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报告
宝鸡市渭滨区国家税务局:
兹我公司宝鸡市景生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码:610302081741432)成立于20xx年12月5日,法人代表:岳宏军,注册资金:100万元, 注册地址: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3号。主要经营: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及器材、电讯产品、电脑的销售及维修;计算机软件及配件、耗材、文化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
我公司已建立好正规的会计制度,能按照会计法规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有专职办税人员。现由于我公司主营业务为手机销售,顾客购买手机时需同时开具#5@p,因此开票业务比较零散,需办理一机卡开票服务系统,实行自行开票。现特向贵局申请,每月领购增值税专用#5@p20份,增值税普通#5@p20份。保证按规定开具保管,不损毁不丢失。请贵局审核我公司的情况,予以批准。
以上申请情况及所附资料真实,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宝鸡市景生商贸有限公司
20xx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