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办学申办指南
一、申办条件
1.申请举办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正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的办学章程。
3.学校应当有相对独立、固定并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校园、校舍、设施和教学装备,校舍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300平方米。办学场地必须是非居民住宅,无任何安全隐患,不得扰民。
4.教育机构的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管理能力。(校长是全面负责教育机构的教学、财务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应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五年以上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以及与教育机构的层次相适应的学历水平,并经过岗位任职资格培训。)
5.有适应办学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6.有一定数量的办学启动资金和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稳定经费来源。
二、民办学校筹设需提交的材料(答复时限:30个工作日)(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按设立提交相关的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要有当地中心学校审核意见。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单位对其政治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意见)。
3.拟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及聘任教师名单及其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办学启动资金及经费来源证明材料。
5.办学章程及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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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明确的办学地点、场所和招生区域。校舍自有的须提交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使用权和产权证件;属租赁的须提交有经公证机关公证租赁协议书(租期三年以上);属捐赠性质的须提交捐赠协议书,载明捐赠人姓名、所捐赠资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7.联合办学的须提交联合办学参与单位或个人的联合办学协议和有关证明材料。
8.办学注册资金(人民币):幼儿园15万元,小学30万元,初中50万元,文化教育培训学校15万元。
三、民办学校正式设立需提交的材料(答复时限:3个月)
1.正式设立申请书,要有当地中心学校审核意见。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单位对其政治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意见)。
3.拟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及聘任教师名单及其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印件)。
4.办学启动资金及经费来源证明材料。
5.办学章程及发展规划。
6.明确的办学地点、场所和招生区域。校舍自有的须提交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使用权和产权证件;属租赁的须提交有经公证机关公证租赁协议书;属捐赠性质的须提交捐赠协议书,载明捐赠人姓名、所捐赠资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校舍必须具有县公安消防大队同意开办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7.联合办学的须提交联合办学参与单位或个人的联合办学协议和有关证明材料。
8.办学注册资金(人民币):幼儿园15万元,小学30万元,初中50万元,文化教育培训学校15万元。
9.校园、校舍、设施、装备明细表。
10.学校管理制度。
(注:2—8在筹设申请已提交的,不需要重交。)
四、民办学校分立、合并、聘任校长和变更举办者、名称、层次、类别需提交的材料(答复时限: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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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书。
2.分立、合并的提交协议书。
3.聘任校长和变更举办者的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单位对其政治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意见、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五、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核发需提交的材料(答复时限:20个工作日)
1.提交颁发办学许可申请书。
2.提交卫生合格证。
六、申办审批流程
1.办学人员提交申请报告,上交相关材料到乡镇中心学校,中心学校派员到实地考查,符合筹设条件的开具证明。
2.办学人持中心学校证明及相关材料上报教育局。经教育局审核,符合筹设条件的,下发同意筹设批准书;不符合筹设条件的,下发不同意筹设通知书。
3.办学人完成筹设工作(三年内),向乡镇中心学校申请正式设立,中心学校派员到实地考查,对办学条件、设施、师资力量进行审查,符合设立条件的开具正式设立证明。办学人持中心学校证明及相关材料上报县教育局。经教育局审核,符合正式设立条件的,下发同意设立通知书;不符合正式设立条件的,下发不同意设立通知书。
4.办学人持教育局设立通知书到县药监局、县妇幼保健院,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5.有校车的,办学人持教育局设立通知书到县交警大队,办理车辆有关手续。
6.经三部门核发有效证件后,带上复印件,报送县教育局备案,以便核发办学许可证。
7.办学人持办学许可证到县民政局办理非企业法人登记证。
七、申请办理程序
(一)民办学校筹设
1.受理申请;2.实地考察办学场所;3.审核;4.下达筹设批准书。
(二)民办学校正式设立
1.受理申请;2.交委托评估;3.审核;4.下达正式设立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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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河南省社会力量办学
河南省社会力量办学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人)符德荣(盖章) 填报日期:20xx年9月2日
填表人: 申请办学单位负责人:
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制
张弓镇曹西庵星星幼儿园申办报告
宁陵县教育局: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实施条例》以及部省市有关规定,我是宁陵县公民,符德荣拟申请筹建张弓镇曹西庵星星幼儿园,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目的:
张弓镇曹西庵星星幼儿园大力宏扬幼儿素质教育,坚持我园的以童乐教育为主让“孩子在这儿接受到小学教育入门的基本知识,坚持让孩子在童乐、童趣中健康成长”。我园对教学质量严格要求。对用人质量缜密把关,努力用最好的,最科学的教学模式打造出张弓镇人民满意的幼儿园,我园力争成为张弓镇高品质、高标准的幼儿园!
