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一、本表一式两份。
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满后30日内或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后30日内,向社保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待遇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殖健康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医疗费用票据、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分娩补助经费单原件(农业户口)等原始资料;
4、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女职工);
5、实施计划生育的请随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6、《未就业配偶生育就业情况表》及所附注的材料;
7、社保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8、每月25日之后不再受理。
第二篇:湛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湛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