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 章 申 请
兴宁市公安局:
兹我单位因应税务局要求,需要申请重新刻制“兴宁市XXXXXXXXXX有限公司”#5@p专用章1枚(地税/国税,之前未刻制),望给予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现由我公司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办理刻章备案手续。
特此申请
法人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兴宁市XXXX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所需材料: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 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4. 刻章申请书一份
第二篇:刻制发票专用章申请书
刻制#5@p专用章申请书
XX县(区)公安局治安(股)(支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5@p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要求,现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申请刻制#5@p专用章 枚,请予准刻。
单位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
经办人: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经办人: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附交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的盖章复印件一份(交原件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