二、培养方向:
张弓镇曹西庵星星幼儿园以民办教学模式致力于培养新一代幼儿精英!努力打造成张弓镇标准化幼儿学习成长的乐园!
三、办学宗旨:
星星幼儿园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诚信求发展”,的办园宗旨,遵循着“以教育质量取胜,兢兢业业教学”的工作作风,在幼教育业中锐意进取,不断创新。
四、校舍、教学设备:
星星幼儿园位于宁陵县张弓镇曹西庵村,现有校舍面积800平方米,教育六间,办公室一间,办公桌六套,学生桌椅120套,黑板五
块,VCD四台,电视机4台,大型组合玩具若干,幼儿睡120套,以便幼儿午睡使用。
五、经费来源:
自筹资金拾万元(100000元)
六、举办者概况:
l、举办者:符德荣
2、拟办学校名称:张弓镇曹西庵星星幼儿园
3、拟定办学地址:张弓镇曹西庵村
邮编:476733
4、拟定法定代表人:符德荣
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
七、招生对象:
3——6岁学龄前儿童
八、现有办学条件:
星星幼儿园拟开办以下课程:语言、数学、英语、常识、音乐、舞蹈、珠心算、礼仪教育等。
目前,星星幼儿园的筹建工作已经结束,校舍及学习办公用品己购置完毕,园长1名,教师5名,会计1名,保育员1名,以上人员已经全部到位。
九、内部管理体制
张弓镇曹西庵星星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由园长负责学校的招生、教学、人员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的日常教学管理及教师培训工作。教师五名,负责日常教学任务。会计一名,负责学校的财务账目管理。保育一名,负责管理幼儿生活和卫生保健工作。具体组织结构图如下:
十、办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自筹资金拾万元(100000元)人民币,幼儿园实行独立财务会计制度,设会计一名,并开设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申请人:
年 月 日
关于星星幼儿园申请报告
宁陵县教育体育局:
符德荣,女,19xx年02月04日出生,19xx年高中毕业,如今该同志在张弓镇曹西庵星星幼儿园,按照文件精神,民办幼儿园归属地管理,该园属张弓镇中心校,经考查符合办大、中、小班同意申报办学许可证。
该县教育优育局给予批复。
宁陵县张弓镇中心校 年 月 日
证 明
符德荣,女,19xx年02月04日出生,该同志在张弓镇曹西庵筹建星星幼儿园,按照文件精神,民办幼儿园归属地管理,该园归属张弓镇中心校,经考查符合办大、中、小班同意申报办学可证。
宁陵县张弓镇中心校
年 月 日
学校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
一、校长守则
l、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坚决执行上级领导的各项决议。
2、负责星星幼儿园的全面工作,贯彻和执行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张弓镇星星幼儿园管理委员会会议,认真实施管理委员会的决议。
3、加强星星幼儿园管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办学规律,不断改进和提高张弓镇星星幼儿园的办学质量。
二、教师守则
1、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坚持理念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认真备课授课,讲求教学实效。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虚心听取家长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严格律己,带头端正党风,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5、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心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教师职责
1、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并根据教育纲要,结合本班幼儿的特点和个人差异,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要对幼儿的安全负责,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和卫生保健工作。
