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伤 认 定 申 请 表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姓名: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申请人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201 年 月 日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
材料提交人: 201 年 月 日
说明:
一、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三、“受伤害经过”,应当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工作、事故原因以及所涉及人员等情况。
因患职业病申请认定工伤的,应当具有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写清接触职业危害的工种、时间等。
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亲属签名,表明确认“受伤害经过”陈述真实并同意申请认定工伤。
四、“用人单位意见”应当签署是否同意认定工伤,所填内容是否属实。
“用人单位意见”只加盖公章的,视为同意认定工伤,填写内容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