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解书仅用于出票人第一次发生签发空头支票或与预留签章印鉴不符的支票行为的情形。须由收款单位(人)签章
谅 解 书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我司(*******为收款单位)于*****年*****月*****日收到*****有限公司原支票号码为*****,支票金额: ¥*****的票款。我公司对该单位此次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表示谅解。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收款单位:********************
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谅解书
道路交通事故谅解书
20xx年4月14日十时许,薛X驾驶川XX 号轿车正常行驶至317线犀浦藏文印刷厂路口,当时路口交通信号灯允许薛X通行,过路口时不期与骑行电动车横过马路的肖XX相碰,肖XX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薛X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治伤者,并尽自己所能积极垫付医疗费用四万余元。照顾伤者,时刻观察伤者伤情发展。伤者去世后,薛X主动垫付了一万元丧葬费,并根据民间风俗,个人还送给死者家属一千余元的慰问款。事后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未果,诉至郫县人民法院。在郫县人民法院主持下,死者家属和薛X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如下协议:
1. 薛X对于这次意外事故表示非常遗憾,同时希望死者家属能够客观理性分析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明白交通事故属于主观过失而非故意这样一个道理。死者家属肯定薛X事故后的表现,并自愿表示充分谅解薛X。
2. 薛X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合计 万元,人民币大写:
3. 死者家属不再对薛X提出民事赔偿要求,不再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4.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法院存档一份。
死者家
属签名:
被谅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