3、对幼儿要坚持正面教育,要耐心、细致、态度和蔼、仪表整洁、大方,以身作则,处处作儿童表率,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4、努力钻研业务,改进教学工作,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积累和总结教学经验。
5、坚持勤俭办园原则,制作和管理好本班的玩具、教具。
6、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主动向家长通报幼儿在园情况,虚心听取家长意见,互相配合,共同教养幼儿。
四、岗位责任制度
1、园内各类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2、如因病、因事等需要请假者,应按规定及时办理请消假手续。
3、对工作高度负责,特别是对幼儿更要关心、爱护。
4、上班时不会私客,不做私活,不谈闲话,不串班,要始终坚守工作岗位。
5、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同事间团结友爱,真诚相待,互相帮助,不在背后随意发表议论。
五、考评制度
l、对园内工作人员的出勤和工作情况由办公室进行考勤;作为奖罚主要依据。
2、期中对每个教师的教案、教具、论文进行展评,量化打分。
3、每学期要进行1—2次评教评学系列活动,进行积分总评。
4、每周对各班卫生工作进行量化评比。
5、年终对教师进行说、唱、弹、跳、画五项基本功竞赛评比。
六、家长联系制度
为了更好地培养幼儿良好的习惯和优良品德,使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必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密切配合。
因此要做到:
l、每学期召开1—2次家长会及家长代表会议,向幼儿家长通报开学来幼儿园开展的各项工作及幼儿的发展情况,并共同解决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通过家长学校共同探讨幼儿教育教学规律。
每个学期每班教师对每人上幼儿至少要进行一次家访工作,了解幼儿在家的表现,取得家庭对幼儿的共管教育。
七、安全制度
1、各班班主任定期检查教室及有关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节假日,下班前检查门窗,电器开关是否关好。
3、保管好公共财物,防止失盗、失火等意外事故发生。
4、各班教师不能私自离开幼儿活动区,要确保幼儿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活动。
5、不准幼儿开窗户,乱动电灯开关,防止触电或其它事故。
6、不准幼儿乱拿木棒、铁棍、石头、砖块等乱扔乱砸。对幼儿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八、会议制度
l、每周星期一下午开工作例会,每周工作,由园长组织全体人员参加。
2、每周进行一次全园工作会议,研究安排下周工作。小结上周工作,安排检查评比本周工作。
3、每学期召开1——2次家长会议,互通幼儿思想学习情况,求家长意见,研究共管共教措施。
4、如有紧急情况,园长可即时召开临时会议,但不宜过多。
九、档案管理制度
1、张弓镇星星幼儿园档案是教学活动的全部综合反映,由张弓镇星星幼儿园管理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幼儿园的设备等固定资产,一律不得随便借给他人。属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须经园长批准,属处借的,外借单位要有正式介绍信,并按时归还,如有丢失,要照价赔偿。
十、幼教十看十比
1、看谁热爱孩子胜妈妈,比谁为孩子做好事多。
2、看谁刻苦钻石业务好,比谁教研教改成绩高。
3、看谁坚守工作岗位好,比谁服务差错事帮少。
4、看谁掌握技能技巧好,比谁教育教学质量高。
5、看谁朴素大方讲文明,比谁和蔼可亲受欢迎。
6、看谁工作踏实又认真,比谁实事求是作风好。
7、看谁团结友爱品质好,比谁热心帮人意见少。
8、看谁关心集体思想好,比谁提合理化建议多。
9、看谁勤俭节约精神好,比谁自制教具玩具多。
10、看谁以身作则表率好,比谁语言行为心灵美。 十一、发展规划
张弓镇星星幼儿园大力推行素质教育,高举实用主义大旗,坚持“培养新一代幼儿精英”的办学目标,在学习了其他知名幼儿园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力求为张弓镇人民带来最好的幼教服务。
张弓镇星星幼儿园力争在张弓镇打造出品质最高、学科最全、规模最大的幼教品牌!