-3范例:比选公告3-3
比选公告范例
比 选 公 告
保城市龙台县旺盛乡卫生院 项目 施工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转下达20xx年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07?777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保城发改?2007?比选备案第33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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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施工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施工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 。
(3)其他要求:
施工1和施工2要求比选申请人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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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cn)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xx年 10月19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xx年 10月24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保城市龙台县旺盛乡卫生院 开户银行:农行保城市支行旺盛乡分理处 账 号:1000000077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 — 35 —
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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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xx年10月25日10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龙台县卫生局5楼501会议室(龙台县正府路3号)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cn)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保城市龙台县旺盛乡卫生院 地 址:龙台县旺盛乡恒升路30号 邮 编: 638050 联系人: 兴恒 联系电话:(0826)3333333 — 37 —
移动电话: 135xxxxxxxx (仅用于接收网站信息) 传 真:(0826)7777777 电子邮件(E-mail):JW99@263.NET
附:工程量清单(B、
C两种报价方式适用) 20xx年10月19日(公章)— 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