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场地夜间施工申请表
第二篇:建筑施工场地夜间施工证明申请单
建筑施工场地夜间施工证明申请单
填表人: 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夜间建筑施工事项提示:
1、 施工单位确需夜间作业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夜
间作业申请和方案。(园区申报地址:发展大道7号光电大楼6楼613室,园区规划环保局,电话:4395014,4395016)
2、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2个工作日内,向施工单位出具夜间作业证明或
者不予出具夜间作业证明的书面通知。
3、 施工单位夜间施工应当确定合理的作业时间。连续运输、浇灌混凝土的夜间作业,一般
一次不得超过2个昼夜。装卸其他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不得超过当日24点。 4、 实施夜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于夜间作业2日前将准予夜间作业证明张贴于施工现场
显著位置予以公告。 5、 “高考”、“中考”前15日内及考试期间等特殊期间,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夜
间作业。
6、 夜间指当天22:00至次日6:00。
夜间施工许可审批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夜间施工许可审批
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委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草市街2号5楼)
4、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86917534、86917535
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对申请人提出符合条件的工程,由成都市建委派出人员到施工现场给予核定。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建委窗口领取夜间施工许可证。
四、申请材料
1、领取并填写夜间施工许可申请表;(窗口领取)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施工进度表(复印件);
4、施工扬尘、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复印件);
5、相关施工图纸(核原件);
6、监理单位、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单位证明(原件);
7、工程周边的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有关单位同意夜间施工的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