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具体内容
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学校
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免学费的对象是在上述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涉农专业学生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的25%确定,原则上应包括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学生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免学费资助标准1600元。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①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向学校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②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
公示。
③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④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由财政部门根据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免学费工作具体流程
(1) 学生填写《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申
请表》并向学校提交有关家庭贫困证明。
(2) 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区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
(3) 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报市资助管理中心审批,下拨
款项
(4) 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向中职学校下拨学校款项
宝鸡市新华职业中专宣
第二篇:国家助学金实施情况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
大 宁 县 职 业 中 学
关于20xx年国家助学金实施情况和免学费政策
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晋教督
【201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大宁县职业中学 20xx年秋季以来国家助学金实施情况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做如下汇报,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 学校基本情况
大宁县职业中学始建于19xx年,位于县城南十公里处的上吉亭村水磨坪,学校占地2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35平方米,现有教职工25人,开设专业为“农村经济综合管理”,现有高一学生25人,高二学生6人。
二、学籍管理、资助信息申报与审核
大宁县职业中学每年招生结束后能按要求及时上报招生信息、注册学籍,有专职管理员,有专用电脑,每年能及时参加省、市组织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培训,并能通过该系统及时上报学籍和受助学生名单,及时删除或注销系统中不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名单。
三、完善中职资助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 学校成立有中职资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是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能规范资助资金申报和审核程
序、发放标准,并给每一位学生办理国家助学金银行卡或中职资助银行卡,及时给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发放助学金。
四、国家助学金资金落实和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1.国家助学金拨付与地方配套资金情况
20xx年秋季至20xx年春季,中央、省下拨国家助学金全年85 %的资金31600元,余下的15%至今为下拨。
县级财政按照我校20xx年秋季在校生22人,20xx年春季在校生15人足额下拨地方配套资金5550元。
2.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
20xx年秋季,高一在校生22人,根据20xx年2月15日收到的临财教【2010】138号文件精神,共发放助学金16500元,2月19日全部打入学生资助卡中;20xx年春季高一在校生15人,虽然未收到有关核减资金发放文件,但我们用财政专户结余资金发放11250元,并与10月20日打入学生卡中。两次共发放27750元。
3.国家助学金结余情况
20xx年秋季至20xx年春季共结余资金9400元,全部留存在县财政专用账户。
五.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
1 .国家免学费资金拨付情况
20xx年秋季下拨农村家庭贫困学生人数3人,资金1500元; 20xx年春季未收到免学费有关文件;20xx年秋季职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资金的通知(临财教[2011]91号)已下达,下拨免学费资金8600元。
2.县级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情况
县级财政按照我校20xx年秋季在校生22人,20xx年春季在校生15人,足额下拨地方配套资金8880元;按照20xx年秋季高一在校生25人,高二在校生6人,足额下拨地方配套资金7440元。
六、学费收取情况
20xx年秋季和20xx年春季及本学期我校均未向在校生收取学费。
七、需要说明的问题
1. 20xx年秋季开始我校开设“农村经济综合管理”专业,按有关规定,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非涉农专业学生中有15%享受免收学费政策。文件下达中误将我校学生按非涉农专业对待,仅拨付三名贫困生1500元(不含县配套资金300元)免学费资金,事实上我校涉农专业所有学生均应享受免学费政策。
2. 20xx年秋季,国家按我校在校生31人下达了2010至2011学年国家助学金的85%,计31600元。实际20xx年秋季我校在校生为22人(其余9人在联办学校就读并在当地享受助学金),按照规定我们对22人发放秋季助学金16500元;20xx年春季我校在校生有15人,虽然目前没有接到有关资金核减的相关文件,我们利用财政专户结余资金发放助学金11250元,并于20xx年10月20日打入受助学生资助卡中。
我校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程序发放国家助学金和享受免学费资金,没有任何违规现象。
20xx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