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卷适用于社会各界、家长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自我认同的根基。随着国家和社会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视,学校的办学理念和课程体系建构方面都体现传统文化的价值内涵。我们想了解您对基础教育阶段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的理解和认识,故设置此调查问卷,以期调研这一课题,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北京市基础教育阶段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调查问卷 您的性别是:□男 □女 您的年龄是:□ 30-40岁 □40-50岁 □50-60岁 □60岁以上
您的学历是:□高中中专 □大学生 □研究生 □博士生
您原单位性质是:□外资企业 □民营企业 □国有企业 □政府机关
□学校及科研机构 □医疗机构 □其它
【第一部分:选择题,未特殊说明则默认单选题。】
1.您知道教育部关于《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吗?
□知道□不知道
2.您认为您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了解程度是
□深入的了解 □有一定的了解 □基本上不太了解 □知之甚少
3.您认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相比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西方文化有欠缺
□两者各有优势,应相互借鉴 □西方文化更加优秀
4.您认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当下中国社会的作用是
□很重要 □没必要,与现代精神格格不入 □可有可无 □消极作用
5.您认为当下社会各界大力弘扬传统文化教育是
□跟风的潮流□屈从于政治
□从当前社会需要出发,解决社会问题,有利于文化强国 □无可无不可
6.您认为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最让人终生受益的是什么?
□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感受、传承语言、文字、绘画等艺术之美 □了解中国几千年文明与传统 □形成良好人格修养及生活态度
7.您认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状况怎样?
□非常好 □良好 □一般 □很差
8您觉得以下哪项更能体现中华传统文化的本质?
第二篇:调研问卷20xx.2
高中英语教学调研问卷
各位老师、教研员朋友: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正在修订的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将把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作为出发点、落脚点和最终目标,实现将教育的重点由“育知”和“育能”转向“育人”。这将对高中英语教学产生重大影响。拟就有关问题征求教师、教研员的意见,请大家配合填答。
对于下面十个问题,我们也在学习和思考。但很重视老师们实在的、真切的想法和感受。课程标准的研制应该听取和反映一线教师、教研人员的声音。也许对有的问题思考不系统、不成熟,没有关系,说出真实想法,大家共同研究。请打字作答,将电子稿发给各市教师和教研员,并于2月11日前返回,请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多谢了。
一、英语课程的本质是什么?
二、英语学科应该有怎样的教育观?
三、英语学科应培养学生哪些核心素养(注1)?现行课程标准中的目标
要素“语言技能、语言知识、情感态度、文化意识、学习策略”如改为“意义建构与表达、文化理解与沟通、自主学习与探究、思维发展与创见”,(临时创意,只供研究)你觉得是否准确,是否易于理解和贯彻?
四、现行课程标准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否合理?
五、现行课程标准对词汇、语法等要求是否适切(分别对毕业和高考)?
六、高中阶段划定六、七、八、九这四个等级是否合理?(例如,八级为
高考要求,那么八级之后再设定九级是否有价值?)
七、任意选修课(选修II)是否应继续保留?
八、现行教材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每学年四本书合适吗?
九、对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注2)有何看
法?
十、高考英语使用全国卷后,对试题结构有何建议?
教师姓名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注1:核心素养
是学科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
是核心素养在特定学科的具体化;
是学生学习该学科之后所形成的、具有学科特点的关键成就。
注2: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现就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考核,促进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坚持自主选择,为每个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坚持统筹兼顾,促进高中改进教学,服务高校选拔学生,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
三、考试科目与内容
1. 考试科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
2. 考试内容。各省(区、市)根据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规定及要求确定考试内容。要对相关科目的实验操作、外语听力和口语的考试提出要求。命题应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